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业主 (以下称甲方):施工方(以下称乙方):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为安全责任人。在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火、防盗,并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墙体等事项,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协商确认后方可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设施、设备、居室损坏或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斗殴、酗酒喧哗。严禁酒后上班。(4)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不等将工程外包或分包。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