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 航 上 海 医 院推 优 对 象 审 核 表被 推 荐 人 所在团支部 部团支部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 推荐对象:支部内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 18 至 35 周岁优秀团员、青年。2. “推优入党”的具体程序:1) 团支部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进行认真考察、讨论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提交支部团员会议审议通过。2) 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以票决的方式产生或确定推荐对象。团员会议应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到会进行民主评议方为有效,与会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成为推荐对象。3) 填写本表,由上级填写的原则进行。团员青年由团支部
2、填写,团支部委员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由团总支填写,团总支委员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团总支书记由团委填写,团委委员由团委书记填写,团委书记由上级团委填写。4) 上级团组织审核,填写审核意见。若该推荐对象所在团支部为台直属团组织,有直接审核权。5) 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讨论后,确定其是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讨论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在审核表上填写“所在党支部意见” )及时反馈给团组织。3. 推优对象有效期限为两年。两年内,若该团员青年未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重新确认。4.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其所在党支部,一份存入其所在台直属基层团组织,一份报台团委备案。推 优 对 象 审 核 表姓 名 性 别出生年月 民 族政治面貌 学 历学 位 入团时间团内职务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二寸照片现工作单位(部门) 现任职务是否参加过团校培训 是否参加过党校培训简 历曾获的主要荣誉团支部大会意见签名:_年 月 日上级团组织意见签名:_年 月 日所在党支部意见签名:_年 月 日备注:民航上海医院团总支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