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分部分项工序名称 电气焊作业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1焊工必须经相关部门专业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2作业前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动火审批表。做好动火作业部位周边环境检查工作,清除可燃物,确保焊接作业现场周围 lOm 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的可燃物必须做好隔离或封闭措施。3动火作业防护措施到位,如:接火斗、灭火器、水桶、监护人等。4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5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6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
2、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7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8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9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
3、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10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11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12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13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14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5m;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
4、可靠的构架上;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 10m 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 5m 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15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16.电焊机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级设置到位,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防触电保护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 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30m,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应使用
5、自动开关,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接头等。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17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18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损伤19.电焊设备的安装、修理和检查必须由电工进行。焊机和线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20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21下班时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必须对周围环境检查确认无隐患后离开。22、气瓶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气瓶间距应大于 5m,距明火应大于 1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乙炔瓶使用中应增设回火装置。23、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单位签名:安全技术交底部门: 交底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