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方案一、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本诊所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定本方案。 二、本诊所与集中处理医疗废弃物的医疗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书,并设专人管理本单位在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放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在规定时间内送往集中处理医疗单位等待统一处理。 三、医疗产生的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汇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物,应当消毒后做毁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