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 页购 销 合 同 书买方: 签约日期: 卖方:广东。 。 。 。 。集团有限公司 合 同 号:销 售 员: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买卖双方按照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明细:型号 名称 规格 材质/颜色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合 计:人民币 元整 ¥二、合同金额:2.1 货物总值:RMB 元(人民币)2.2 运输费用:RMB 元2.3 安装费用:RMB 元2.4 合同总值:RMB 元(人民币)2.5 本合同货价只适用: 不含税价 。三、付款条件:3.1 合同定金: 合同金额即 RMB 元于签订合同后
2、即支付。3.2 合同余款: 合同金额即 RMB 元于交货日期(即日验收产品后)即日支付。3.3 支付方式为保障买卖双方利益,买方必须把上述的货款于指定的期限内用以下方式支付,并清楚注明所结算的合同编号。3.3.1 以支票付款。抬头:“广东。 。 。 。 。集团有限公司”请勿以空白抬头支票付款。3.3.2 卖方根据定金入账日排单生产,卖方有权根据款项入账情况安排生产、供货,依此推算生产、交货日期。买方未按期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3.3.3 如买方声称已经用空白抬头支票或现金付款,而又不能提供卖方已收到款项的凭据或证明,视为买方未付款,买方应立即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3、经卖方通知买方付款而买方拒不付款时,买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损失及卖方追讨货款的费用。四、交货条款:4.1 生产周期: 天,以定金到卖方银行之日起计算。交货期限: 年 月 日前。组装期为交货后 / 天内完成,除买方未及时提供可组装现场外。4.2 交货地点: 指定收货人: ,联系电话: 4.3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曾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损坏或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发生任何损坏或丢失,均由买方承担责任。五、货物运输、安装和验收:第 2 页 共 2 页5.1 货物运输、安装皆由卖方负责。5.2 卖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买方必须提供可组装现场;否则卖方有权暂
4、缓安装,且买方即应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5.3 如因电梯的维修或体积不足容纳货物而需雇用搬运工人,由此引致的额外费用,卖方不予承担。5.4 买方应在组装完毕后三日内验收完成(木制商品则应组装完毕后即验收) ,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在期限内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六、品质保证:6.1 质量要求:卖方保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6.2 售后服务:卖方将按照保用服务证书之保用服务细则提供五年保用及终身服务。七、违约责任:7.1 卖方责任:7.1.1 卖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卖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10%承担违约责任。7.1.2 卖方非因不可抗力逾
5、期交货达 30 日构成不能交货。7.2 买方责任:7.2.1 报价单上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换(除质量问题) ,如买方非因不可抗力(地震、水灾、风灾等)要求退、换,则买方应付所退产品 95%的取消费用。7.2.2 货品如有损坏则不接受退货或更换。买方应就退、换部分另订交货期并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7.2.3 如因买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 7 天前通知卖方。交货逾期 3 个月以上,卖方以每万元货物每天 5 元计仓储费。超出合同订之交货期达 6 个月以上者,买方除承担仓储费外,另应承担延期交货金额 5之违约金,并另订交货期。仓储费及违约金于结算余款时一并支付。八、
6、附加条款:8.1 买方货款未结清之前,所有货品归属权归卖方所有,直至款项全部收回,其所有货品归属权自动归买方所有。8.2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卖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法院。8.3 本合同空白待填写部分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迹,本合同无效。8.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所带附件(保用服务证书、报价单、椅子彩色图纸)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订后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8.5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卖方(盖章)广东。 。 。 。 。 。 。有限公司 买方(盖章): 地址:广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