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建筑电气课程设计.pdf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748885 上传时间:2020-01-07 格式:PDF 页数:32 大小:542.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电气课程设计.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建筑电气课程设计.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建筑电气课程设计.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建筑电气课程设计.pdf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建筑电气课程设计.pdf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0目 录摘 要 .31 前 言 42 任 务 分 析 53 方 案 设 计 63.1 工 程 概 况 .63.2 负 荷 分 级 .63.3 总 方 案 设 计 .64.照 明 系 统 设 计84.1 各 房 间 照 明 灯 具 灯 源 选 型 .84.2 房 间 照 度 计 算 .104.3 应 急 照 明 系 统 设 计 .104.4 插 座 系 统 设 计 .125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145.1 配 电 方 式 .145.2 负 荷 计 算 举 例 及 各 楼 层 配 电 箱 计 算 表 .146 导 体 的 选 择 207 附 表 房 间 参 数 及 设 备 清 单.25

2、附 表 1-1.25附 表 1-2.26附 表 1-3.27附 表 1-4.28设 备 清 单 29结 论 .30谢 辞 .31参 考 文 献 32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摘 要本 次 设 计 内 容 为 某 市 财 政 局 办 公 楼 电 气 设 计 , 该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达 , 建 筑 总 面 积 达 , 。本 设 计 包 括 照 明 系 统 设 计 , 低 压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 本 次 设 计 严 格 按 照 各 类 系 统 设 计 相关 的 规 范 执 行 。 全 文 共 分 为 四 个 章 节 , 第 一 章 介 绍 工 程 概 况 和 总 体 方 案 设

3、 计 ; 第 二 章为 照 明 系 统 设 计 , 包 括 正 常 照 明 系 统 , 插 座 系 统 和 应 急 照 明 系 统 ; 第 三 章 为 低 压 供 配电 系 统 设 计 , 包 括 负 荷 分 级 及 供 电 要 求 , 配 电 方 式 选 择 , 负 荷 计 算 以 及 导 体 选 择 及 配电 线 路 的 保 护 ; 第 四 章 为 防 雷 接 地 系 统 设 计 。关 键 词 : 电 气 设 计 照 明 系 统 低 压 供 配 电 系 统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21.前 言本 工 程 为 普 什 机 电 技 术 研 究 楼 电 气 设 计 。 查 阅 国 家 建 工 相

4、 关 资 料 , 完 成 该 建 筑 的照 明 系 统 设 计 ; 包 含 : 照 度 计 算 、 灯 具 的 选 择 、 布 灯 方 案 、 插 座 的 选 择 、 电 缆 及 开 关的 选 择 等 。 通 过 此 次 设 计 使 学 生 熟 悉 民 用 建 筑 相 关 规 范 和 标 准 、 熟 悉 建 筑 电 气 照 明 系统 设 计 的 步 骤 、 方 法 及 内 容 , 熟 悉 autoCAD软 件 绘 图 , 学 习 如 何 整 理 和 总 结 自 己 所 设计 的 方 案 报 道 , 学 习 如 何 通 过 查 阅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及 设 备 参 数 完 成 所 设 计

5、的 内 容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32.任 务 分 析本 次 设 计 , 任 课 老 师 寻 找 图 纸 通 过 学 生 自 主 选 择 的 方 法 选 择 自 己 所 设 计 的 建 筑 ,建 筑 类 型 包 括 : 民 用 建 筑 、 商 业 建 筑 和 公 用 建 筑 。 主 要 设 计 内 容 为 建 筑 照 明 系 统 、 建筑 防 雷 接 地 系 统 、 建 筑 应 急 照 明 系 统 等 。 要 求 学 生 通 过 查 阅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 设 备 参 数等 自 主 完 成 所 选 建 筑 的 照 明 系 统 设 计 等 内 容 。我 选 择 的 建 筑 为 公

6、用 建 筑 : 普 什 机 电 技 术 研 究 楼 的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 包 含 内 容 有 :该 建 筑 的 照 明 系 统 设 计 、 应 急 照 明 系 统 设 计 及 插 座 设 计 。 通 过 查 阅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完 成灯 具 的 照 度 计 算 完 成 该 建 筑 一 般 照 明 及 应 急 照 明 灯 具 的 选 型 及 布 置 方 案 ; 其 次 通 过 单位 面 积 指 标 法 完 成 插 座 的 设 计 及 安 装 方 式 ; 然 后 计 算 各 末 端 回 路 、 各 配 电 箱 、 各 总 回路 的 负 荷 计 算 完 成 导 线 及 各 回 路

7、开 关 的 选 型 ; 最 后 列 出 设 备 清 单 及 查 阅 的 相 关 资 料 完成 该 建 筑 的 电 气 系 统 设 计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43.方 案 设 计3.1 工 程 概 况本 研 究 楼 总 共 为 五 层 , 其 建 筑 层 高 为 3.6m, 建 筑 总 高 度 达 18m。 其 一 层 占 地 面 积为 2247m, 建 筑 总 面 积 为 255.4m。3.2 负 荷 分 级根 据 JGJ_16-2008 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中 的 3.2.1用 电 负 荷 应 根 据 供 电 可 靠性 及 中 断 供 电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或

8、 影 响 的 程 度 , 分 为 一 级 负 荷 、 二 级 负 荷 及 三 级 负 荷 。 各级 负 荷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符 合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 应 为 一 级 负 荷 :1)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人 身 伤 亡 ;2)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或 重 大 损 失 ;3)中 断 供 电 将 破 坏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用 电 单 位 的 正 常 工 作 , 或 造 成 公 共 场 所 秩 序 严 重混 乱 。 例 如 : 重 要 通 信 枢 纽 、 重 要 交 通 枢 纽 、 重 要 的 经 济 信 息 中 心 、 特 级 或 甲

9、 级 体 育建 筑 、 国 宾 馆 、 承 担 重 大 国 事 活 动 的 会 堂 、 经 常 用 于 重 要 国 际 活 动 的 大 量 人 员 集 中 的公 共 场 所 等 的 重 要 用 电 负 荷 。 在 一 级 负 荷 中 , 当 中 断 供 电 将 发 生 中 毒 、 爆 炸 和 火 灾 等情 况 的 负 荷 , 以 及 特 别 重 要 场 所 的 不 允 许 中 断 供 电 的 负 荷 , 应 为 特 别 重 要 的 负 荷 。2.符 合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 应 为 二 级 负 荷 :1)中 断 供 电 将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或 损 失 ;2)中 断 供 电 将

10、 影 响 重 要 用 电 单 位 的 正 常 工 作 或 造 成 公 共 场 所 秩 序 混 乱 。3.不 属 于 一 级 和 二 级 的 用 电 负 荷 应 为 三 级 负 荷 。由 上 述 内 容 则 本 建 筑 负 荷 分 级 为 二 级 负 荷 。3.3 总 体 方 案 设 计本 研 究 楼 照 明 系 统 照 明 方 式 一 般 照 明 的 照 明 方 式 ; 照 度 计 算 、 照 明 负 荷 计 算 采 用需 要 系 数 法 。 灯 源 灯 具 在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和 照 度 标 准 的 情 况 下 , 应 选 择 效 率 高 、 利 用 系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5数

11、 高 、 配 光 合 理 , 保 持 率 高 的 产 品 。 灯 具 布 置 选 用 均 匀 布 置 的 方 式 。 插 座 回 路 的 负 荷计 算 采 用 单 位 面 积 功 率 法 , 插 座应 由 单 独 的 回 路 配 电 , 一 层 厨 房 和 各 层 的 办 公 室 采 用 单 独 回 路 供 电 , 除 一 层 餐 厅面 积 较 大 采 用 两 个 回 路 供 电 外 其 余 各 房 间 的 插 座 均 由 同 一 路 供 电 。应 急 照 明 走 单 独 配 电 箱 并 带 有 蓄 电 池 ( EPS) , 应 急 照 明 灯 具 在 未 发 生 突 发 事 件 ( 如停 电

12、 、 发 生 火 灾 ) 情 况 下 处 于 关 闭 状 态 ,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 即 刻 供 电 。本 教 学 楼 负 荷 等 级 为 二 级 , 本 建 筑 采 用 放 射 式 和 树 干 式 相 结 合 的 配 电 方 式 , 设 计从 市 电 引 入 0.4KV电 压 , 一 路 进 线 至 总 配 电 箱 , 总 配 电 箱 放 射 式 进 入 各 楼 层 配 电 箱 及应 急 配 电 箱 , 再 由 楼 层 配 电 箱 及 应 急 照 明 配 电 箱 由 树 干 式 供 电 至 各 房 间 及 楼 道 的 灯 具及 插 座 。导 线 选 型 按 发 热 条 件 选 择 导

13、 线 截 面 积 , 按 计 算 电 流 选 断 路 器 整 定 值 , 根 据 断 路 器整 定 值 选 电 缆 。本 次 设 计 接 地 采 用 TN-C S系 统 , 末 端 变 为 三 相 五 线 制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64.照 明 系 统 设 计4.1 各 房 间 照 明 灯 具 灯 源 选 型 根 据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GB50034-2013表 10.5.7照 度 维 护 系 数 表环 境 维护 特 征 工 作 房 间 或 场 所 灯 具 最 少擦 洗次 数 (次 年 ) 维 护 系 数白 炽 灯 、 荧 光 灯 、 金 属卤 化 物 灯 卤 钨灯清 洁

14、住 宅 卧 室 、 办 公 室 、 餐 厅 、阅 览 室 、 绘 图 室 2 0.80 0.80一 般 商 店 营 业 厅 、 候 车 室 、 影剧 院 观 众 厅 2 0.70 0.75污 染 严重 厨 房 3 0.60 0.65可 知 : 各 房 间 的 照 度 标 准 值 工 作 区 的 参 考 平 面 及 其 维 护 系 数 , 再 根 据 房 间 的 长 宽及 其 面 积 可 计 算 出 房 间 室 形 指 数 再 查 得 其 利 用 系 数 从 而 计 算 出 灯 具 的 数 量 。根 据 JGJ_16-2008 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中 的 0.2.3照 明 光

15、 源 的 颜 色 质 量 取 决于 光 源 本 身 的 表 观 颜 色 及 其 显 色 性 能 。 一 般 照 明 光 源 可 根 据 其 相 关 色 温 分 为 三 类 , 其适 用 场 所 可 按 表 10.2.3诜 取 。 表 10.2.3光 源 的 颜 色 分 类光 源颜 色分 类 相 关 色 温(K) 颜色特征 适 用 场 所 示 例I 5300 冷 设 计 室 、 计 算 机 房 、 高 照 度 场 所可 得 : 各 类 房 间 照 明 光 源 的 色 温 选 择 如 下 :各 楼 层 走 道 、 楼 梯 间 、 厨 房 、 食 品 加 工 区 、 餐 厅 及 包 间 照 明 光

16、源 的 色 温 选 择 为 2700,各 楼 层 办 公 室 及 值 班 室 照 明 光 源 的 色 温 选 择 为 4000。根 据 GB50034-2013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中 5.2.2, 办 公 建 筑 照 明 标 准 值 应 符 合表 5.2.2的 规 定 。 表 5.2.2 办 公 建 筑 照 明 标 准 值 标为 节 约 设 计 、 施 工 成 本 及 施 工 的 方 便 , 在 满 足 室 内 照 明 标 准 的 同 时 还 应 考 虑 建 筑的 节 能 。 本 建 筑 照 明 灯 具 相 关 光 源 的 选 择 如 下 :各 楼 层 走 道 、 楼 梯 间 、

17、 食 品 加 工 区 的 光 源 灯 具 选 用 36W 三 基 色 荧 光 灯 , 光 源 色温 为 2700 ; 其 型 号 为 : TLD36/827简 式 荧 光 灯 照 明 ;厨 房 、 餐 厅 及 包 间 的 光 源 灯 具 选 用 36W 三 基 色 荧 光 灯 , 光 源 色 温 为 2700 , 其 型号 为 : TLD36/827嵌 入 式 格 栅 荧 光 灯 照 明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8办 公 室 的 光 源 灯 具 选 用 36W 三 基 色 荧 光 灯 , 光 源 色 温 为 4000, 其 型 号 为 : TLD36/827嵌 入 式 格 栅 荧 光 灯

18、照 明 。4.2 房 间 照 度 计 算以 2018办 公 室 为 例 计 算 房 间 照 度 :依 据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GB50034-2013 表 4.1.6可 知 办 公 室 维 护 系 数 值 K=0.8,Eav=300lx,工 作 面 高 度 取 0.8m, c=0.7 , t=0.5, f=0.2, 其 计 算 结 果 如 下 :办 公 室 其 他 参 数 : L=8.8m , b=7.4m, H=3.6m , Hr=3.4-0.8=2.8m(嵌 入 格 栅 荧光 灯 ) =3350lx, LPD 11w m,K=0.8房 间 面 积 : A=L b=8.8 67.

19、4=65.12m室 空 间 比 : RCR=5Hr( L+b) /Lb=3.48利 用 系 数 : 由 内 插 法 查 灯 具 利 用 系 数 表 得 : U=0.36灯 具 安 装 数 量 : N=EavA UK=300 16.2 3350 0.36 0.8 =24.4=25套根 据 房 间 的 几 何 尺 寸 及 考 虑 灯 具 布 置 的 美 观 性 , 布 置 5排 5列 共 计 25套 灯 具 。LPD值 验 证 : P N A 25 36 (8.8 7.4)=10.57w m 11w m满 足 节 能 指 标一 层 房 间 的 灯 具 数 量 及 照 度 计 算 列 表 见 附 表

20、 1 1;二 层 房 间 的 灯 具 数 量 及 照 度 计 算 列 表 见 附 表 1 2;三 层 房 间 的 灯 具 数 量 及 照 度 计 算 列 表 见 附 表 1 3;四 层 房 间 的 灯 具 数 量 及 照 度 计 算 列 表 见 附 表 1 4。4.3 应 急 照 明 系 统 设 计根 据 JGJ-16-2008 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下 列 场 所 应 设 置 应 急 照 明 :1)正 常 照 明 因 故 熄 灭 后 , 需 确 保 正 常 工 作 或 活 动 继 续 进 行 的 场 所 , 应 设 置 备 用 照明 ; 2)正 常 照 明 因 故 熄 灭

21、后 , 需 确 保 处 于 潜 在 危 险 之 中 的 人 员 安 全 的 场 所 , 应 设 置 安全 照 明 ;3)正 常 照 明 因 故 熄 灭 后 , 需 确 保 人 员 安 全 疏 散 的 出 口 和 通 道 , 应 设 置 疏 散 照 明 。备 用 照 明 及 疏 散 照 明 的 最 少 持 续 供 电 时 间 及 最 低 照 度 , 应 符 合 表 13.8.6的 规 定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9表 13.8.6区 域 类 别 场 所 举 例 最 少 持 续 供 电 时间 (min) 照 度 (Ix)备 用 照 明 疏 散 照明 备 用 照 明 疏 散 照明一 般 平 面

22、疏 散 区 域 第 13.8.3条 1款 所 述 场所 - 30 - 0.5竖 向 疏 散 区 域 疏 散 楼 梯 - 30 - 5人 员 密 集 流 动 疏 散区域 及 地 下 疏 散 区 域 第 13.8.3条 2款 所 述 场所 - 30 - 5航 空 疏 散 场 所 屋 顶 消 防 救 护 用 直 升 机停 机 坪 60 - 不 低 于 正 常 照明 照 度 -避 难 疏 散 区 域 避 难 层 60 - 不 低 于 正 常 照明 照 度 -消 防 工 作 区 域 消 防 控 制 室 、 电 话 总 机房 180 - 不 低 于 正 常 照明 照 度 -配 电 室 、 发 电 站 18

23、0 - 不 低 于 正 常 照明 照 度 -水 泵 房 、 风 机 房 180 - 不 低 于 正 常 照明 照 度 -根 据 应 急 照 明 的 照 度 标 准 值 中 的 5.4.2应 急 照 明 的 照 度 标 准 值 宜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备 用 照 明 的 照 度 值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 不 低 于 该 场 所 一 般 照 明 的 10%;2.安 全 照 明 的 照 度 值 不 低 于 该 场 所 一 般 照 明 照 度 的 5%;3.疏 散 通 道 的 疏 散 照 明 值 不 低 于 0.5lx。根 据 上 述 规 定 则 走 道 应 急 照 明 的 照 度 标

24、 准 值 取 5lx, 选 用 平 圆 吸 顶 式 荧 光 灯 , 餐厅 的 应 急 照 明 照 度 为 10lx, 选 用 平 圆 吸 顶 式 荧 光 灯 , 并 且 两 者 均 配 置 EPS不 间 断 电 源供 电 。 走 道 、 一 层 厨 房 及 餐 厅 、 楼 梯 间 设 应 急 照 明 及 疏 散 指 示 牌 。 楼 梯 间 每 层 的 拐 角处 均 安 装 一 疏 散 指 示 牌 和 一 应 急 照 明 灯 。 其 灯 具 数 量 的 计 算 以 走 道 为 例 , 其 计 算 结 果如 下 :依 据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GB50034-2013 表 4.1.6可

25、知 走 道 维 护 系 数 值 K=o.7, Eav=5x,工 作 面 高 度 取 地 面 , 其 计 算 结 果 如 下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0走 道 其 他 参 数 : L=75.9m , b=3.9m, H=3.6m , Hr=3.6m(平 圆 吸 顶 式 荧 光 灯 ) c=0.7 , t=0.5, f=0.2, =1280x,K=0.0.7房 间 面 积 : A=L b=75.9 3.9=296m室 空 间 比 : RCR=5Hr( L+b) /Lb=4.8利 用 系 数 : 查 灯 具 利 用 系 数 表 得 : U=0.35灯 具 安 装 数 量 : N=EavA UK

26、=5=4.72=5套平 均 布 置 于 走 道 中 。各 楼 层 应 急 照 明 指 示 牌 及 应 急 照 明 灯 的 数 量 如 下 :楼 层 应 急 照 明 灯 具 HJD-YD100-11型 HJD-YD100-12型一 层 11 5 5二 层 7 6 2三 层 7 6 2四 层 7 6 24.4 插 座 系 统 设 计根 据 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 强 电 部 分 ) 表 3.23 按 单 位 面 积 功 率 法 确 定 其房 间 插 座 的 数 量 。以 2018 办 公 室 为 例 , L=8.8m , b=7.4m, 其 每 一 插 座 的 平 均 负 荷

27、按 100W 计 算 ,其 插 座 的 设 计 符 合 密 度 为 40( V*A) /m,按 单 位 面 积 功 率 法 设 计 该 办 公 室 的 插 座 个 数 ,则 其 插 座 数 量 的 确 定 如 下 :N=L b Ks/Pjs=8.8 7.4 40/100=26(只 ) ( Ks负 荷 密 度 ; Pjs有 功 计 算负 荷 )为 满 足 房 间 要 求 每 个 回 路 计 算 电 压 为 1.5KW, 因 厨 房 有 各 类 大 型 用 电 设 备 故 为 满足 房 间 的 需 求 厨 房 插 座 回 路 的 设 计 电 压 为 4.5KW。各 楼 层 插 座 数 量 计 算

28、表楼 层 防 水 插 座 一 般 插 座一 层 8 76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1( 续 )二 层 2 104三 层 2 125四 层 2 125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25.低 压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5.1配 电 方 式 JGJ-16-2008-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7.1.4规 定 低 压 配 电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规 定 :1.变 压 器 二 次 侧 至 用 电 设 备 之 间 的 低 压 配 电 级 数 不 宜 超 过 三 级 ;2.各 级 低 压 配 电 屏 或 低 压 配 电 箱 宜 根 据 发 展 的 可 能 留 有 备 用

29、回 路 ;3.由 市 电 引 入 的 低 压 电 源 线 路 , 应 在 电 源 箱 的 受 电 端 设 置 具 有 隔 离 作 用 和 保 护 作用 的 电 器 ;4.由 本 单 位 配 变 电 所 引 入 的 专 用 回 路 , 在 受 电 端 可 装 设 不 带 保 护 的 开 关 电 器 ; 对于 树 干 式 供 电 系 统 的 配 电 回 路 , 各 受 电 端 均 应 装 设 带 保 护 的 开 关 电 器 。本 次 教 学 楼 设 计 则 采 用 放 射 式 和 树 干 式 相 结 合 的 配 电 方 式 , 从 市 电 引 入 0.4KV电压 , 进 线 至 总 配 电 箱 ,

30、 由 总 配 电 箱 以 放 射 式 供 电 进 入 区 域 配 电 箱 ( 各 楼 层 配 电 箱 及 应急 配 电 箱 ) , 区 域 配 电 箱 由 树 干 式 供 电 到 用 户 末 端 。 应 急 照 明 配 电 箱 由 , 在 正 常 情 况下 由 市 电 引 入 供 电 在 发 生 故 障 情 况 下 自 动 切 换 , 由 EPS不 间 断 电 源 供 电 。 具 体 情 况 见电 气 系 统 图 。5.2 负 荷 计 算 举 例 及 各 楼 层 配 电 箱 计 算 表负 荷 计 算 采 用 需 要 系 数 法 。用 电 设 备 组 计 算 负 荷 : exPkP PtgQ 2

31、2 QPS 配 电 干 线 计 算 负 荷 PkP tc QkQ tc 22 ccc QPS 计 算 电 流 : cos3rU PkI exj (三 相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3式 中 tk -同 时 系 数xk -需 要 系 数Q-用 电 设 备 组 无 功 功 率 ( KVA)P-用 电 设 备 组 有 功 功 率 ( W)楼 层 负 荷 计 算 以 一 层 配 电 箱 AL1计 算 为 例 , 其 计 算 结 果 如 下 :一 层 配 电 箱 各 回 路 负 荷 计 算 列 表 如 下 :配 电 箱AL1 cos Kx Ktp Ktq tan Pe( w) Pc( w) Qc(v

32、ar) Sc(VA) Ic( A)WL1 0.9 0.9 0.9 0.95 0.48 1386 1213 591 1366 6.21WL2 0.9 0.9 0.9 0.95 0.48 1008 907 435.2 1006 4.58WL3 0.9 0.9 0.9 0.95 0.48 324 1036 497 1147 5.23WL4 0.9 0.9 0.9 0.95 0.48 1152 291 140 323 1.47WL5 0.9 0.9 0.9 0.95 0.48 720 648 311 719 3.27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4( 续 )C1 0.9 0.9 0.9 0.95 0.4

33、8 1500 1350 648 1497 2.24C2 0.9 0.9 0.9 0.95 0.48 1500 1350 648 1497 2.24C3 0.9 0.9 0.9 0.95 0.48 4500 4050 1944 4492 6.83C4 0.9 0.9 0.9 0.95 0.48 4500 4050 1944 4492 6.83C5 0.9 0.9 0.9 0.95 0.48 4500 4050 1944 4492 6.83C6 0.9 0.9 0.9 0.95 0.48 1500 1350 648 1497 2.24C7 0.9 0.9 0.9 0.95 0.48 1500 13

34、50 648 1497 2.24一 层 设 备 箱 设 备 总 容 为 : Pe1=1386+1008+1152+324+720+1500 6+4500 3=27.87KW每 相 容 量 : Pel1=9.21KWPel2=9.228KWPel2=8.652KW最 大 相 与 最 小 相 负 荷 之 差 与 总 负 荷 的 比 值 : 2.067 10% 故 该 配 电 箱 的 等 效 容 量 为三 相 负 荷 之 和 : Pe1=9.228KW+9.21KW+8.652KW=27.87KWL1( L2, L3) :查 表 可 知 :Kx=0.9 ktp=0.9 ktq=o.95 cos =0

35、.9 计 算 得 tan =0.48Pc=ktp Kx Pe=27.87 0.9 0.9=22.57KWQc=ktq Pc tan =0.95 22.57 0.48=10.29KvarSc= (Pc+Sc)=24.81KVAIc=Sc ( 3 Ur) =37.68A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5应 急 配 电 箱 :应 急 配 电 箱 YJ 各 回 路 负 荷 计 算 表照 明回 路 cos Kx Ktp tan Pe( w) Pc( w) Qc(var) ScVA) Ic( A)WL1 0.9 1 1 0.48 214 214 102.68 237 1.1WL2 0.9 1 1 0.48 1

36、42 142 68.16 158 0.72WL3 0.9 1 1 0.48 142 142 68.16 158 0.72WL4 0.9 1 1 0.48 142 142 68.16 158 0.72每 相 容 量 : Pel1=356WPel2=142WPel2=142W最 大 相 与 最 小 相 负 荷 之 差 与 总 负 荷 的 比 之 =( 356-142) 640=33%最 大 相 与 最 小 相 负 荷 之 差 与 总 负 荷 的 比 值 : 33 10% 故 该 配 电 箱 的 等 效 容 量 为 最 大相 的 三 倍 : Pe(YJ)=356W 3=1068WL1( L2, L3

37、) :查 表 可 知 :Kx=0.9 ktp=1 ktq=o.95 cos =0.9 计 算 得 tan =0.48Pc=ktp Kx Pe=1 1 1068=1068WQc=ktq Pc tan =1068 1 0.48=512.6var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6Sc= (Pc+Sc)=16785VAIc=Sc ( 3 Ur) =1.732A总 配 电 箱 :总 配 电 箱 计 算 表配 电箱 cos Kx Pe(Kw) Pc(Kw) Qc(Kvar) Sc( KVA) Ic( A)AW 0.9 0.9 83.39 74.15 35.6 82.25 373.87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

38、17总 配 电 箱 汇 总 表总 配电 箱 cos Kx Ktp Ktq tan Pe( Kw) Pc( Kw) Qc( Kvar) Sc( KVA) Ic( A)AL1 0.9 0.9 0.9 0.95 0.48 27.87 22.57 10.29 24.18 37.68AL2 0.9 0.9 0.9 0.95 0.48 17.8 14.4 6.566 15.83 24AL3 0.9 0.9 0.9 0.95 0.48 18.716 15.16 6.912 16.66 25.3AL4 0.9 0.9 0.9 0.95 0.48 18.72 15.16 6.912 16.66 25.3YJ 0

39、.9 1 1 0.95 0.48 1.068 1.068 0.5126 1.678 1.732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86.导 体 选 择根 据 JGJ-16-2008-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 导 体 的 选 择 及 配 电 箱 路 的 保 护 应 符 合下 列 规 范 :即 导 体 的 绝 缘 类 型 应 按 敷 设 方 式 及 环 境 条 件 选 择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在 一 般 工 程 中 , 在 室 内 正 常 条 件 下 , 可 选 用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聚 氯 乙 烯 护 套 的 电 缆或 聚 氯 乙 烯 绝 缘 电 线 ;有 条

40、件 时 , 可 选 用 交 联 聚 乙 烯 绝 缘 电 力 电 缆 和 电 线 ;2)消 防 设 备 供 电 线 路 的 选 用 ,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13.10节 的 规 定 ;3)对 一 类 高 层 建 筑 以 及 重 要 的 公 共 场 所 等 防 火 要 求 高 的 建 筑 物 , 应 采 用 阻 燃 低 烟无 卤 交 联 聚 乙 烯 绝 缘 电 力 电 缆 、 电 线 或 无 烟 无 卤 电 力 电 缆 、 电 线 。低 压 配 电 导 体 截 面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按 敷 设 方 式 、 环 境 条 件 确 定 的 导 体 截 面 , 其 导

41、体 载 流 量 不 应 小 于 预 期 负 荷 的 最大 计 算 电 流 和 按 保 护 条 件 所 确 定 的 电 流 ;2)线 路 电 压 损 失 不 应 超 过 允 许 值 ;3)导 体 应 满 足 动 稳 定 与 热 稳 定 的 要 求 ;4)导 体 最 小 截 面 应 满 足 机 械 强 度 的 要 求 , 配 电 线 路 每 一 相 导 体 截 面 不 应 小 于 表7.4.2的 规 定 。 表 7.4.2导 体 最 小 允 许 截 面布 线 系 统 形 式 线 路 用 途 导 体 最 小 截 面 (mm2)铜 铝固 定 敷 设 的电 缆 和 绝 缘 电 线 电 力 和 照 明 线

42、 路 1.5 2.5信 号 和 控 制 线 路 0.5 -固 定 敷 设 的 裸 导 体 电 力 (供 电 )线 路 10 16信 号 和 控 制 线 路 4 -用 绝 缘 电 线 和 电 缆 的柔 性 连 接 任 何 用 途 0.75 -特 殊 用 途 的 特 低 压 电路 0.75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197.5.3三 相 四 线 制 系 统 中 四 极 开 关 的 选 用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保 证 电 源 转 换 的 功 能 性 开 关 电 器 应 作 用 于 所 有 带 电 导 体 , 均 不 得 使 这 些 电 源 并联 ; 2TN C-S、 TN S系 统

43、 中 的 电 源 转 换 开 关 , 应 采 用 切 断 相 导 体 和 中 性 导 体 的 四极 开 关 ;3正 常 供 电 电 源 与 备 用 发 电 机 之 间 , 其 电 源 转 换 开 关 应 采 用 四 极 开 关 ;4TT系 统 的 电 源 进 线 开 关 应 采 用 四 级 开 关 ;5IT系 统 中 当 有 中 性 导 体 时 应 采 用 四 极 开 关 。7.6低 压 配 电 线 路 的 保 护7.6.1低 压 配 电 线 路 的 保 护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低 压 配 电 线 路 应 根 据 不 同 故 障 类 别 和 具 体 工 程 要 求 装 设 短 路

44、保 护 、 过 负 荷 保 护 、接 地 故 障 保 护 、 过 电 压 及 欠 电 压 保 护 , 作 用 于 切 断 供 电 电 源 或 发 出 报 警 信 号 ;2配 电 线 路 采 用 的 上 下 级 保 护 电 器 , 其 动 作 应 具 有 选 择 性 , 各 级 之 间 应 能 协 调 配合 ; 对 于 非 重 要 负 荷 的 保 护 电 器 , 可 采 用 无 选 择 性 切 断 ;3对 电 动 机 、 电 梯 等 用 电 设 备 的 配 电 线 路 的 保 护 ,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规 定 外 , 尚 应 符合 本 规 范 第 9章 的 有 关 规 定 。7.6.2 配

45、 电 线 路 的 短 路 保 护 应 在 短 路 电 流 对 导 体 和 连 接 件 产 生 的 热 效 应 和 机 械 力 造 成危 险 之 前 切 断 短 路 电 流 。7.6.3配 电 线 路 的 短 路 保 护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短 路 保 护 电 器 的 分 断 能 力 不 应 小 于 保 护 电 器 安 装 处 的 预 期 短 路 电 流 。 当 供 电 侧已 装 设 具 有 所 需 的 分 断 能 力 的 其 他 保 护 电 器 时 , 短 路 保 护 电 器 的 分 断 能 力 可 小 于 预 期短 路 电 流 , 但 两 个 保 护 电 器 的 特 性 必 须

46、配 合 。7.4.5中 性 导 体 和 保 护 导 体 截 面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具 有 下 列 情 况 时 , 中 性 导 体 应 和 相 导 体 具 有 相 同 截 面 :1)任 何 截 面 的 单 相 两 线 制 电 路 ;2)三 相 四 线 和 单 相 三 线 电 路 中 , 相 导 体 截 面 不 大 于 16mm2(铜 )或 25mm2(铝 )。3)当 保 护 导 体 与 相 导 体 使 用 相 同 材 料 时 , 保 护 导 体 截 面 不 应 小 于 表 7.4.5-2的 规 定 。课 程 设 计 说 明 书20表 7.4.5 2保 护 导 体 的 最

47、 小 截 面 (mm2)相 导 体 的 截 面 S 相 应 保 护 导 体 的 最 小 截 面 SS16 S1635 s 24TN C、 TN-C-S系 统 中 的 PEN导 体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1)必 须 有 耐 受 最 高 电 压 的 绝 缘 ;2)TN-C-S系 统 中 的 PEN导 体 从 某 点 分 为 中 性 导 体 和 保 护 导 体 后 , 不 得 再 将 这 些导 体 互 相 连 接 。3隔 离 电 器 可 采 用 下 列 器 件 :1)多 极 、 单 极 隔 离 开 关 或 隔 离 器 ; 2)插 头 和 插 座 ; 3)熔 断 器 ; 4)连 接 片 ; 5

48、)不 需 要拆 除 导 线 的 特 殊 端 子 ; 6)具 有 隔 离 功 能 的 断 路 器 。6功 能 性 开 关 电 器 可 采 用 下 列 器 件 :1)开 关 ; 2)半 导 体 通 断 器 件 ; 3)断 路 器 ; 4)接 触 器 ; 5)继 电 器 ; 6)16A及 以 下 的 插头 和 插 座 。7.5.3三 相 四 线 制 系 统 中 四 极 开 关 的 选 用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保 证 电 源 转 换 的 功 能 性 开 关 电 器 应 作 用 于 所 有 带 电 导 体 , 均 不 得 使 这 些 电 源 并联 ; 2TN C-S、 TN S系 统 中 的 电 源 转 换 开 关 , 应 采 用 切 断 相 导 体 和 中 性 导 体 的 四极 开 关 ;3正 常 供 电 电 源 与 备 用 发 电 机 之 间 , 其 电 源 转 换 开 关 应 采 用 四 极 开 关 ;4TT系 统 的 电 源 进 线 开 关 应 采 用 四 级 开 关 ;5IT系 统 中 当 有 中 性 导 体 时 应 采 用 四 极 开 关 。以 一 层 配 电 箱 计 算 为 例 其 导 线 及 开 关 选 型 如 下 表 :配 电 箱AL1 Pe(W) Ic(A) 导 线 最 大 载流 量 ( A) 开 关WL1 138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