1、电动车转移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旧电动车(以下简称“本车” )转移给乙方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品牌: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第二条 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 在方格里打“”标识 ): 行驶证正、副本 车牌号码 第三条 所有权转移甲方已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将“第一条”所述电动车移交给乙方,因此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风险及责任承担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本文“第一条”所约定的电动车辆(包含证件及车牌号)的所有权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违章或将本车
2、售卖给任何第三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和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特别声明:本协议签署前,本车原以甲方身份证所办理了行驶证、车牌号,并曾向交通部门登记备案,由于协议签署年份相关部门未有针对电动车买卖的过户手续,故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将行驶证及车牌号一同转移给乙方,至此后,因上述证件及牌照所产生的任何交通事故、违章违纪及纠纷、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也不得用此证件或以甲方名义从事违反任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损害甲方的利益、声誉等。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