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亭制作合同甲方(需方):乙方(制作方):经双方商定,就岗亭制作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一、制作的名称:岗亭 2 个,规格按现场尺寸制作,材料规格:4 个大柱 4575 不锈钢方管,厚度 1.5mm 厂标,不锈钢板 1.2mm厂标,玻璃 1.0cm 等其他辅助材料,不包括空调、电线及电器设备等。二、合同金额为:8000 元/个2 个=16000 元整。三、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人民币 5000.00元作为首付,岗亭制作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剩余余款即人民币 11000 元整。四、制作时间、地点:1、岗亭制作安装期限 天。2、制作地点:甲方现场。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2、岗亭完工时甲方应按双方协议所订型号、数量验货并签收。六、乙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生产,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供货。2、负责保证产品的质量。七、甲方责任:1、乙方产品安装完毕时,甲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进行验收。2、经验收合格后,如有人为或外力损坏,乙方不负责任。八、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合约,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 5 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金额的 50%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执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政府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相关附件(需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