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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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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第二节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第三节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第四节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第五节 生育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二、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三、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筹资方式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五、养老保险的转移,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对达到法定年龄并退出劳动领域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作用,养老保险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从而有利于应对我国即将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此外,购买养老保险的人数众多,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

2、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国家通过对这些资金的运营和利用,可增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三类组成,这三类保险的覆盖范围各不相同。,二、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

3、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才有了关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指导性规范。该法规指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一般可以划分为三大类

4、: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1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是指政府将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用于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支付,不为以后提供储备资金。2完全积累制完全积累制是指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费全部进入该账户,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3部分积累制将社会养老保险金分为两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前者实行现收现付的财务制度,后者实行完全积累的财务制度。,三、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筹资方式,(一)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此外,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国家和统筹地区政

5、府也给予一定的补贴。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筹资方式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二)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我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一)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

6、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类似。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

7、年。,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1)基本养老金;(2)死亡待遇;(3)致残待遇。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1)基础养老金;(2)个人账户养老金。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有关城镇居民养老基金待遇的给付内容与新农保基金的给付内容类似,也是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中央政府补贴,每人每月55元。,(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自2005年我国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以来,国家连续8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 721元,与2005年

8、调整前相比较,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多。,(三)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就会产生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目前,个人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包括统筹地区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跨统筹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两种情形。,五、养老保险的转移,对于统筹地区内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原则上是“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即职工向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转出手续。然后,由职工到其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不涉及账户资金的转移。,对于跨统筹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则不仅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还涉及社保基金的转移。,第二节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一、医疗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二、医疗保险的

9、覆盖范围三、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四、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五、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依法获得医疗救治方面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需要,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同时,医疗保险也保证了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一、医疗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法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

10、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为城镇居民全体非从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没有国家资金投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的发展,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三

11、、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个人适当缴费,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政府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再给予补贴。,(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参保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范围是指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

12、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四、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一)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范围,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保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者住院医疗费用。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二)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标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关系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累积和个人账户余额的划转。如果不建立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劳动者

13、可能会因为不符合规定缴费年限,从而在退休后难以享受不缴费并继续获得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2009年12月颁布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对个人账户的转移也作了相关规定,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五、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第三节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来源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四、失业保险的转移,失业保险是指国家为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失业人员

14、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和作用,失业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为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二,有利于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促使劳动力素质提高。,失业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主要是指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来源,(一)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失业保险基金来源于

15、四个部分: 失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这是基金的主要来源。 财政补贴,这是政府负担的一部分。 基金利息,这是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收益部分。 其他资金,主要是指对不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征收的滞纳金等。,(二)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

16、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次性生活补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三)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期限,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期限是指失业者享受失业津贴的起止时间。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与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有关,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

17、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社会保险法第47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该法条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可以参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标准,因此,各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调整。,(四)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标准,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

18、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该条文明确规定,跨市县就业的参保人员可以转移其失业保险关系,并且可以在转入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四、失业保险的转移,第四节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三、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四、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五、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六、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和追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作用,工伤保险具有经济补偿、分散风险和工伤预防等作用。,工伤认定是职工

19、享受工伤保险的依据,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所遭受的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伤害进行鉴定,并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的行为。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不再由工伤职工所在的单位支付,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这类单

20、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三、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四、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度。1行业差别费率由于不同行业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差异较大,进而导致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差距较大。为了公平负担保险费用,并促使事故多发的行业和企业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国家实行差别费率制度。2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实行浮动费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21、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医疗期间是指职工停工留薪接受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按轻伤或重伤的不同情况给予1至24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职工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工伤津贴、福利待遇和其他待遇。,五、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一)工伤医疗期间待遇,(二)工伤致残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给予了伤残职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需费用。补助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

22、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三)工伤死亡待遇,1用人单位的先行支付和追偿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采取法定的强制措施进行追偿。2第三

23、人的先行支付和追偿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六、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和追偿,第五节 生育保险法律制度,一、生育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二、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基金的筹集三、生育保险基金的给付,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一、生育保险的概念和作用,生育保险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2实行生育保险有利于提高人口

24、素质3实行生育保险有利于促进公平就业,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二、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基金的筹集,我国法律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 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职工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法

25、定年龄的女职工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一般不得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生育保险基金的给付,(一)生育保险基金的给付条件,生育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二)生育保险基金的给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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