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楼梯间及消防电梯的设置原则建筑类别 非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消防电梯塔式住宅26 层79 层(户门应乙级防火门)79 层(楼梯间应采用弹簧门)110 层及 10 层以上 10 层及 10 层以上2单元式住宅单元式宿舍29 层1011 层(户门应乙级防火门)1218 层119 层及 19 层以上 12 层及 12 层以上2通廊式住宅 29 层 1011 层112 层以上 12 层以上2通廊式宿舍 26 层 711 层112 层以上 12 层以上2一类高层公建包括地下室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宽度 应采用应采用2二类高层公建包括地下室可采用,但不得计入疏散
2、宽度h32m,且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h32m 及h32m 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h32m2商住楼 住宅部分楼梯间可按住宅规范,商业建筑部分按公建规范 h32m2注:1民用建筑封闭楼梯间用弹簧门,高层工业建筑用乙级防火门(见建规附表 1)1消防电梯数量:每层 1500m2 一台,1500m24500m2 两台,4500m2 三台1. 18 层以下的高层住宅或每层不超过 6 户的 19 层以上的住宅设 2 部电梯,其中一部兼做消防电梯;2. 18 层以上(高度 100 米以内)高层住宅每层 8 户和 8 户以上的住宅设 3 部电梯,其中一部兼做消防电梯。3. 12 层以上的高层住宅,电梯不能小于 2 台.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24 层以上时,应设置 3台.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35 层以上时,应设置 3 台.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捕电梯时,采用联系通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