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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试验及注射告知书.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498047 上传时间:2019-11-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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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试验及注射告知书.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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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物过敏试验及注射告知书尊敬的 病友:临床上使用的致敏性高的药物,如青霉素、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简称 TAT) 、细胞色素 C、头孢菌素类、部分麻醉药物、造影剂等,少数病人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极少数病人甚至会发生过敏性休克,极个别可危及生命;为了合理使用药物,防止过敏反应发生,在注射上述药物前需做皮过敏实验(以下简称皮试) 。1、皮试适宜范围(1)无此类药物过敏史,首次应用此药者。 (2)曾用过此药物,停药三天以上者(TAT 停药一周以上) 。 (3)同一药物更换批号时。2、不适宜皮试范围(1)有此类药物过敏者。 (2)有其他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疾病史者应慎做。3、在皮试及注射(时)后

2、多数患者无任何不适,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以上几种情况:(1)轻者可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及其他皮疹,患者有头晕、心慌、恶心等。(2)极少数在数秒至数十分钟内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胸闷、喉塞、气促、哮喘、呼吸困难;或伴有荨麻疹、恶心、呕吐、腹痛与腹泻;面色苍白、冷汗、发绀、脉搏细弱、血压下降;意识丧失,抽搐或大小便失禁。4、做药物过敏试验及注射时(后) ,患者需配合护理人员及注意的事项。(1)如实告知有无过敏史及家庭史,主动出示相关病历及相关药名。(2)空腹时不宜进行皮试及注射,因为个别人空腹时会发生眩晕、恶心等反应,易与过敏反应相混淆。(3)在皮试过程中及注射后 30 分钟不得离开治疗区域或病房。(4)在使用头孢类药物过程中及停药 7 日内,禁止饮酒及含酒精的饮品,以防发生双硫仑样反应(面部潮红、头晕、恶心、呕吐、胸痛、呼吸困难、心率加速等) 。(5)不可搔抓或揉按皮试局部。(6)若有异常不适,应随时告知医护人员。(7)若出现过敏反应,应配合院方进行治疗或抢救。5、您若不同意 TAT 皮试,可换用不需做皮试的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注射,否则有可能患破伤风,请权衡利弊。6、您若不同意皮试或皮试结果阳性(TAT 阳性除外) ,请及时与所开处方医师联系,以免耽误治疗。谈 话 者 签 名: 患者(或近亲属)意见: 患者(或近亲属)签名: 与 患 者 的 关 系: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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