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一岗双责”制度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学校安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学校“一岗双责”制度。一、行政领导人员: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教育、教学的指导和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二、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成绩的提高进行指导,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三、任课教师: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负责上课期间学生的安全,及时处理和上报突发事件。四、值班教师: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作好人员的清点,按规定时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值班领导。五、后勤人员:做好照明线路的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做好消防设施的保养、维修,确保随时备用。六、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按门卫职责办事,做好外来人员和学生进出登记,加强含意巡逻,确保学校安全。七、学校大型集会:全校教职员工全员参与,服从安排,保证集会安全。八、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学校给予安全工作奖,对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