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宝一中关于成立校园文学社的通知一,性质校园文学社是学校学生文学组织,由学校政教处领导下的文学爱好者的学生组织, 是每个有志在文学的伊甸园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学生的沃土。文学社坚持“宏扬优秀文化,服务广大师生”的宗旨,以源源流长的中华文化为背景,紧随时代发展步伐,普及文学艺术知识,开启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发展校园文化,培养文学创作新人。二,社名“青禾” ,寓意蓬勃的生机和顽强的生命力三,宗旨(一) 为校园建设尽一份力量;(二) 培养社员树立“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真实、生动、深 刻为原则,歌颂真善美抨击假丑恶”指导精神,搭建交流平台。(三) 社员发扬自尊、自重
2、、自强、奋发向上的精神。四,领导组织顾问:王光凯书记社长:刘超总主编:王恒心副总主编:王敏,梁鹏五,活动内容(一) 组织社员参加有关文学的知识讲座(由学校语文组老师或文学社领导班子成员讲 课);(二) 出版社刊并接受社员的投稿,同时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三) 接受社员提出的有关文学方面的疑问或不懂之处,给予答复。(四) 举办多种类型的文学活动:讲座、文学思想交流会,征文大赛,原创作品朗诵赛,演讲比赛等。六,社员(一) 义务,凡本社社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在努力学好课内知识的同时,学好写作的理论、语文的知识,并积极的实践练笔 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文学修养。2宣传文学社的宗旨和各项活动内容,积极参
3、加文学社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 给的任务。3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热情响应文学社的号召。发扬良好的文风,提倡勇于开拓。维护 文学社的利益,为“建设美好校园、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4虚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5自觉维护组织的团结,努力为文学社争光,积极向社刊投稿。6. 社员每月交稿至少一次,题目,体裁自定,一次不交者警告,两次留社考查,三次除名,骨干一视同仁。(二)权利,凡本社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加文学社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文学社课外的指导和培训的权利。2有在社刊上优先发表优秀习作的权利。 3有对文学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有对文学社
4、领导机构有监督的权利。 5向文学社提出有关文学方面的疑点,或不懂之处,可要求给以答复。(三)入社条件及手续1. 凡是在校的文学爱好者,愿意参加文学社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社员义务的 ,均可报名加入天宝一中青禾文学社。2. 报名时需上交自己作品一份,经审核通过即可成为青禾文学社社员。3. 作品交给刘超老师。4. 报名时间:本周五之前(四)奖励对于模范履行社员义务,在文学方面取得优良成绩的社员,文学社将给予 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颁发表扬状或感谢状,授予优秀社员称号。(五)社员有退出文学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出文学社应向文学社递交书面报告,经批 准后方可退社。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文学社的活动或不做文学社分配的工作的成 员,均被认为是自行退出文学社。天宝一中政教处20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