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心理矫治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谢利苹 1摘 要:本文从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入手,阐述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开展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论述了认知疗法、行为疗法、人本主义疗法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对于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心理矫治;社区矫正一、心理矫治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是当代社会在世界范围内普遍施行的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矫正和预防犯罪的社会化刑罚制度。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
2、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对我们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现实意义。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种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理念的新型的、独特的矫正的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改变他们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完善他们的人格,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不致再重新犯罪。由此看来心理矫正能够很好的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性格,培养出健全的人格。我国自 2003 年以来在京、津、沪、江、浙、鲁等六省市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经过试点单位的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
3、成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总的来说,由于开展时间不长,当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经验摸索阶段,社区矫正制度仍然停留在“简单管”和社会帮教的层面上,还未真正深入到心理层面的矫正上。由于心理矫治在重塑人中的独特作用,因此,无论从理论的角度,还是具体工作实践的角度急需熟悉、了解心理矫治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笔者在此谈点拙见,旨在抛1作者系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安全防范系讲师。2砖引玉。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说,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开展心理矫治有以下重要意义:(一) 有利于矫治对象的社会化社会化指学习所处文化,并逐渐适应于其中的过程。个人社会化会受到地区文化的影响,因个人的成长背景,社会化的过程和內
4、容也会随之改变。个体社会化一般经历儿童社会化、青年社会化和继续社会化的过程,对社区矫正对象来说,还要经历再社会化的过程。社区矫正使罪犯处于社会环境中,不脱离正常的生活空间,维持常规的活动,与社会保持恰当的接触,从而避免由于长期监禁而形成的不能与社会相融的异常人格“拘禁性人格” 。这是人类发展中社会化的需要。因此,对于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让其留在社区中改造,是非常必要的。(二) 有利于促进矫治对象的自我同一性自我同一性是指个人对自己的本质、信仰和一生的前后一致和比较完善的意识。同一性混淆指个体无法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社区矫正心理辅导通过为罪
5、犯提供心理咨询,提供倾听其心声的平台,能很好的使其把犯罪后积蓄的压抑、困惑、苦恼和不满等心理问题通通讲出来,这样就能让他宣泄情绪,释放心理压力,缓解心理矛盾。同时社区矫正心理辅导能从精神上对其提供支持,使他认识到犯罪的根源,认识到犯罪是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犯了罪并不意味着前途是一片黑暗,社会并没有因为其犯罪而抛弃他,周围的人都会关心、帮助他。通过真诚、深入的交流和沟通期盼其早日回归社会,这样就能很好的避免因犯罪行为而导致持续的心境低落,避免其情绪受到严重的影响,导致出现抑郁症甚至人格分离。正是这一共同的分析过程,使被矫正对象从矫正者那里获得了大量的新的信息,而这些新的信息又促使其反思问题,寻
6、找问题的根源,激发其重新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从而促进其自我同一性的培养。(三) 有利于塑造服刑人员的健全人格健全人格,也即心理健康,个体教育与发展的目标都是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健全的人格。心理健康不仅指个体没有心理上的疾病或变态,而是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均能保持最高、最佳的状态。也就是说,心理健康3包含生理、心理、社会三方面的含义。只有心理内容与客观世界保持统一,个体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状态,才能发展健全的人格。就个体心理的社会层面而言,一个心理健康的人,在社会环境中能有效地适应,并能妥善地处理人际关系,其行为符合生活环境中文化的角色要求,与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且能为社会贡献其力量。在
7、社区矫正过程中,罪犯能在一定条件下参与社会生活,在社区中通过自己的行为,与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是实现矫正目标的重要前提。 1(四)有利于帮助服刑人员形成新的心理定势心理矫治是旧的心理定势不断消解,新的心理定势逐步形成的过程,是对罪犯实施矫正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为使服刑人员重树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通过心理测评,对症下药。同时,提供心理咨询,针对他们情绪不稳定,自尊心强,害怕被歧视等特点,本着平等、尊重的态度,进行耐心帮教。对他们的优点、进步及时表扬、鼓励;对缺点和错误要善意提醒,有效制止,并帮助他们控制情绪,调整心态,建立守法的心理结构,从而建立心
8、理优势,克服“失败定势”的消极影响。二、心理矫治技术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罪犯本性的矫正要远远复杂于外显性的罪犯行为的矫正。国际上不少犯罪心理学家、伦理学家、精神病理学家等贡献了许多良好的矫正方案,如韦梅伊(Venneil)方案,波拉可和达克特的相倚管理方案,但社会上重新犯罪率及潜在的犯罪倾向势力仍居高不下。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社区矫正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是建立文明社会的重要举措。社区矫正不仅仅被作为一门技术来研究,更应视为一门艺术。本文在此提出一些方案供探讨。(一)认知疗法与社区矫正认知疗法是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来改变求治者的不良认知,从而矫正并适应不良行为的心理治疗方法。它是新近发展起来的一种
9、心理治疗方法,它通过改变患者对已、对人或对事的看法与态度来改变并改善所呈现的心理问题。认知疗法的典型疗法是理性-情绪疗法。其理论核心是:引起情绪1金琳:从心理学角度看社区矫正 ,载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 年第 4 期。4障碍的根本原因不是诱发事件本身,而是事件经历者对该事件的评价和解释。诱发事件相同,不同的人却出现不同的情绪状态和行为反映,其原因是认知和观念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认知疗法在社区矫正中的运用一方面体现在矫正服刑人员的错误思想和观念。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遇到的思想问题,大部分也与他们的非理性思维和错误观念有关,即错误的“认知和观念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 1如一些服刑人员对
10、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抵触情绪是由于认为工作人员的批评是和他过不去等等。工作人员经常运用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进行的各种教育,实质上大多都是在解决服刑人员的认知和思维问题,这与认知疗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另一方面,认知疗法在社区矫正中还体现在重视人的初始社会化中的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从源头上堵塞病弊,预防犯罪。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建立以家庭、学校、单位、居住小区为基本矫正单位的矫正体系,把责任落实到人。 2如与家庭的某些主要成员签订矫正契约,由他们承担重塑本性和品德的责任,劳教机关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关注其阶段性的矫正状态。(二)行为疗法与社区矫正行为疗法的理论认为,患者的各种症状(异常行为或
11、失调的生理功能)都是个体在生活中通过学习而形成并固定下来的。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可以设计某些特殊情境和专门程序,使患者逐步消除其反常行为,并经过新的学习训练形成正常的行为反应。行为疗法重视生活环境对人行为的影响,重视运用正负强化去影响人的行为和人格重塑,重视榜样在人格形成中的积极作用。犯罪行为使一位公民变成一个罪犯,正是其错误行为所具有的违法性,是社会与法律所不容的,所以对违法犯罪者的改造中必定要注意其正确的、合法的行为方式的训练。 3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常用的表扬鼓励、批评惩罚、树立典型等方法,与行为疗法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表扬鼓励就是正强化,会促使矫正对象保持正1 贾秋生:浅议专业心理矫治与个
12、别教育的结合 ,载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 年 3月第 18 卷第 1 期)2金琳:从心理学角度看社区矫正 ,载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 年第 4 期3何珊君:罪犯的本性、犯罪潜能及其社区矫正从人的本性、犯罪心理学视角谈罪犯社区矫正,载江西社会科学2004 年 5 月5向行为;批评惩罚就是负强化,会让服刑人员消退负向行为。戒之以规、导之以行,正是行为疗法最突出的特点之一。较常用的行为疗法有系统脱敏法、厌恶疗法、代币奖励、生物反馈以及自我调整技术等。系统脱敏法是一种以渐进方式克服神经症焦虑的技术。其基本原理是:生理上的放松会抑制心理上的焦虑。用放松的生理状态,由弱到强的去接近能
13、引起焦虑的刺激,逐步增强对刺激的抑制力和心理适应能力,从而最终消除心理障碍。厌恶疗法是与来访者达成某种协议,当来访者的不良行为一出现,立即给予其一个惩罚。让来访者的不良行为与惩罚建立起一个必然的联系。使来访者因厌恶惩罚,逐步厌恶并放弃不良行为。 1系统脱敏疗法和厌恶疗法在社区矫治中经常会运用到。如矫治对象普遍存在惧怕劳动的现象。这里即有好逸恶劳的思想问题,又有因对劳动知识不了解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采用系统脱敏法就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厌恶疗法也是同样,如一些社区矫治服刑人员明知自己某些习惯不好,也非常想改掉,但是就是自己管不了自己。这时运用厌恶疗法,与他们达成协议,不良习
14、惯一出现,工作人员就给予其能引起不愉快体验的刺激,使他们逐步消退不良习惯。(三)人本主义疗法与社区矫正人本主义疗法强调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对人采取积极乐观的看法,注重个人的内在价值和主观体验,强调咨询关系的重要性,强调以咨询者的态度为中心。它通 过 为 求 助 者 创 造 无 条 件 支 持 与 鼓 励 的 氛 围 使 患 者 能 够深 化 自 我 认 识 、 发 现 自 我 潜 能 并 且 回 归 本 我 , 患 者 通 过 改 善 “自 知 ”或自 我 意 识 来 充 分 发 挥 积 极 向 上 的 、 自 我 肯 定 地 、 无 限 地 成 长 和 自 我 实 现的 潜 力 , 以 改
15、变 自 我 的 适 应 不 良 行 为 , 矫 正 自 身 的 心 理 问 题 。 该 疗 法 认为 治 疗 不 应 仅 仅 着 眼 于 眼 前 的 问 题 , 而 是 在 于 支 持 求 助 者 的 成 长 过 程 ,以 便 使 他 们 更 好 地 解 决 未 来 可 能 面 临 的 问 题 。矫正对象是犯人,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作为人,他们也应具备人的基本需要;作为人,他们也应有人的基本权益。根据国外社区矫正的长期实践和研究资料表明,社区矫正条件下矫正对象面临1贾秋生:浅议专业心理矫治与个别教育的结合 ,载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 年 3 月第 18 卷
16、 第 1 期6的最普遍问题是就业、经济、感情、家庭、社会、酗酒、住房和教育方面的问题。 1有鉴于此,我国社区矫正应充分重视矫正对象的人性需要,在行刑的同时,对其施以积极的以德报恶、以善导善的物质、精神上的救治和扶助,以体现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在此基础上,再通过矫正活动提升他们的人格需要层次,帮助他们进入自我实现的需要层次,使其重新得到社会承认、尊重和接纳,进而达到也跟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实现个性的全面发展。对矫正对象的帮助保护饱含着人文关怀的制度与需求的应合、人与法的协调。在行刑人道的视角下,对矫正对象的帮助保护不再是一种手段,也不再是一种功利目的,而是判断功利目的与手段是否合理与正义的尺度。作者谢利苹的联系方式: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安全防范系基础教研室 (102600)手机:13141223561邮箱:1高汝成:重视对矫正对象的帮助保护 凸现社区矫正的人性关怀 ,载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 年第 27 卷第 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