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为全面实现“四有一化”(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有章理事)的目标,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和谐城西建设,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城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建立财政保障制度。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落实辖区专(兼)职人员的保险。 二、建立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消防工作正常运转。一是不断完善“费随事转”工作机制。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二是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健全领导责任制,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将进一步加强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作为加强消防管理和服务,推进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消防经费监管,实行居帐乡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努力提高城西消防工作管理水平,扎实推动城西发展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