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1页 共1页 河北农民报/2009年/4月/28日/第B06版 养殖资讯/养猪 常用兽药的配伍禁忌与使用剂量 武安市畜牧水产局 郅考书 1.青霉素G 又名青霉素、苄青霉素,抗菌药物。肌注:每5万10万单位/千克体重。与四环素等酸性药物及磺胺类药有配伍禁忌。 2.氯苄青霉素 又名氨苄西林、氨比西林,抗菌药物。拌料:0.02%0.05%;肌注:每2540毫克/千克体重。 3.阿莫西林 又名羟氨苄青霉素,抗菌药物。饮水或拌料:0.02%0.05%。 4.头孢曲松钠抗菌药物 肌注:50100毫克/千克体重,与林可霉素有配伍禁忌。 5.头孢螽苄 又名先锋霉素IV,抗菌药物。口服:3550毫克/千克体
2、重。 6.头孢唑啉钠 又名先锋霉素V,抗菌药物。肌注:50100毫克/千克体重。 7.头孢噻呋抗菌药物 肌注:每只0.1毫克,用于1日龄雏鸡或仔猪。 8.红霉素抗菌药物 饮水:0.0 0 5%0.02%;拌料:0.01%0.03%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合用。 9.罗红霉素抗菌药物 饮水:0.005%0.02%;拌料:0.01%0.03%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10.泰乐菌素 又名泰农,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0.01%0.02%,肌注:30毫克/千克体重,不能与聚醚类抗生素合用。注射用药反应大,注射部位坏死,精神沉郁及采食量下降12天。 11.替米考星抗菌药物 饮水:0.01%0.02%,蛋鸡禁用。 12.螺旋霉素抗菌药物 饮水:每0.02%0.05%;肌注:2550毫克/千克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