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 关 党 建党员和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子洲县教研室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制度一、指导思想。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可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组织活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这对于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二、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期限。根据党章规定:基层党委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总支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三、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内容:(1)学习、讨论和贯彻、
2、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2)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工作打算。(3)报告同级党的经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打算。(4)检查、总结党的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情况。(5)选举或罢免、撤换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6)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7)表彰优秀党员和讨论决定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经律处分。(8) 、讨论并通过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若干决议。四、党员代表大会的产生:(1)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可由同级党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一般可掌握在党员数的 20%左右。(2) 、代表产生办法: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3) 、代表的条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有实绩、受到群众拥护;必须是本单位有正式关系的正式党员;能够充分地、全面地反映党员、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并积极地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必须有广泛性、代表性,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各方面的党员均可当选为代表;产生的代表,应交同级党委进行资格审查。(4) 、对确需要参加代表大会的党员,可以以列席代表的员会全体会议,拟定会议的指导思想、内容、任务和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