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总结企业考勤管理制度是严格公司劳动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工作作风,针对各部门不同工作性质及方式,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总结,供你参考。企业人员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总结范文一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再生计件制员工、季节工除外) 。三、 工作职责 1、 公司人事部门为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考勤监督与管理工作; 2、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
2、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3、 办事处综合科为办事处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四、 作息制度 1、全体员工实行八小时日工作制; 2、科室及营销人员实行六天周工作制; 3、所有人员严格实行打卡考勤。无打卡条件的,必须签名登记。五、 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 允许 4 小时内补打。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2、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情 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3、 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罚标准 迟到(或早退) 在 3
3、0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 次处理,在 30 分钟至 2 小时之内的,按 2 次处理。半天内迟到(或早退) 超过 2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 处理。(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 60 元。旷工半天到 1 天( 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 50%; 旷工 1 天至 2 天(含)的,则扣罚全月奖金;旷工 2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4、 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可以请假。请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视同无故缺勤。凡 不能正常出勤者,根据请假类别对薪资进行相应核减。-1-(二)打卡 1、若忘记带卡,需在门卫处按 10 元/天的标准交纳罚金,并由门卫进行登记记录。门 卫在收
4、取罚金后须向员工开具收据,罚金交至财务部。2、本人不慎将卡遗失,需到财务部交纳现金 20 元,凭财务收据到行政部门购置新卡。3、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 , 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未打 卡说明的审批程序如下: 公司职能部门员工逐级审批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分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采购处员工及主管逐级审批至供应主管;办事处员工审批至办事处主管,办事处 主管审批至公司分管。4、保卫对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打卡机不能正常运作以及在打卡过程中出现的其它 问题,要有明确的记录,月底整理后交至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
5、办公室以备核查。5、签名登记制的考勤管理等同于打卡制。(三)请假 1、 请假程序与权限 (1) 员工请假原则上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 生效,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员工在 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 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 20 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2) 审批权限: 职能部门:部门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 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 以内的,报部门主管批准, 2
6、 天以 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办事处:办事处主管请假报公司分管批准。办事处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 采购处:采购处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供应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 公司分管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生产分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以内的,需报办事处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公司分管批准。2、 请假规定 (1)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原则上-2-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 7 天。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2) 病假:请病假 2 天( 含)以上需由县、区级 (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时 间可根据
7、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 事假对待。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3) 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可请婚假 3 天。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 ,可增加晚婚假 7 天。(4)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90 天,剖腹产的可增加 30 天。(5) 探亲假:家住外地( 外地是指以本人户籍为依据,安徽省外以及南京市区以外的地 区) 的企管类、技术类且进入公司工作满 1 年的正式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或子女,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 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四年给假一次; 每次假期为 7 天(不含在途天数) ,在途天数按同类假处理。(6)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 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可请丧假 5 天 ;员工的旁系亲属( 包括:公婆、岳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去世可请丧假 3 天。外地员工路途时间不计入假期天数,可作为 同类假处理。(7) 考试假:学习内容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且申请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请假获 得批准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考勤员处留存。(8)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