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注意事项1、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以外,其它人员末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2、 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3、 非当班人员末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开、关锅炉房各种阀门、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及水处理人员不得上岗。4、 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有少量的润滑油、清洗油的油壶,油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当班人员需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5、 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栓住,压火期间需有人监视。6、 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软水箱、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7、 锅炉房需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得乱放及挪作它用。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份做好详细记录。11、 化验室及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应填写完整正确13、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及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班长: 责作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