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表 3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房屋验收表(2015 年度)建房地点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居) 屯(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数联系电话农户贫困类型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特殊家庭类型边境一线 贫困残疾人家庭 孤儿 水库移民(诚信)计生家庭 军人(遗属)家庭危房等级C 级 D 级无房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筑层数建筑面积 农户信息核验上述农户信息是否与审批表相符。 是 否是否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是 否 备注说明:检查结果序号 检查项目 有无及完备性 安全性 观感 质量 备注说明 填表说明1 建筑选址 / /2 功能分区 / /3 建筑面积 / /4 室内净高 / /5
2、 地基 / /6 基础 /7 抗震措施 /8 墙体9 门窗10 梁、柱 /11 楼板12 楼梯 /13 阳台、露台 / /14 屋面15 室内地面 / /16 日照 / /17 采光 / /最低建设要求验收18 通风 / /1、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逐项验收填写。2、拟验收危改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六条规定时必须验收第 5 项,否则不必验收;拟验收危改房如已设置第 10、13 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两层及以上危改房必须验收第 11、12 项;一层危改房如已设置第 12 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3、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的方格中填“”,不合格的填“”,不必验收
3、的填“”。4、所有须验收项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不合格,并在验收结论的相应方格中填“”。5、填写字迹须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等痕迹。其他对原宅基已进行清理,旧房全部拆除;异地建房户已收回原房户土地使用证或鉴订交回宅基的书面声明。 是 否备注说明:乡镇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验收组签字:验收组长联系电话: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章)县级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验收组签字:验收组长联系电话: 2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章)注:此表由乡镇在组织验收时填写,并存入农户纸质档案,县级验收时检查并完善签印手续。 3 附件 4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汇总表
4、(_年度)填表单位:_(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情况上级下达任务(户) 涉及乡镇(个) 涉及行政村(个) 涉及自然村(个)其中完成任务拆旧建新 无房新建 旧房加固户 面积() 户 面积() 户 面积() 户 面积()涉及农户类型情况五保户(户)低保户(户)残疾人家庭(户)边境 0-20公里范围农户(户)(诚信)计生家庭(户)水库移民户(户)军人(遗属)家庭(户)孤儿(户)房屋验收情况验收户数 验收合格户数 验收不合格户数 验收合格率()拆旧还基情况拆除旧房户数安排新宅基地面积()收回旧宅基地面积()其它需说明的事项:资金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农户自筹(万元) 小计 危改补助 其他补助已拨付到户的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其他补助资金说明:其他情况农户上访事件(起)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起)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人)其它需说明的事项:注:(1)此表在乡镇及县级危改部门完成验收后分别填写,其中乡镇一级汇总时“涉及乡镇” 4 一项不用填写。(2)乡镇及县级危改部门完成此表填写后,均要报上一级危改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