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羊养殖帮扶协议书甲方: 镇 村 组 户 (帮扶主体,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镇 村 组 户(扶贫户,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切实做好帮扶贫困户早日脱贫,帮扶市场主体利益互赢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帮扶协议书。1、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帮扶项目为山羊养殖。1、甲方自愿帮扶乙方,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山羊 20 只,让乙方饲养,并为乙方提供饲养管理技术。2、甲方享有乙方项目资金补助的权利。3、帮扶资金兑现方式:帮扶资金全部兑现到甲方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根据项目资金帮扶相关规定:(1)甲方将山羊免费发放发到乙方手中,经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并进行打耳标记录在案,兑现资金给甲方 300 元
2、/只,最高兑现帮扶资金 6000 元,如甲方免费发放给乙方的山羊不足 20 只,则按实际发放给乙方的数量兑现给甲方。(2)三月后经镇人民政府复核查看乙方的山羊是否大于或等于 20 只,如果乙方的山羊大于等于 20 只,则兑现甲方2资金 200 元/只,最高兑现帮扶资金 4000 元,如果小于 20只,则按现有存栏数兑现甲方帮扶金额。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山羊饲养管理等相关方面的扶持和指导,帮助乙方提高相关脱贫技术和脱贫增收能力。三、乙方通过甲方扶持的项目和技术指导,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身及家庭的努力,逐步实现自我发展,滚动发展,实现一年内脱贫致富。四、在扶持过程中,如乙方遇到问题和困难,特别是不可抗拒是动物传染病或自然灾害时,应随时与甲方联系和反映,甲方应积极予以协调解决。五、乙方擅自转让或出售甲方扶持的山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此帮扶协议,并不再予以扶持;因不可预见的传染病或自然灾害死亡的,必须经镇人民政府鉴定。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人民政府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3甲 方 ( 签 名 ) : 乙 方 ( 签 名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