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机岗位规范所属部门 物业公司 岗位类别 服务 岗位代码 WY-11岗位等级 8 直接上级岗位 经理直接下级岗位 无任职资格要求专业(工种)名称汽车驾驶 专业要求 允许无关学历或技职(技能)要求技校或初级技能。岗前培训 经驾驶员岗位培训合格。经验要求 有从事汽车驾驶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技能要求 掌握汽车驾驶知识 和车辆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身体条件 健康工作条件时间特征不定时工作场所的固定性经常需要外出办公职业危害因素无协作关系直接业务关联的部门或岗位无直接业务关联的外部机构无岗位描述岗位核心价值为了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在车辆主管的领导下,通过为本部门提供高效、快捷的机动车辆服务,保证本单位生
2、产用车。核心职责1、负责保障车辆和坐车人员和的安全。2、负责完成班组服务工作及公司用车。岗位职责 常规职责负责及时检查车辆,保障行车安全,不开病车。职业行为禁区 违章 驾车、酒后驾车。核心权限1、有权拒绝私事派车。2、有权拒绝带故障出车。权限一般权限无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1、上车前检查车辆并试车。 确定无异常。2、按规定出车。 执行出车规定。3、清扫车辆卫生。 保持车辆清洁。每日工作4、遵守交通规则。 不违章。1、参加每周四安全会。 准时参加。2、保养车辆。 每周一次。每周工作3、车辆检查维修。 保证车辆运行正常。每季工作参加车辆检查。 每季一次。1、参加车辆年检。 每年一次。每年工作2、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客观认真。工作内容、标准及考核考核根据国电吉林热电厂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制订:周 强 2006 年 01 月 07 日初审:徐志刚 2006 年 02 月 20 日审核:刘 伟 2006 年 04 月 01 日审定:崔鸿源 2006 年 05 月 10 日批准:王慕文 2006 年 06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