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昌事考办20132 号2013 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 实施细则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根据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办法(昌办发2013 40 号) 规定,我们制定了2013 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一、考评目的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发 201227 号)和中共 潍坊市委办公室、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潍办发 201329 号),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坚持科学导向、公平公正、分类组织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合理运用考评结果,促进事业单位提升服
2、务水平。二、考评程序按照自查自评、实地考评、满意度调查、确定等级、结果公示、整改提升的程序进行。(一)自查自评。事业单位按照 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见附件 1),并填写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时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2(二)实地考评。采取分组分类的办法,分别成立考评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目标、公共责任目标、效能建设、登记管理等按照事业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3、4)进行考评赋分。其中业务工作目标、公共责任目标、效能建设的考评由市教育局成立考评
3、组进行考评并赋分,登记管理的考评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考评并赋分。考评赋分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三)满意度调查。包括社会评价、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评价和事业单位职工评价,权重为 5:4:1。由市教育局成立考评组根据考评要求分别进行并赋分。(四)一票否决。根据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 A 级;事 业单位存在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等八种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 C 级。具体情况由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五)确定等级。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绩效考评情
4、况汇总被考评单位的综合得分,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汇报绩效考评情况并提出考评等级建议,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审定。(五)结果公示。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将考评结果书面反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并在昌邑机构编制网进行 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考评结果在公示期满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3(六)整改提升。事业单位根据反馈的考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情况于反馈后三个月内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三、计分办法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共性指标 30 分,个性指标 7
5、0 分。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得分=共性指标得分+ 个性指标得分。四、结果运用根据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考评结果与被考评单位的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经费预算、机构编制调整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五个方面进行挂钩。五、考评纪律1、市教育局及被考评事业单位要认真对待考评工作,如实汇报和客观反映情况。对弄虚作假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考评工作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2、考评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地对事业单位进行考核评价。严肃考评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附件:1、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自评报告(模板)2、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登记表3、2013 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评
6、共性指标4、2013 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个性指标4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年 度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 报 日 期 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制2013 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评自评报告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2013 年度,我单位.:5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主要包括年度检验、办理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自评。. . .二、年度业务开展情况(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自评):业务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履行单位职责情况和基本业务目标完成情况,上级部署要求落实情况,工作创新及受表彰奖励等情况).
7、. . . . . . 6公共责任目标(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维护稳定等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效能建设(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服务流程、员工岗位职责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服务承诺、服务效率、团队建设、应急处理、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7. . . . . . . . . . . . .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28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登记表( 年 度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 报 日 期 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制填写说明
8、:91、事业单位:填写规范名称,并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3、填报日期指填写本登记表的日期。4、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简要填写本单位登记管理、综合评价、业务工作目标、公共责任目标、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5、主管部门意见指由主管部门对登记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后,签署“ 情况属实 ,同意上报” 的意见 ,主要领导亲笔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6、考评成绩由市事考办根据考评情况汇总填写。7、本登记表一式三份,考评完成后分别由被考评单位及主管部门、市事考办存档。10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单 位 负责 人单位地址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号事证第 号(未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填写 无)联 系
9、 人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联系电话11年度业务开展情况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 月 日考 评 成 绩内 容 成 绩12登记管理(20 分)综合评价(10 分)业务工作目标(40 分)公共责任目标(15 分)效能建设(15 分)合 计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盖章)年 月 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意见 (盖章)年 月 日附件 32013 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共性指标(共 30 分)类别 考评内容 评 分 标 准 分值(分)宗旨和业务范围执行情况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的,扣 2 分;超过 1 年未开展业务活 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 1 年以上的,扣 1 分。 3符合法人设立登记条件,
10、未进 行法人登记的,扣 8 分。登记管理(20分)法人登记、年检情况(未达到法人条件的, 年检不合格的扣 8 分。813未按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年度检验检查的,扣 4 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的,扣 4 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检时提报材料不完整、不及时的,扣 2 分。未按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扣 2 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丢失或损毁未及时补办的,扣 2 分。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为的,扣 2 分。该项不考核)法人事业单位未设立独立账户或未独立建账的,扣 2 分。有抽逃开办资金行为的,扣 2 分。开办资金及资产情况 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扣 2 分。 4非法人事业单位未通
11、过网站、 报刊等媒介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扣5 分;公开内容不真实的,扣 2 分。法人事业单位未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扣 5 分;未按时 限进行信息公开备案的,扣 2 分。应参加全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议而未参加的,扣 2分。信用建设、信息公开情况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绩效考评相关材料的,扣 2 分。5社会评价 根据年度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计分。取年度两次满意度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满分计 5 分,其他按比例折算。 5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评价根据校长绩效考核主管部门考核评议情况计分。按主管部门领导和科室对学校年度工作的评价打分, 满分 计 4 分,其他按比例折算。4综合评价(10分)事业单位职
12、工评价根据年度学校领导班子考核民主评议情况计分。按全体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打分, 满分计 1 分,其他按比例折算。1注:扣分超过本项指标分值的,扣完该项分值为止。附件 42013 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个性指标类别 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 分值育人机制1、全员育人导师制 2、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 3、家庭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4、毕业生去向考核 5、师 德考核评议 6、学情会商 7、教师与家长经常沟通 8、家长学校 9、家长、学生评议教师 10、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评价 11、问责制度 12、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根据育人制度建设达标验收情况计分。学校十二项育人制度,每一项不达
13、标,扣 0.5 分,扣完为止。 6 分教学工作1、教学领导与管理 2、教师队伍建设3、教学常规管理 4、课堂教学与改革5、教育科研与创新 6、教学质量依据昌邑市中小学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方案计分。根据各学段教学工作评价量化得分情况计分,学校得分 =学校量化分/本学段学校最高分*10 分。14 分学校安全1、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2、校园安全责任事故3、校园安全隐患4、在校生犯罪1、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3 分)根据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情况计分,安全 标准化建设不达标扣1 分。2、校园安全责任事故(3 分)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视严重程度每起分 别扣 0.5-2 分,扣完为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记
14、0 分。3、校园安全隐患(2 分)潍坊市、昌邑市校园安全巡查每一 处隐患分别扣 1 分、 0.5 分,扣完为止。4、在校生犯罪数量(2 分)发生在校生犯罪案件每人次扣 1 分,扣完 为止。10 分业务工作目标(40 分) 办学条件 1、学校设置与校舍 2、运动场地与室外设施3、教育教学装备 4、师资配备根据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达标情况计分。15 项 B 级指标中,每一项“A” 等计 0.8 分、每一项“B” 等计 0.6分、每一项“C”等计 0.4 分,合计 得分,最高 10 分。10 分15党的建设1、组织 建设2、开展活动 3、作风建设 1、组织 机构健全(1 分);2、基本制度健全(1 分
15、);3、按 时举行“三会一课”(1 分);4、积极开展学习 教育活动(1 分) ; 5、作风硬、党风廉,群众满意度高(1 分)。根据实地查看党建材料的齐全和座谈了解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计分。5 分廉政建设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 3、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师德投诉 必查 30 条规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计分。被省 纪委、 潍坊市纪委、昌邑市纪委、昌邑市教育局查实一起分别扣 5 分、2 分、 1分、0.5 分。5 分公共责任目标(15 分)维护稳定 1、到京、省及潍坊市上访2、影响稳定重大事件根据信访稳定考核情况计分。每发生一起到北京、到省、到潍
16、坊的非正常上访事件分别扣 5分、2 分、1 分;发生影响治安稳定的重大事件此项不得分。5 分学校管理 1、学校执行上级规定 2、学校教职工日常管理3、学校工作效率 4、学校团队精神根据职能科室对学校管理的综合评价等次计分。镇街区中小学由各教育办评定等次,全市 统一按等次赋分。 (优秀 5 分,良好 4 分,一般 3 分)5 分表彰奖励 年内教育工作获奖情况根据年内教育工作获奖情况计分。得到县级以上政府以文件、会议 等形式表彰、 奖励、推广的每次得 5 分;得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奖励推广的每次得 3 分;得到县级以上其他部门表彰奖励推广的每次得 1 分。5 分效能建设(15 分)教育投诉1、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情况2、上级通知整改情况3、群众投诉情况根据单位被通报、下达整改通知 书数量和群众投诉举报情况计分。每被省通报 1 件次扣 5 分;每被潍坊市教育局通报 1 件次扣 2分、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件次扣 1 分、被投 诉一件次扣 0.2 分;每被昌邑市教育局通报 1 件次扣 1 分、下达整改通知 书一件次扣0.5 分、被投诉一件次扣 0.1 分,扣完为止。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