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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ppt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046896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PPT 页数:59 大小:2.4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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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本章内容结构: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重要)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非常重要)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要)第六节劳动争议的解决(重要)第七节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

2、性规定,否则无效。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签订劳动合同过程时,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

3、行。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提示】现役军人、小时工等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A.外商投资企业B.会计师事务所C.民办医院D.出租车公司,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包括:原则、主体、形式及要求、类型(3种)、效力(有效、无效)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要点】以书面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

4、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行为)【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A.公平原则B.平等自愿原则C.协商一致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主体要求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特别注意】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可以不足16岁)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法人(2)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订

5、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一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违反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二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提示】“其他名义”一般是指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违反规定的责任: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2.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劳动行政部门)3.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2.劳动者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

6、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练习:,【考题判断题】(2011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例题分析题】某化妆品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交300元制服押金,以便制作统一的工作服装,并表示在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并将制服完好返还公司后,公司将该押金全额返还给员工。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收取押金违反了法律规定,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问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可以就此事作出行政处理?,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及要求,1.建立劳动关系:(1)时间:自用工之日起;(2)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点1】用人单

7、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要点2】例外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注释】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考题单选题】(2011年)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岗工作。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A.2011年3月1日B.2011年3月10日C.2011年3月15日 D.2011年4月10日【考题单选题】(2011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8、,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A.试用期用工B.非全日制用工C.固定期限用工D.无固定期限用工,2. 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又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规定:,【例题分析题】小王从2008年2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工资每月6000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后小王多次向公司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公司却没有回应。2009年3月公司突然通知小王签订书面合同,薪水降为每月3000元,小王不同意签订该劳动合同。要求:分析该案件应如何解决。从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小王在该单位工作已满

9、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小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王可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小王可获得从2008年3月起至2009年1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即除了正常的工资外,小王可再获得66000元(60001166000)。,练习题:,考题判断题】(2010年)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题单选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

10、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正确做法是()。A.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C.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D.向劳动者支付1年的工资 【考题多选题】(2011年)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四、劳动

11、合同的类型3种:,(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性劳动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项目承包、季节性用工)【特别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重点。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l.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注释】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了解不连续的处理)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12、;【提示】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的固定期限合同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13、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特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练习题:,【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B.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续订的C.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1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D.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五、劳动合同的效力,第三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非常重要),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共9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住房公积金)。(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

15、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特别注意】重点是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2.工作时间(1)正常: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2)延长(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休息休假(1)休息: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8小时以外)、周末(2)休假: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年休假。,练习,【考题单选题】(2010年)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09年上半年在

16、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A.不可以补休年休假B.可补休5天年休假C.可补休10天年休假D.可补休15天年休假【例题单选题】石某在A公司任2年保安,在B公司任3年保安,在C公司做勤杂工作3年。C公司安排石某在“五一”期间休带薪年休假,其中恰逢有两天是周末。则石某应当享有的带薪年休假是()。A.5天B.6天 C.7天 D.8天【例题多选题】年休假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下列情形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有()。A.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

17、于年休假天数的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劳动报酬,1.劳动报酬与支付:(1)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时间: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18、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2)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加班)的工资支付:,【例题分析题】夏某的日工资为12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她在2008年10月的一个周六加班了1天,在“十一”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了两天。请问夏某10月份可以获得多少加班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夏某可以得到什么救济?正确答案夏某周六加班1天,获得2倍工资报酬,1202240(元),法定假日加班获得3倍工资报酬,12032720(元),一共是240720960(元)。如果公司不同意

19、支付,王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按应付金额即960元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违反规定的责任,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

20、支付。【考题单选题】(2010年)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A.500B.220C.200D.110,3.最低工资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了解: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处理:(1)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2)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

21、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A.服务期 B.劳动报酬C.社会保险 D.试用期,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共3项),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包括3项:试用期、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一)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提示】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2、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1)试用期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6个月【要点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要点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要点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练习:,【考题判断题】(2011年)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例题分析题】20

23、08年,甲与某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请问该试用期约定是否有效?答案解析该试用期约定不能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如果甲已经履行了3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该3个月内只获得每月1800元的试用期工资,那么该公司应该以2000元的工资标准,对超过2个月法定试用期的另一个月予以赔偿,即赔偿差额200元(20001800200)。,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即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

24、工资标准。【解释】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3.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2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服务期,1.服务期的含义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要点1】服务期没有统一的时间限定。【要点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要点3】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

26、定的,从其约定。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提示】服务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有培训费,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支付。(3)违约金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例题分析题】某公司为员工张某支付培训费l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5年。3年后,张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

27、续签合同。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请问:张某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数额是多少?答案解析张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为l0000元,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2000元。因已履行劳动合同3年,则张某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余额4000元。,3.为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

28、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29、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1.竞业限制中的双方权责: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3.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例题多选题】竞业限制条款适

30、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其中包括()。A.所有管理人员B.所有技术人员C.高级管理人员D.高级技术人员,三、医疗期(一)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1.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则称为停工留薪期。二者区别:,(二)医疗期期间:3个月24个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

31、,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解释1】医疗期的长短与劳动者的工龄相关。【解释2】计算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解释3】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三)医疗期内的待遇,1.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医疗期间

32、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3个月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6个月C.实际工作(在本单位)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间为12个月D.实际工作(在本单位)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间没有限制,【考题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

3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1.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

34、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B.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D.甲公司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3.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的病假工资D.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4.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

35、合法律规定的是()。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例题判断题】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例题多选题】某企业因与银行发生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享有该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A.原告住所地法院B.票据支付地法院C.被告住所地法院D.票据出票地法院【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C.被

36、告住所地人民法院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例题单选题】(2006年)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C.X地人民法院D.Y地人民法院【例题单选题】(2009年)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C.甲

37、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例题多选题】(2010年)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A.甲住所地法院B.乙住所地法院C.M地法院D.N地法院,(四)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提示

38、】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易出判断题)2.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提示】上述诉讼时效期间(1年、2年、20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对在20年

39、内始终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法律也不再予以诉讼保护。【链接】仲裁时效,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例题单选题】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2011年) A.2010年6月30日之前B.2010年12月31日之前C.2011年6月30日之前D.2011年12月31日之前,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

40、行,是指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一)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出现两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二)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要点:1.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核心:民主协商,劳资共议三个步骤:(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2)与工

41、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在单位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注】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企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可以采用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3.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法律责任如果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该规章制度的实施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的变更要点: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变更劳动合

42、同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变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对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注释】自愿原则有绝对自愿一致和相对自愿一致之分。如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之后用人单位发生了改变,或是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等,那么即使有一方拒绝变更劳动合同,也不能再履行原劳动合同了相对自愿。3.如果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第五节劳

43、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要),一、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结束劳动关系或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两种解除方式:协商解除、法定解除(一)协商解除【要点1】协议解除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的约束【要点2】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可分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用人单位可单方

44、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2)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2008年)某企业对甲省乙市国税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各项中,应当受理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是()。A.乙市国税部门B.乙市人民政府C.甲省国税部门D.甲省人民政府,(四)行政复议决定,1.书面方式2.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3.复议决定的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4.复议决定的种类: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重新作出决定(5种情况)【例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行政复议

45、法律制度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为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有()。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B.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C.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D.适用依据错误的行政行为,5.复议决定书的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6.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复

46、议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B.申请行政复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D.行政复议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五、行政诉讼,(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8项)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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