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和开发更改程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更改程序,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过程中技术文件更改协调、准确、完整、有效。本标准适用于产品设计和开发各阶段技术文件的更改。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章无条文。3 术语和定义本章无条文。4 职责4.1 设计师负责设计和开发输出技术文件的更改。4.2 设计师系统由主管设计师对更改内容进行审核。4.3 工艺师负责设计和开发输出的工艺文件的更改。4.4 必要时,相关部门对更改内容审查后会签。4.5 设计和开发输出技术文件的更改由主任设计师或项目总师批准后方可生效。4.6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工艺文件的更改按有关工艺文件执行。5 工作程序5.1 设计和开发更改流程图
2、见附录 A。5.2 管理要求 5.2.1 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发现技术文件的不适用性,设计师应及时更改并拟制设计和开发更改通知单,经审签后方可执行更改。5.2.2 设计更改的依据为设计和开发更改通知单 。5.2.3 设计和开发更改通知书应由设计部门以产品为单位统一管理。5.3 实施程序5.3.1 如因消除错误、纠正缺陷、完善或改进设计等原因需要,设计师可自行更改,经主管设计师同意,并履行审签手续。5.3.2 凡不涉及接口关系、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变化的,设计师可自行更改,经主管设计师同意,并履行审签手续。5.3.3 涉及接口关系、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变化的以及关重件等重要更改,应经产品总设计师或主任设
3、计师同意,进行设计更改,并履行审签手续。5.3.4 所有的设计更改都必须进行验证,且达到预期效果。5.3.5 重要的更改以及当更改影响到产品要求时,应经产品总设计师同意,要对更改后的预期效果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更改评审时,应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如有影响,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5.3.6 设计师拟制设计和开发更改通知单时,应将更改后评审、验证和确认的文件号或验证报告或记录编号填入“附录” 栏。5.3.7 设计和开发文件的更改应有更改标记。6 记录设计和开发更改通知单设计更改评审、验证、确认记录附录 A(规范性附录)设计和开发更改流程图N更改确认填写更改通知单重要更改分析、验证必要时进行评审YN更 改登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