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规则发布日期:2013-01-01 字号:大 中 小一、可计算绿化面积的范围1、成片绿地(指种植乔灌花草的纯绿化地),按闭合的外轮廓线面积计算。2、花坛按池壁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垂直绿化按花坛面积计算绿地面积。3、小区行道树,当株距不大于 6 米时,按种植池宽度乘道路长度计算绿化面积;当株距大于 6 米时按种植池尺寸计算绿化面积。4、喷水池、游泳池按池壁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5、绿地中配套建设的以休闲为主要功能的硬地广场,可计算绿化面积。6、塑石、亭榭、花架、露天溪流等小品设施,按占地面积计算绿化面积。7、利用底楼、天井或楼梯下方空间,种植永久性乔灌花草的,按占地面积
2、的 50%计算绿化面积。8、植草砖铺装,不论何种材料、规格,均按 30%计算绿化面积。如该场地内有种植乔木,可按照第 3 点加计绿地面积。9、附属绿地内的各类运动场如网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当总占地面积小于应建绿化面积的 15%时,可计算为绿化面积。10、屋顶绿化 ,在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前提下,按下表折算绿化面积。(1)一楼地面已充分绿化到位,客观上已无地可绿。(2)覆土厚度不小于 20 厘米,(3)配套相应给排水设施,能够满足日常养护管理需要。(4)每层屋顶计算范围内,硬地面积(含步道、铺装场地、水池、小品等)不大于 40%。(5)应配置相应的灌木(或小乔木),且数量不少于0.3 株
3、/平方米。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 折算系数小于、等于 1.5 米 0.8大于 1.5 米,小于、等于 5 米 0.6大于 5 米,小于、等于 15 米 0.5大于 15 米 0.411、垂直绿化,分别按下列不同情况计算绿化面积。(1)地下车库出入口上方,做成构架,周边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构架柱子(或墙壁)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绿化面积。(2)内种挡土墙(含护坡、陡坎等)立面范围内设计有种植池(或槽),且池(或槽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且种植池不小于 0.2*0.2*0.3 米(深)时,以植物种植点分别水平向左、右各 0.5 米,垂直向上 2.5米计算绿化面积(即 1*2
4、.5=2.5 平方米)。(3)建筑外墙体、柱体内设计固定种植容器且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每个种植池 2 平方米计算绿化面积。(4)单层且高度小于 3 米的门卫房、棚房、库房等周边种植爬藤植物,可以形成绿化景观的,按相应建筑面积计算绿化面积。13、为鼓励地面林荫式停车场建设,在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前提下,不论其铺装材料类别,按最外围乔木围合面积计算绿化面积。(1)选择浓荫乔木且胸径 12 厘米以上。(2)种植池深度不小于 1 米。(3)种植株行距均不大于 6 米。二、不能计算绿化面积的范围1、按规范要求建设的室外纯硬地停车场,机动车道及大于 2.7 米的园路、步道。2、各类运动场如网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占地面积大于应建绿化面积的 15%时。3、临时摆放的盆栽植物。4、各类地面建筑设施,如化粪池、散水坡、蓄水池等。三、其它1、上述绿地面积计算范围内均不重复计算。2、本规则仅适用于房建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计算,且位于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3、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