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一 、 编 制 依 据 1二 、 工 程 概 况 1三 、 施 工 准 备 2四 、 施 工 组 织 和 计 划 3五 、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方 案 45.1 安 全 通 道 总 体 设 计 概 况 45.2 搭 设 参 数 4六 、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构 造 要 求 46.1 立 杆 46.2 纵 向 水 平 杆 56.3 横 向 水 平 杆 56.4 连 墙 件 66.5 剪 刀 撑 66.6防 砸 蓬 搭 设 .76.7安 全 通 道 搭 设 .76.8安 全 通 道 安 全 防 护 .86.9安 全 通 道 检 查 验 收 .8七 、 安 全 措 施 97.1 材 质
2、 及 其 使 用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97.2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97.3 安 全 通 道 上 施 工 作 业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97.4 安 全 通 道 拆 除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9八 、 文 明 施 工 10九 、 安 全 计 算 10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一 、 编 制 依 据1.1、 施 工 图 纸 : 图 纸 名 称中 国 人 民 银
3、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号 院 1、 2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建 筑 施 工 图 )1.2、 主 要 规 范 、 规 程 、 标 准序 号 名 称 编 号1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 GB50009-20012 优 质 碳 素 结 构 钢 钢 号 的 一 般 技 术 条 件 GB699 19993 普 通 碳 素 结 构 钢 技 术 条 件 GB700 19884 建 筑 施 工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80-915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JGJ130-20016 建 筑 施
4、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JGJ59-20117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与 卫 生 标 准 JGJ146-20048 电 焊 钢 管 的 机 械 性 能 YB242-19639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验 收 规 则 GA 308 200110 北 京 市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DBJ01-62-20021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 场 容 卫 生 、 环境 保 护 及 保 卫 消 防 标 准 DBJ01-83-200312 钢 管 脚 手 架 、 模 板 支 架 安 全 选 用 技 术 规 程 DB11/T583-20083、
5、 其 它 文 件 名 称 编 号公 司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管 理 方 法 2002年 总 技 质 字 第 194号公 司 施 工 现 场 文 明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机 械 设 备 使 用 监 督 管 理的 规 定 建 设 部 建 建 ( 1998) 建 筑 工 程 预 防 高 处 坠 落 事 故 若 干 规 定 建 设 部 建 建 ( 2003)二 、 工 程 概 况项 目 名 称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号 院 1、 2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施 工 地 点 : 北 京 市 西
6、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号 院建 设 单 位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机 关 服 务 中 心施 工 单 位 : 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施 工 内 容 : 建 筑 物 地 上 安 全 通 道 及 防 砸 棚 搭 拆 等 。工 程 为 节 能 改 造 工 程 , 主 要 进 行 外 墙 保 温 工 程 , 根 据 工 程 需 要 , 需 搭 设 安
7、全 通 道 楼号 如 下 :表 1-1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号 院 1、 2号 楼序 号 楼 号 建 筑 面 积 ( m2) 高 度 ( m) 层 数1 62号 院 1#楼 7512.60 39.60 122 62号 院 2#楼 7512.60 39.60 12三 、 施 工 准 备3.1技 术 准 备3.1.1熟 悉 施 工 图 纸 , 并 根 据 工 程 结 构 的 实 际 情 况 , 及 以 往 经 验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安全 通 道 方 案 。3.1.2按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选 用 落 地 双 排 钢 管 扣 件 脚 手 架 , 并 对 安 全 通 道 的 材
8、 料 、 质 量 、搭 设 ( 安 装 ) 、 拆 除 、 构 造 、 搭 设 验 收 、 安 全 管 理 、 受 力 计 算 等 环 节 进 行 详 细 的 说 明 。3.1.3施 工 前 要 对 方 案 进 行 详 细 的 交 底 , 使 施 工 人 员 深 入 领 会 , 以 便 切 合 实 际 的 将方 案 落 实 。3.2.现 场 准 备应 清 除 地 面 杂 物 , 平 整 夯 实 场 地 , 并 使 排 水 畅 通 , 各 种 材 料 码 放 整 齐 。 准 备 好 周 转材 料 堆 放 所 需 的 场 地 。3.3 材 料 准 备3.3.1 钢 管 杆 件 : 钢 管 杆 件
9、采 用 48.3 3.5mm 型 号 钢 管 , 钢 管 材 质 宜 使 用 力 学 性能 适 中 的 Q235 钢 ,焊 接 钢 管 其 材 性 应 符 合 碳 素 结 构 钢 ( GB/T-700) 的 相 应 规 定 。 用于 立 杆 、 纵 向 水 平 杆 、 剪 刀 撑 和 斜 杆 的 钢 管 长 度 分 别 为 3m、 4m、 6m 等 , 用 于 拉 结 固 定的 钢 管 长 度 为 1.5m、 2m、 3m等 。3.3.2扣 件 : 扣 件 应 符 合 可 锻 铸 铁 分 类 及 技 术 条 件 ( GB158-31) 的 规 定 , 机 械 性能 不 低 于 KT33-8的
10、可 锻 铸 铁 制 造 。 扣 件 的 附 件 采 用 的 材 料 应 符 合 GB700-88 碳 素 结 构钢 中 Q235钢 的 规 定 ; 螺 纹 均 应 符 合 GB196-81 普 通 螺 纹 的 规 定 , 垫 圈 应 符 合 GB96-76 垫 圈 的 规 定 。3.3.3脚 手 板 : 脚 手 板 采 用 木 跳 板 , 厚 度 50mm, 宽 度 250mm, 长 度 4000mm。3.3.4安 全 网 : 立 网 采 用 绿 色 密 目 安 全 网 , 性 能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GB4609m84),水 平 网采 用 大 眼 网 , 新 网 必 须 有 产 品 质
11、 量 检 验 合 格 证 , 安 全 网 的 选 用 应 符 合 安 全 网 ( GB5725-85) 的 规 定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3.3.5多 层 板 : 采 用 18mm厚 竹 胶 板 或 者 多 层 板 。3.4 人 员 和 技 术 培 训( 1) 操 作 人 员 上 岗 前 , 必 须 持 有 上 岗 证 , 带 班 人 员 要 求 有 相 关 的 经 验 。( 2)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12、 前 , 要 求 操 作 人 员 以 及 带 班 人 员 掌 握 施 工 方 案 。 班 组 长 要 进 行技 术 及 安 全 交 底 , 提 出 有 关 针 对 性 的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四 、 施 工 组 织 和 计 划4.1、 工 程 进 度 计 划按 照 甲 方 的 要 求 和 基 本 安 排 :安 全 通 道 所 有 的 准 备 ( 包 括 材 料 、 人 工 以 及 设 备 ) 必 须 提 前 作 好 ; 计 划 考 虑 提 前 1天 进 场 , 安 排 现 场 的 场 地 和 布 置 垂 直 运 输 ;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计 划 4日 历 天 , 安 全 通 道 拆
13、 除在 屋 面 工 程 完 成 后 整 体 拆 除 ; 有 关 安 全 通 道 的 验 收 在 全 过 程 进 行 , 整 体 完 成 后 进 行 综 合验 收 。4.2、 劳 动 力 计 划工 种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班 组 长 力 工 架 子 工人 数 3 2 10 304.3、 材 料 计 划本 次 施 工 中 的 材 料 用 量 如 下 :序 号 材 料 项 目 规 格 单 位 数 量1 48.3钢 管 6米 根 5604米 根 3502米 根 1203米 根 1802 玛 钢 扣 件 十 字 扣 个 800接 头 扣 个 80转 角 扣 个 1203 密 目 网 1.8m 3.0
14、m 平 米 20004 水 平 网 3.0m 6.0m 平 米 15005 绑 扎 铅 丝 12# 公 斤 5006 木 脚 手 板 50 250 4000mm 块 3000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4五 、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方 案5.1 安 全 通 道 总 体 设 计 概 况本 工 程 共 涉 及 2 栋 楼 房 , 最 大 建 筑 高 度 为 39.60m , 可 以 采 用 落 地 式 双 排 单
15、杆 脚 手 架 。所 有 施 工 建 筑 首 层 入 户 单 元 门 处 全 部 搭 设 护 头 蓬 进 行 防 护 ; 楼 房 四 周 均 搭 设 安 全 通 道 。5.2、 搭 设 参 数5.2.1、 搭 设 高 度 : 最 高 4m;5.2.2、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的 几 何 尺 寸 :立 杆 间 距 1.5m,排 距 1.2m,步 距 1.8m,内 侧 立 杆 距建 筑 物 的 距 离 为 350mm。 外 侧 立 面 连 续 设 置 剪 刀 撑 , 并 应 由 底 至 顶 连 续 设 置 , 每 道 剪 刀撑 跨 越 立 柱 的 根 数 为 5根 4跨 。 脚 手 架 外 立
16、面 满 挂 密 目 网 封 闭 。六 、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构 造 要 求6.1 立 杆立 杆 采 用 单 立 杆 , 立 杆 与 纵 向 水 平 杆 采 用 直 角 扣 件 连 接 。 接 头 交 错 布 置 , 两 个 相 邻立 柱 接 头 避 免 出 现 在 同 步 同 跨 内 , 并 且 在 高 度 方 向 至 少 错 开 50cm; 各 接 头 中 心 距 主 节 点的 距 离 不 大 于 步 距 的 1/3。 立 杆 接 长 除 顶 层 顶 步 外 , 其 余 各 层 各 步 接 头 必 须 采 用 对 接 扣件 连 接 , 立 杆 在 顶 部 搭 接 时 , 搭 接 长 度
17、 不 小 于 1m, 必 须 等 间 距 3 个 旋 转 扣 件 固 定 , 端 部扣 件 盖 板 边 缘 至 搭 接 纵 向 水 平 杆 杆 端 的 距 离 不 小 于 100mm。6.1.1、 每 根 立 杆 底 部 设 置 底 座 或 垫 板 , 垫 板 面 积 大 于 0.25 ;6.1.2、 安 全 通 道 必 须 设 置 纵 、 横 向 扫 地 杆 。 纵 向 扫 地 杆 采 用 直 角 扣 件 固 定 在 距 底座 上 皮 不 大 于 300m m 处 的 立 杆 上 。 横 向 扫 地 杆 采 用 直 角 扣 件 固 定 在 紧 靠 纵 向 扫 地 杆 下 方的 立 杆 上 。
18、 当 立 杆 基 础 不 在 同 一 高 度 上 时 , 必 须 将 高 处 的 纵 向 扫 地 杆 向 低 处 延 长 两 跨 与立 杆 固 定 , 高 低 差 不 大 于 1m 。 靠 边 坡 上 方 的 立 杆 轴 线 到 边 坡 的 距 离 不 小 于 500m m ;6.1.3、 安 全 通 道 底 层 步 距 不 大 于 2m ;6.1.4、 立 杆 必 须 用 连 墙 件 与 建 筑 物 可 靠 连 接 。6.1.5、 立 杆 接 长 除 顶 层 顶 步 可 采 用 搭 接 外 , 其 余 各 层 各 步 接 头 必 须 采 用 对 接 扣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19、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件 连 接 。 对 接 , 搭 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立 杆 上 的 对 接 扣 件 应 交 错 布 置 : 两 根 相 邻 立 杆 的 接 头 不 应 设 置 在 同 步 内 ,同 步 内 隔 一 根 立 杆 的 两 个 相 隔 接 头 在 高 度 方 向 错 开 的 距 离 不 宜 小 于 500m m ; 各 接 头 中 心在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步 距 的 1/3;b.搭 接 长
20、 度 不 小 于 1m , 应 采 用 不 少 于 2个 旋 转 扣 件 固 定 , 端 部 扣 件 盖 板 的 边 缘距 离 不 小 于 100m m 。( 6) 立 杆 顶 端 高 出 女 儿 墙 上 皮 1.8m , 高 出 檐 口 上 皮 1.8m ;6.2 纵 向 水 平 杆纵 向 水 平 杆 置 于 横 向 水 平 杆 之 下 , 立 柱 的 内 侧 , 用 直 角 扣 件 与 立 杆 扣 紧 , 采 用 至 少6m 且 同 一 步 纵 向 水 平 杆 四 周 要 交 圈 。纵 向 水 平 杆 采 用 对 接 扣 件 连 接 , 其 接 头 交 错 布 置 , 不 在 同 步 同
21、跨 内 ; 相 邻 接 头 水 平距 离 不 小 于 50cm, 各 接 头 距 立 柱 距 离 不 大 于 纵 距 的 1/3, 纵 向 水 平 杆 在 同 一 步 架 内 纵 向水 平 高 差 不 超 过 全 长 的 1/300, 局 部 高 差 不 超 过 5cm。6.3 横 向 水 平 杆每 一 立 杆 与 纵 向 水 平 杆 相 交 处 ( 主 节 点 ) 都 必 须 设 置 一 根 横 向 水 平 杆 , 并 采 用 直 角扣 件 扣 紧 在 纵 向 水 平 杆 上 , 该 杆 轴 线 偏 离 主 节 点 不 大 于 15cm。 横 向 水 平 杆 间 距 与 立 杆 纵距 相 同
22、 , 且 根 据 作 业 层 脚 手 板 搭 设 的 需 要 , 在 两 立 柱 之 间 等 距 离 设 置 1 根 横 向 水 平 杆 ,最 大 间 距 不 超 过 75cm 。横 向 水 平 杆 伸 出 外 排 纵 向 水 平 杆 边 缘 距 离 不 小 于 10 cm, 伸 出 里 排 纵 向 水 平 杆 距 离结 构 外 边 缘 15cm 。 上 下 层 横 向 水 平 杆 在 立 杆 处 错 开 布 置 , 同 层 的 相 邻 横 向 水 平 杆 在 立杆 处 相 向 布 置 。6.4连 墙 件6.4.1、 安 全 通 道 使 用 刚 性 连 墙 件 , 严 禁 使 用 柔 性 连
23、墙 件 ;6.4.2、 连 墙 件 优 先 使 用 菱 形 布 置 , 也 可 以 使 用 方 形 、 矩 形 布 置 ;6.4.3、 连 墙 件 的 数 量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 连 墙 件 应 从 第 一 步 纵 向 水 平 杆 处 开 始 设 置 ,当 该 处 有 困 难 时 , 应 采 取 其 他 可 靠 措 施 ; 连 墙 件 的 设 置 宜 靠 近 主 节 点 , 偏 离 节 点 的 距 离不 大 于 30公 分 ; 在 建 筑 物 的 每 宜 层 范 围 内 均 需 设 置 一 排 连 墙 件 ; 竖 向 拉 结 设 置 不 大 于 3米 , 横 向 拉 结 不 大 于
24、 6米 ;6.4.4、 因 本 工 程 楼 内 住 户 并 不 搬 离 , 所 以 只 能 在 楼 梯 间 窗 户 处 进 行 拉 结 。 拉 结 采用 钢 管 在 楼 梯 间 搭 设 双 向 井 字 固 定 连 接 。 详 见 附 图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616胀 栓 在 原 结 构 墙上 进 行 锚 固2厚 钢 板 满 焊 400mm长 架 子 管设 置 两 个 扣 件 作 为 连墙 件 与 脚 手
25、架 连 接6.5剪 刀 撑6.5.1.本 工 程 安 全 通 道 剪 刀 撑 设 置 于 安 全 通 道 外 侧 , 且 沿 长 度 和 高 度 连 续 设 置 ;6.5.2每 道 剪 刀 撑 跨 越 立 柱 的 根 数 为 5根 4跨 , 每 道 剪 刀 撑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4跨 。6.5.3.剪 刀 撑 的 接 长 均 采 用 搭 接 , 搭 接 长 度 不 小 于 0.5m, 设 置 3个 旋 转 扣 件 ;6.5.4.剪 刀 撑 应 用 旋 转 扣 件 固 定 在 与 之 相 交 的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伸 出 端 和 立 杆 上 , 旋 转扣 件 中 心 线 至 主 节
26、点 的 距 离 不 应 大 于 150 mm, 在 其 中 间 应 增 加 2 4个 扣 结 点 ;6.5.5.剪 刀 撑 底 部 斜 杆 的 下 端 应 至 于 垫 板 上 ;6.5.6.横 向 斜 撑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横 向 斜 撑 应 设 置 在 同 一 节 间 内 , 由 底 至 顶 成 之 字 型 布 置 ; 斜 撑 应 用 旋 转 扣 件 固定 在 与 之 相 交 的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伸 出 端 和 立 杆 上 , 旋 转 扣 件 中 心 线 至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应 大于 150mm;2.横 向 斜 撑 除 在 拐 角 处 设 置
27、 外 , 中 间 沿 纵 向 每 隔 6跨 在 横 向 平 面 内 设 一 道 斜 杆 ; 遇操 作 层 时 可 临 时 拆 除 , 转 入 其 他 层 时 应 及 时 补 设 。6.6防 砸 蓬 搭 设本 工 程 施 工 建 筑 四 周 靠 近 道 路 部 位 全 部 搭 设 防 砸 蓬 , 防 砸 蓬 宽 度 为 6米 ( 部 分 施 工现 场 没 有 空 间 部 位 可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 。 防 砸 蓬 高 度 设 为 4米 , 防 砸 蓬 顶 部 设400 400 100100 1000 旋 转 卡 扣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28、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7两 层 满 铺 木 脚 手 板 , 并 在 上 层 满 铺 彩 条 布 , 防 砸 蓬 两 侧 满 挂 密 目 网 。 搭 设 见 详 图 。挂 密 目 网 扫 地 杆距 地 150mm满 铺 脚 手 板 下 挂 密 目 网满 铺 脚 手 板 上 满 铺 彩 条 布400*50*100垫 木400*50*100垫 木6.7安 全 通 道 搭 设门 洞 、 安 全 通 道 出 入 口 脚 手 架 搭 设 斜 腹 杆 采 用 旋 转 扣
29、件 固 定 在 与 之 相 交 的 横 向 水 平杆 的 伸 出 端 头 上 , 旋 转 扣 件 中 心 线 至 主 节 点 的 距 离 不 大 于 150mm。 斜 腹 杆 采 用 通 常 杆 件 ,当 必 须 接 长 时 采 用 搭 接 , 搭 接 长 度 为 1000mm。 门 洞 桁 架 下 的 两 侧 立 杆 为 双 立 杆 , 副 立 杆高 度 应 高 于 门 洞 口 1步 。 门 洞 口 桁 架 伸 出 上 下 弦 杆 的 杆 件 端 头 , 均 设 一 个 防 滑 扣 件 , 该扣 件 紧 靠 主 节 点 的 扣 件 。 见 下 图 :2 防 滑 扣 件1EA1 B 副 立 杆
30、主 立 杆1500 15002 洞 口 宽 洞口高15001501500 15001500 AB AC1-1 B CAA EE15002-29 9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86.8、 安 全 通 道 安 全 防 护本 工 程 施 工 建 筑 四 周 靠 近 道 路 部 位 全 部 搭 设 安 全 通 道 , 安 全 通 道 宽 度 为 6米 ( 部 分施 工 现 场 没 有 空 间 部 位 可 根 据 现 场 实
31、 际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 。 安 全 通 道 高 度 设 为 4米 , 安 全通 道 顶 部 设 两 层 满 铺 木 脚 手 板 , 并 在 上 层 满 铺 彩 条 布 , 安 全 通 道 两 侧 满 挂 密 目 网 。6.9安 全 通 道 检 查 验 收脚 手 架 搭 设 应 对 其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立 杆 垂 直 偏 差 : 搭 设 高 度 H 25m时 :纵 向 偏 差 不 大 于 H 200, 且 不 大 于 50mm;搭 设 高 度 H25m时 : 纵 向 偏 差 不 大 于 H 300, 且 不 大 于 75mm;纵 向 水 平 杆 一
32、 根 杆 的 两 端 水 平 偏 差 不 大 于 总 长 度 的 1 300, 且 不 大 于 20mm, 同跨 内 外 纵 向 水 平 杆 水 平 偏 差 不 大 于 10mm。步 距 、 排 距 偏 差 不 大 于 20mm; 立 杆 纵 距 偏 差 不 大 于 50mm。扣 件 紧 固 力 宜 在 4065N.M范 围 内 。联 墙 点 的 数 量 、 位 置 要 正 确 , 连 接 牢 固 , 无 松 动 现 象 。七 、 安 全 措 施7.1 材 质 及 其 使 用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7.1.1、 扣 件 的 紧 固 程 度 宜 在 4050 Nm, 并 不 大 于 65 N
33、m, 对 接 扣 件 的 抗 拉 承 载力 为 3kN。 对 接 扣 件 安 装 时 其 开 口 应 向 内 , 以 防 进 雨 , 直 角 扣 件 安 装 时 开 口 不 得 向 下 ,以 保 证 安 全 。7.1.2、 各 杆 件 端 头 伸 出 扣 件 盖 板 边 缘 不 小 于 100mm。7.1.3、 钢 管 有 严 重 锈 蚀 、 压 扁 或 裂 纹 的 不 得 使 用 , 禁 止 使 用 有 脆 裂 、 变 形 、 滑 丝等 现 象 的 扣 件 。7.1.4、 钢 管 在 进 场 前 进 行 检 测 ,取 得 检 测 报 告 合 格 的 材 料 才 能 进 场 。7.1.5安 全
34、 通 道 严 禁 钢 竹 、 钢 木 混 搭 , 禁 止 扣 件 、 绳 索 、 钢 丝 、 竹 篾 、 塑 料 混 用 。7.2 安 全 通 道 搭 设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7.2.1施 工 前 的 技 术 交 底 落 实 到 作 业 人 员 , 保 证 每 个 作 业 人 员 熟 悉 技 术 交 底 。7.2.2施 工 过 程 中 , 巡 视 员 应 加 强 巡 视 , 对 施 工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提 出 , 并 进 行 整改 。 7.2.3搭 设 过 程 中 划 出 工 作 标 志 区 , 禁 止 行 人 进 入 , 统 一 指 挥 、 上 下 呼 应 、 动 作
35、协调 , 严 禁 在 无 人 指 挥 下 作 业 。 当 解 开 与 另 一 人 有 关 的 扣 件 时 必 须 先 告 诉 对 方 , 并 得 到 允许 , 以 防 坠 落 伤 人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97.2.4安 全 通 道 及 时 与 结 构 拉 结 或 采 取 临 时 支 顶 , 以 保 证 搭 设 过 程 安 全 , 未 完 成 部位 在 每 日 收 工 前 , 一 定 要 确 保 架 子 稳
36、 定 。7.2.5在 搭 设 过 程 中 应 由 安 全 员 、 架 子 班 长 等 进 行 检 查 、 验 收 和 签 证 。 每 两 步 验 收一 次 , 达 到 设 计 施 工 要 求 后 挂 合 格 牌 。7.3 安 全 通 道 安 全 技 术 措 施7.3.1安 全 通 道 内 不 得 停 放 车 辆 和 堆 放 材 料 ; 顶 部 不 得 堆 放 荷 载 。7.3.2定 期 检 查 安 全 通 道 , 发 现 问 题 和 隐 患 , 在 施 工 作 业 前 及 时 维 修 加 固 , 以 达 到坚 固 稳 定 , 确 保 施 工 安 全 。7.4 安 全 通 道 拆 除 的 安 全
37、 技 术 措 施7.3.1安 全 通 道 搭 拆 人 员 必 须 是 经 过 考 核 的 专 业 架 子 工 , 并 持 证 上 岗 。 连 墙 件 应 在位 于 其 上 的 全 部 可 拆 杆 件 都 拆 除 之 后 才 能 拆 除 。7.3.2拆 架 前 , 全 面 检 查 待 拆 安 全 通 道 , 根 据 检 查 结 果 , 拟 订 出 作 业 计 划 , 报 请 批准 ,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后 才 准 备 工 作 。7.3.3架 体 拆 除 前 , 必 须 察 看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 包 括 架 空 线 路 、 外 脚 手 架 、 地 面 的 设施 等 各 类 障 碍
38、物 、 地 锚 、 连 墙 杆 及 被 拆 除 架 体 各 吊 点 、 附 件 、 电 器 装 置 情 况 , 凡 能 提 前拆 除 的 尽 量 拆 除 掉 。7.3.4拆 除 时 应 划 出 作 业 区 , 周 围 设 绳 绑 围 栏 或 树 立 警 示 标 志 , 地 面 设 专 人 围 护 ,禁 止 非 作 业 人 员 进 入 。7.3.5拆 除 时 统 一 指 挥 、 上 下 呼 应 、 动 作 协 调 , 当 解 开 与 另 一 人 有 关 的 扣 件 时 必 须先 告 诉 对 方 并 得 到 允 许 , 以 防 坠 落 伤 人 。7.3.6拆 架 时 不 得 中 途 换 人 , 如
39、 必 须 换 人 时 , 应 将 拆 除 情 况 交 代 清 楚 后 方 可 离 开 。7.3.7每 天 拆 架 下 班 时 , 不 应 留 下 隐 患 部 位 。7.3.8在 拆 除 过 程 中 , 凡 松 开 连 接 的 杆 、 配 件 应 及 时 拆 除 运 走 , 避 免 误 扶 、 误 靠 已松 脱 的 杆 件 。 拆 除 的 杆 、 配 件 严 禁 向 下 抛 掷 , 应 吊 至 地 面 , 同 时 做 好 配 合 协 调 工 作 , 禁止 单 人 进 行 拆 除 较 重 杆 件 等 危 险 性 作 业 。7.3.9所 有 杆 件 和 扣 件 在 拆 除 时 分 离 , 不 准 在
40、 杆 件 上 附 着 扣 件 或 两 杆 连 着 送 至 地 面 。7.3.10所 有 的 脚 手 板 , 应 自 外 向 里 竖 立 搬 运 , 以 防 止 脚 手 板 和 垃 圾 物 从 高 处 坠 落 伤人 。 八 、 文 明 施 工8.1 严 禁 酗 酒 人 员 上 架 作 业 , 施 工 操 作 时 要 求 精 力 集 中 、 禁 止 嬉 戏 和 打 闹 。8.2 施 工 人 员 严 禁 凌 空 抛 掷 杆 件 、 物 料 、 扣 件 及 其 他 , 材 料 、 工 具 用 滑 轮 和 绳 索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41、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0运 输 , 不 得 乱 扔 。8.3 管 件 堆 放 场 做 到 整 洁 、 摆 放 合 理 、 专 人 保 管 , 并 建 立 严 格 领 料 手 续 。8.4 施 工 人 员 做 到 活 完 料 净 脚 下 清 , 确 保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材 料 不 浪 费 。8.5 运 至 地 面 的 材 料 应 按 指 定 地 点 随 拆 随 运 , 分 类 堆 放 , 当 天 拆 当 天 清 , 拆 下 的扣 件 和 钢 丝 要 集 中 回 收 处 理 , 应 及 时 整
42、 理 、 检 查 , 按 品 种 、 分 规 格 堆 放 整 齐 , 妥 善 保 管 。九 、 安 全 计 算扣 件 式 钢 管 落 地 脚 手 架 的 计 算 依 据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130-2001)、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GB 50007-2002)、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 (GB 50009-2001)、 钢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GB 50017-2003)等 。9.1参 数 信 息 :9.1.1.脚 手 架 参 数安 全 通 道 设 高 度 为 4 m, 采 用 双 管 单 立 杆
43、;搭 设 尺 寸 为 : 横 距 Lb为 1.2m, 纵 距 La为 1.5m,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步 距 为 1.8 m;内 排 架 距 离 墙 长 度 为 0.50m;横 向 水 平 杆 在 上 , 搭 接 在 纵 向 水 平 杆 上 的 横 向 水 平 杆 根 数 为 2 根 ;采 用 的 钢 管 类 型 为 48 3.5;横 杆 与 立 杆 连 接 方 式 为 双 扣 件 ; 取 扣 件 抗 滑 承 载 力 系 数 为 1.0;连 墙 件 采 用 两 步 三 跨 , 竖 向 间 距 3 m, 水 平 间 距 4.5 m, 采 用 扣 件 连 接 ;连 墙 件 连 接 方 式 为
44、双 扣 件 。9.1.2.活 荷 载 参 数施 工 均 布 活 荷 载 标 准 值 :2.00 kN/m2;9.1.3.风 荷 载 参 数本 工 程 地 处 北 京 , 基 本 风 压 0.4 kN/m2;风 荷 载 高 度 变 化 系 数 z, 计 算 连 墙 件 强 度 时 取 0.92, 计 算 立 杆 稳 定 性 时 取 0.74, 风荷 载 体 型 系 数 s 为 0.229;9.1.4.静 荷 载 参 数每 米 立 杆 承 受 的 结 构 自 重 标 准 值 (kN/m):0.1394;脚 手 板 自 重 标 准 值 (kN/m2):0.350; 栏 杆 挡 脚 板 自 重 标 准
45、 值 (kN/m):0.140;安 全 设 施 与 安 全 网 (kN/m2):0.005;脚 手 板 类 别 :木 脚 手 板 ; 栏 杆 挡 板 类 别 :木 脚 手 板 挡 板 ;每 米 脚 手 架 钢 管 自 重 标 准 值 (kN/m):0.038;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1脚 手 板 铺 设 总 层 数 :2;9.1.5.地 基 参 数地 基 土 类 型 :混 凝 土 地 面 ; 地 基 承 载
46、力 标 准 值 (kPa):130.00;立 杆 基 础 底 面 面 积 (m2):0.20; 地 基 承 载 力 调 整 系 数 :1.50。9.2、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计 算 :横 向 水 平 杆 按 照 简 支 梁 进 行 强 度 和 挠 度 计 算 , 横 向 水 平 杆 在 纵 向 水 平 杆 的 上 面 。按 照 横 向 水 平 杆 上 面 的 脚 手 板 和 活 荷 载 作 为 均 布 荷 载 计 算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最 大 弯 矩和 变 形 。9.2.1.均 布 荷 载 值 计 算横 向 水 平 杆 的 自 重 标 准 值 : P1= 0.038 kN/m ;脚
47、手 板 的 荷 载 标 准 值 : P2= 0.35 1.5/3=0.175 kN/m ;活 荷 载 标 准 值 : Q=2 1.5/3=1 kN/m;荷 载 的 计 算 值 : q=1.2 0.038+1.2 0.175+1.4 1 = 1.656 kN/m;横 向 水 平 杆 计 算 简 图9.2.2.强 度 计 算最 大 弯 矩 考 虑 为 简 支 梁 均 布 荷 载 作 用 下 的 弯 矩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Mqmax = ql2/8最 大 弯 矩 Mqmax =1.656 12/8 = 0.207 kN m;最 大 应 力 计 算 值 = Mqmax/W =40.75 N/
48、mm2;横 向 水 平 杆 的 最 大 弯 曲 应 力 =40.75 N/mm2 小 于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抗 压 强 度 设 计 值f=205 N/mm2, 满 足 要 求 !9.2.3.挠 度 计 算 :最 大 挠 度 考 虑 为 简 支 梁 均 布 荷 载 作 用 下 的 挠 度荷 载 标 准 值 q=0.038+0.175+1 = 1.213 kN/m ; qmax = 5ql4/384EI最 大 挠 度 = 5.0 1.213 10004/(384 2.06 105 121900)=0.629 mm;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西 城 区 西 交 民 巷 62 号 院 1、 2 号
49、 楼 老 旧 小 区 综 合 整 治 项 目 安 全 通 道 施 工 方 案北 京 新 兴 建 宇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2横 向 水 平 杆 的 最 大 挠 度 0.629 mm 小 于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最 大 容 许 挠 度 1000 /150=6.667 与 10 mm, 满 足 要 求 !9.3纵 向 水 平 杆 的 计 算 :纵 向 水 平 杆 按 照 三 跨 连 续 梁 进 行 强 度 和 挠 度 计 算 , 横 向 水 平 杆 在 纵 向 水 平 杆 的 上面 。 9.3.1.荷 载 值 计 算横 向 水 平 杆 的 自 重 标 准 值 : P1= 0.038 1=0.038 kN;脚 手 板 的 荷 载 标 准 值 : P2= 0.35 1 1.5/3=0.175 kN;活 荷 载 标 准 值 : Q= 2 1 1.5/3=1 kN;荷 载 的 设 计 值 : P=(1.2 0.038+1.2 0.175+1.4 1)/2=0.828 kN;纵 向 水 平 杆 计 算 简 图9.3.2.强 度 验 算最 大 弯 矩 考 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