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城建税、教育 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 费)申 报表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名称 单位 个人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纳税人信息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计税(费)依据增值税本期减免税(费)额税(费)种一般增值税免抵税额消费税 营业税 合计税率(征收率)本期应纳税(费)额 减免性质代码减免额本期已缴税(费)额本期应补(退)税(费)额1 2 3 4 5=1+2+3+46 7=56 8 9 10 11=7-9-10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
2、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2.减免性质代码:系统按照地税机关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税名称设置,由纳税人选择填写。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 30 万元(含 30 万元)的纳税义务人,由纳税人自行填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额,减免性质代码由纳税人选择相应代码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