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勤务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训练,服从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违反一次扣 3 分)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真正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违反一次扣 4 分)3、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 (违反一次扣 4 分)4、严禁在会议室、活动室吸烟,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楼道、门前有烟头宿舍由该宿舍人员负责。 (违反一项扣 2 分)5、爱护公寓、工作区内的设施,精心使用检查设施与公共财产,人为损坏,追究责任,照价赔偿,责任不清,集体赔偿。(违反一项扣 3 分)6、搞好内务卫生和个人卫生,并经常保持洁净;室内及办公室摆设统一、规范、整齐、美观,严禁长明灯
2、。 (违反一项扣2 分)7、认真做好值日工作,打扫好环境卫生,保持卫生区干净。(违反一项扣 2 分)8、检查人员要做到着装统一、整齐、仪表端正、 、交接班程序符合规定。 (违反一项扣 2 分)9、工作场所不得打闹喧哗,工作期间不得干私活,不得串岗聊天,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违反一项扣 2 分)10、上班期间听从领导的管理,不能顶撞和谩骂上述人员,违反一次扣 10 分,负气离岗按旷工对待。11、值班备勤人员不得外出,并随时服从领导分配。 (违反一项扣 5 分)12、在站期间严禁喝酒,严禁以任何形式赌博。(违反一项扣 5 分)13、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1 次不通扣 5 分、第二次不通扣 10 分、第三次扣20 分。14、着警服时成套,不得与便装混穿,不得跨季混穿,不得对警服乱加修改。不得披衣敞怀和围大围巾,不卷裤脚和袖筒,不穿破旧、污秽的警服。(违反一项扣 10 分)15、配发给个人的警用器材(对讲机、防刺服、手电筒、警棍、肩灯、照相机等、 )要妥善保管、发生警用器材丢失、偷盗等问题时,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迟报、谎报,并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丢失后由个人赔偿。16、检查站上的锥形筒、宣传展板及其他公用设施由当天路查人员负责、每日交接班时必须检查清楚、如发现丢失损坏时由当天路查组修理赔偿。(违反者每人扣 3 分)本制度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