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移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项目部职工因岗位异动(转岗、晋级、降级、离职)而引起的工作移交管理,保障项目部各岗位正常交接,要求如下:(一) 、业务移交内容及相关交接规定:1、业务移交内容:1.1 正常业务处理流程、部门间工作的衔接、对施工队、监理及业主的联络等事项交待清楚。1.2 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清楚。1.3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办公用品、文件(技术资料、通讯录、图纸等)等移交。1.4 其他应专项移交的事项。2、接管人员:业务移交内容应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实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领导自行接收。3、业务移交办理:3.
2、1 业务移交时,除由接管人或代管人在“ 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证明外,另须由异动人员自制较为详细的“业务移交清单” 交业务接管人或代管人,并经第三方监交,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应分别在“业务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3.2 在进行业务移交时,其所列“ 业务移交清单”,应由其部门主管详细加以审查,不符合事实之处及时更正;如异动人员正式离岗后,发现移交工作处想问题,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协调解决。(二)事务移交内容:1、所使用的办公用品(电脑、计算器、钢卷尺等) ,必须注明规格及型号;2、其他所领用的物品;(三)移交期限:1、转岗、晋级、降级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 3 天之内完成。2、辞职、辞退等异
3、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 8 小时之内完成。(四)办理异动岗位工作移交时的有关责任:1、移交事项,应亲自办理,若因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2、办理移交时,若出现所交还的实物丢失或损坏,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赔偿。3、接管人或监交人,在核对或盘查实物过程中,发现亏短舞弊时应立即通报上级;倘有隐匿,一经核实,除予以惩处外,应与移交人员负连带赔偿责任。工作移交清单单位移交人 姓名 部门 职务接收人 姓名 部门 职务一、文件移交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二、未完及待办事项事项 完成情况 待办重点三、实物移交名称 数量 单位 用途说明四、其他事项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移交日期 接收日期 监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