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 干 规 定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二一一年三月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编制说明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编 制 说 明一、根据衢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以及近年来我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水利部新版施工规程规范的颁发,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推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参照水利部、原水利电力部等颁发的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质量管理与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对衢州市堤防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制定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
2、量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若干规定) ,作为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评定的依据。在 2005.5 版的基础上,本次作局部修订。修订内容详见“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文件选编08.12 版修改、补充内容的说明”。二、本规定的编制依据是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 (SL 299200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SL62-94 ) 、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L17496) 、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274 2001) 、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 (SDJ213-83)、 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
3、(SDJ120-84) 、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19196) 、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DJ207-82)(DL/T5144-2001) 、 水闸施工规范( SL27- 91) 、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SL 2642001)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 七)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编制说明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2(SDJ249.16-88 、SL38-92)、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
4、99)、 浙江省实施办法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 号)等,未详尽之处参见上述规范。三、凡衢州市范围内接受市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监督的新建、加固水利工程,其施工技术要求与质量评定、资料编制均须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其它工程参照执行。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二一一年三月附:修订的主要章节:1.0.4、2.0.6、4.0.3、4.0.4、4.0.5、增 4.0.7 套井粘土防渗墙工程、5.1、6.2.1.1、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参考目录、水利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
5、常用表式(增加表式)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目录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3目 录、一般规定 (3)、基础开挖工程 (5)、混凝土工程 (7)、土料(砂砾)坝体碾压填筑工程 (12)、砌石工程 (14)、质量检查与评定 (23)、工程验收 (38)8、附则 (42)附:、水利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要求 (43)、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参考目录 (47)、水利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常用表式 (49)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一般规定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41、一 般 规 定1.0.1 水利工程施工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切实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工期和施工质量。水
6、利工程的基础开挖、混凝土、土石方填筑、砌石等项目的施工和质量检查评定均应按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未详尽之处及其它项目的施工参见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说明。1.0.2 水利工程施工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全面执行政府质量监督制。切实抓好现场监督、检测、验收评定三个环节,不断完善由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应成立精干、高效、务实的建设项目管理班子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实施,其职责为负责施工计划、进度及资金筹集、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监督、日常施工管理和政策处理等。完工后应督促
7、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及时提供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水利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实行严格控制,特别是对工程质量,必须从原材料抓起,对施工的各个环节层层把关,实行全过程监理,对重要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实行跟班旁站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常驻工地。水利工程必须按设计施工。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明确质量标准及要求。施工人员应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工程(防洪堤堤线、堤身断面)结构、原材料采运及工程的难易程度等进行深入的了解与研究,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一般规定 衢州市
8、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5以明了设计意图、施工难点、质量及进度要求。如需变更设计,必须以书面形式取得设计及审批等单位的同意。没有设计或设计未经审批的工程不得施工,质监机构不予受理质监申请,不予评定质量等级。应按规定通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水利工程施工队伍应具备三级以上水利施工资质。项目经理也应具备水利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坚决杜绝层层转包和挂靠现象。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公布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分工,配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法人上报所承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水利专
9、业人员) 、质量检查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为便于工作衔接和连续性,要求不少于二人,且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工程质检员资格)以及施工员。项目法人应以书面形式公布并报质监机构备案。上报人员应切实到位并相对固定,不得频繁调动。如确需更换,必须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质监机构备案。施工单位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宜由项目经理负责进行;基础开挖、隐蔽工程验收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必须有至少一名质检员参加,协助作好复检和验收评定,并参与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实行施工质量检查“三检制” ,一般由班组长实施初检,项目部施工员实施复检,项目部质检员实施终检。承建单位派员实施终检的
10、,可由项目部质检员实施复检。设计单位应向参建各方通报派驻工地的设计代表,按规定做好现场服务,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涉及设计的技术问题,参与工程的基础处理和重要部位的验收工作。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一般规定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61.0.3 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同时负责检查督促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检查后的处理工作,落实监督检查的整改意见。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主动接受并密切配合质
11、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1.0.4 对原有堤防、水库大坝进行加固或扩建时,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集中力量,逐段或分项实施,以保证施工期渡汛安全。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对保留的原砌石体及土体上附着的垃圾杂物必须清除冲洗干净,以利新老土体、砌石体、混凝土之间结合牢固可靠,若 发现老堤(坝)存在洞穴、穿堤废弃涵管、渗漏水和塌陷等隐患,应会同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研究后认真处理。1.0.5 所有施工原始记录与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原始资料是验收评定的主要依据,参建各方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到随时记录、及时签证、妥善保存、严禁涂改。对伪造或擅自篡改原始资料的水利工程,应取消单
12、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优资格,对责任单位、个人,质监机构应提请主管部门视情节予以处罚。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基础开挖工程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7、基础开挖工程2.0.1 开挖工程动工前,必须实测开挖区的原始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过程中,应定期测量收方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工程结束后,必须实测竣工断面图或竣工地形图,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2.0.2 基础开挖应根据设计与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定线,按实际地形测放开口轮廓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应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高程。有关控制坐标及与测量点关系的计算复核及其主要平面位置、设计与实际高程测量成果及其主要断
13、面(基础面应以平面方格高程图标注高程情况,突变点、坑洞应另作表明) ,均应整理于测量复核记录 (QZYS-1 )作为依据,监理人员应复核、签字确认。2.0.3 基础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先岸坡后河床。2.0.4 岩石基础开挖后的建基轮廓不应有反坡;对于陡坎,应将其顶部削成钝角或圆滑状。建基面应整修平整,如有风化、破碎、或含软弱夹层和断层破碎带以及裂隙发育和具有水平裂隙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完成后进行“ 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QZDY-1) ”。对岩基覆盖层仅作清理不作开挖的岩石地基,应清除松动岩块和积渣杂物,排干积水,并将建基面整修平整,按设计坡度形成内倾。按设计要求处理断层、裂
14、隙和软弱夹层等地质问题。完成后进行“岩石地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QZDY-2 ) ”。软基(砂卵石基础等)如采用机械开挖,则应在建基面以上预留 2530cm 保护层采用人工开挖,同时清除机械开挖之松动部分。 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原状基础的扰动,保证建基面的整体性。完成后进行“软基和岸坡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QZDY-4) ”。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一般规定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82.0.5 基础开挖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提请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认真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作好自检工作。验收工作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组织,召集设计、地
15、质、质监等部门代表参加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须由测量、地质人员测绘开挖竣工图和地质编录,由地质人员签署地质鉴定意见,并由验收小组成员会签主体工程基础验收证书 (QZYS-2 ) ,验收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成立的)等单位组成,质监机构列席参加,监督验收。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成果应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在开挖竣工测量和地质编录之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不得浇混凝土或砌石。2.0.6 基础开挖工程在完成验收后应具备下列竣工资料:原始地面(覆盖层和基岩面)、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或平面高程图)(比例 1:200),纵横断面图 (纵、横比例
16、1:200)(间距 20m)。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地质素描图。整理成册的基础验收证书 、 测量复核记录 。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混凝土工程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9、混 凝 土 工 程3.1 原材料3.1.1 混凝土工程所用的水泥、 钢筋须有出厂试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材料的原件,且与所使用的材料数量基本一致,并分批取样作品质复检,钢筋焊接应作焊接试验。3.1.2 砂料、粗骨料进场后应分批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质量评定表所规定的标准。砂料、粗骨料应按粒径级别(砂料、0.52.0cm、2.04.0cm、4.08.0cm)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3.1.3 凡适于饮用的水,均可用
17、以拌制和养护混凝土,不得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和沼泽水。3.1.4 混凝土的浇筑强度等级和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3.2 工艺要求3.2.1 现浇混凝土的施工顺序为基础面处理钢筋制安涂刷脱模油, (钢筋验收合格后)放样立模,交付验收配料拌和、运输入仓分层平仓、混凝土振捣施工缝处理及混凝土养护。3.2.1.1 基础面处理:地表水或地下水应妥善引排或封堵。对岩石基础应清除松动岩块;对软基,则要挖除预留保护层,使承载力达设计要求,如需铺填垫层,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础面无乱石、杂物,坑洞应分层回填夯实。红砂岩基础应避免长时间被水浸泡,被水侵蚀的部位应彻底凿除、清洗干净。如需绑扎钢筋,宜征得设计同意,浇
18、筑混凝土保护层。3.2.1.2 立模:模板制安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满足设计断面尺寸要求,并根据混凝土运送需要,搭好脚手架和跑道。脚手架和跑道支架不可与模板支撑、拉条连接。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混凝土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03.2.1.3 钢筋制安:应按设计要求的钢筋数量、规格尺寸与安装位置进行制作安装,焊接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保护层应有妥善措施保证。模板与跑道支架及脚手架不得与钢筋连(焊 )接。钢筋的锚固(根据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 191-96) ) 绑扎骨架中的受力光面钢筋应在末端做成弯钩,变形钢筋和
19、焊接骨架、焊接网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的光面钢筋可不做弯钩。当板厚小于 120mm 时,板的上层钢筋可做成直抵板底的直钩。 在支座锚固的纵向受拉钢筋,当计算中充分利用其强度时,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表 9.3.2 中规定的数值。纵向受压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表列数值的 0.7 倍。表 9.3.2 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 la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项次 钢筋类型 C15 C20 C25 C30、C35 C401 级钢筋 40d 30d 25d 20d 20d级钢筋 50d 40d 35d 30d 25d2 月牙纹级钢筋 45d 40d 35d 30d3 冷轧带肋钢筋 40d 35d 30d
20、25d注:a 表中 d 为钢筋直径;b 月牙纹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l a 应按表中数值增加 5d;c 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易受扰动(如滑模施工)时,l a 宜适当加长;d 构件顶层水平钢筋(其下浇筑的新混凝土厚度大于 1m 时)的 la 宜按表中数值乘以 1.2;e 钢筋间距大于 180mm,保护层厚度大于 80mm 时,l a 可按表中数值乘以 0.3;f 纵向受拉的、级钢筋的 la 不应小于 250mm 或 20d;纵向受拉的冷轧带肋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200mm;g 表中项次 1 光面钢筋的 la 值不包括端部弯钩长度。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混凝土工程 衢
21、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1钢筋的焊接(根据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DJ207-82) 、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 191-96) )钢筋的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a 钢筋直径 d28mm 的焊接接头,宜采用闪光对头焊或搭接焊;d28mm 时,宜采用帮条焊,帮条截面面积应为受力钢筋截面面积 1.2倍(级钢筋)或 1.5(、级钢筋) 。不同直径的钢筋不能采用帮条焊。搭接焊和帮条焊接头宜采用双面焊缝,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5d。当施焊条件困难而采用单面焊缝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d。当焊接级钢筋时,则可分别为 4d 和 8d。b 焊接钢筋的接头,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
22、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c 从事焊接钢筋的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件。d 焊接接头的外观,应符合:(a)焊缝表面平顺,没有明显的咬边、凹陷、气孔和裂缝;(b)用小锤敲击接头时,应发出清脆声。(c)焊接尺寸偏差及缺陷应在允许值内。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2la,且不应小于 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0.85 la,且不应小于 200mm。l a 按表 9.3.2 取用。如在施工中分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搭接长度应按受拉区的规定办理。轴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构件以及承受振动的构件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受拉钢筋直径 d 22 mm,或受压钢筋直径 d32mm
23、 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梁、柱的绑扎骨架中,在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范围内,当钢筋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混凝土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2受拉时,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5d,且不大于 100mm;当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10d,且不大于 200mm。在此,d 为搭接钢筋中的最小直径。钢筋的接头位置宜设置在构件的受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 ”的下述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a、闪光对焊、熔槽焊、接触电渣焊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 1/2,在受压区不受限制。否则搭接长度应乘以 1.2;b
24、、绑扎接头,从任一接头中心至 1.3 倍搭接长度范围内,接头比值在构件的受压区中不宜超过 1/2,在受拉区中不宜超过 1/4,否则,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乘以 1.2;C、焊接与绑扎接头距钢筋弯起点不小于 10 倍钢筋直径,也不应位于最大弯距处。注:1在施工中如分辨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其接头的设置应按受拉区的规定处理。2两钢筋接头相距在 35 倍钢筋直径或 50cm 以内,两绑扎接头的中距在绑扎搭接长度以内,均作为同一截面。3.2.1.4 混凝土拌和混凝土应按混凝土级配校正通知单提供的配合比由专人掌握配料,在现场悬挂配合比指示牌,注明每次材料用量。加料顺序:石子水泥砂。严格控制搅拌时间,每次不少于
25、 2 分钟。3.2.1.5 混凝土运输运输设备和能力应与拌和、浇筑能力等相适应,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等。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和减少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混凝土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3转运次数,避免混凝土料初凝。已初凝的混凝土料应作废料处理。3.2.1.6 混凝土浇筑3.2.1.6.1 为避免混凝土入仓后发生混凝土料分离,应控制混凝土的入仓高度。混凝土的自由下落高度不应超过 2m,超过时,应设串筒、溜槽或其它缓降措施。3.2.1.6.2 混凝土入仓后, 必须采用人工平仓, 控制铺料厚度一般不超过 50cm,并充分振捣使混凝土密实。应
26、按一定顺序插捣,防止漏振、重振;移动间距不应大于振捣器有效半径的 1.5 倍。 振捣器头应垂直插入并深入下层混凝土中 5cm 左右,振捣至混凝土无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泛浆并不产生离析后徐徐提出,不留空洞。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质量。3.2.1.6.3 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或不能及时覆盖,应采取措施防止混凝土产生初凝。发生初凝,应按施工缝处理。3.2.1.6.4 混凝土出料后应及时运至浇筑仓面,如因故停歇过久,产生初凝,应作废料处理。如发现有离析现象,必须在浇捣前进行二次搅拌。3.2.1.6.5 浇捣时应经常
27、检查观察模板及支撑的情况,发现有漏浆、变形或沉陷,应立即处理。3.2.1.6.6 按设计要求堤段浇筑长度设置伸缩缝,同一段块的混凝土应一次性浇筑完成,否则应作施工缝处理。3.2.1.7 块石埋置:采用质地新鲜、无风化、无裂缝、无夹砂泥层,强度不低于混凝土粗骨料的块石,尺寸一般以 3040cm 为宜,且冲洗干净。块石与模板及结构的边界的净距离不小于 30cm,在距基础1m、距迎水面 2 m 以内以及受拉区混凝土中不宜埋放块石。块石埋设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混凝土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4间距均匀,且在 20cm 以上,边振边埋,埋石总量视设计要求,一般为10
28、15。3.2.2 混凝土养护3.2.2.1 浇捣完的混凝土凝固硬化后,表面应及时浇水和覆盖草袋,使混凝土面和模板经常保护湿润状态。对施工缝尚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3.2.2.2 养护时间一般在 10-15 天。养护期内,混凝土不得受冲击,振动,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 后,始准在其上继续工作。3.2.2.3 低温季节施工,尤当最低气温至 0时, 应采取可靠的防冻保护(如掺外加剂等)措施,否则应停止施工。3.3 验收评定3.3.1 在基础处理合格,立模与钢筋安装完成,并备足该浇筑块所需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砂石料等)后交付项目法人(监理单位)验收,会签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 (QZYS-
29、3) 。同时提交“三检”合格的“混凝土单元工程( QZDY-10) ”之“ 基础面或施工缝处理”、 “模板” 、 “钢筋”和“ 伸缩缝” (QZDY-10.1 4)工序质量评定表给项目法人(监理单位)人员核定。验收合格,质检人员方可根据当天所用混凝土原材料情况,签发混凝土级配校正通知单 。3.3.2 混凝土浇筑块拆摸后,施工单位尚应作好“三检” , 自评“混凝土埋石(QZDY-10.3) ”、 “混凝土浇筑(QZDY-10.5) ”工序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核定后,完成“混凝土单元工程(QZDY-10 ) ”质量等级的评定。3.3.3 混凝土工程施工每个工作班应作好下列记录:混凝土施
30、工日记(QZCP-4) ;混凝土制模试验及抗压强度原始记录(QZCP-6) ;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混凝土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5每个浇筑块至少成型试件 1 组 3 个(151515cm) ,一级配混凝土宜以 101010cm 试模。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土料(砂砾)坝体碾压填筑工程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6、土料(砂砾)坝体碾压填筑工程4.0.1 堤坝放样:按施工图要求确定坝轴线,并在其延长线上设置永久性基桩,以控制堤坝的平面位置,同时在其周围合理布置控制网和水准点,作为平面位置、控制高程、边坡、坝体沉降、填土厚度的依据
31、。放样与复核结果应整理于测量复核记录 (QZYS-1) 。放样完毕,应及时对原始地形地貌测出横断面图(不少于 100m 一个),作为原始记录与工程量结算依据。4.0.2 堤基清理:填筑前必须对堤内、外坡脚线外 1m 范围内的乱石、坟墓、各种建筑物和垃圾、杂草、树木、树根、腐植土及淤泥全部清除,并弃至背水坡脚以外或指定场地,水井、泉眼、洞穴等按设计要求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为止。填筑前对清基合格的堤基事先进行机械平整压实。并分段按程序作“主体工程基础验收( QZYS-2) ”、“隐蔽工程验收( QZYS-3) ”以及“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QZDY-5) ”。经验收合格的堤基应及时填筑,因故
32、延搁的填筑前应重新验收,不合格部位应重作处理。4.0.3 取料:填筑料一般就地采用河床疏浚或基础开挖挖出的天然级配的砂砾料或满足设计要求的土料直接上堤填筑,采用后退法卸料。防渗土料使用前应经过试验,满足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 2001)对于土料的要求:渗透系数(均质坝110 -4cm/s,心墙和斜墙110 -5cm/s) 、有较好的渗透稳定性、水溶盐含量3%、有机质含量(均质坝5%,心墙和斜墙2%) 、塑性指数20、液限40%,以及非冻土、非分散性土等。在勘察料场时,对拟使用的土料应经过检验,确定是否满足要求,对检验合格的土料作击实试验,确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土
33、料(砂砾)坝体碾压填筑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7定土料的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率,对不同的料场、不同的土料应分别进行。应在勘察合格的料场范围内取料,取土前应将草皮、树根、不合格土层清除干净。4.0.4 填筑:应采用机械(振动碾、推土机等)施工。若分段作业,其最小长度不应小于 100m;并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其搭接长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 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 3.0m。填筑前应根据所选用的填筑料作好碾压试验,确定合理的碾压参数(铺料厚度、含水量、方式、遍数) 。铺料厚度宜控制在 30cm 以内,宽度一次先铺足,避免纵向接缝
34、。背水坡超填 50cm,以保证机械碾压到位。砂砾料宜用后退法卸料。 根据确定的碾压参数,分层碾压,确保坝体压实度或相对密度达到设计要求。应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弹簧土。填筑必须使全段坝体均衡上升,施工面平整、层次清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施工接缝。填筑接缝必须成斜坡形,坡度可采用 1:3-1:5,填筑高程按要求比设计高程超高5作为沉降加高。 对于基础隐蔽的砌体附近、边隅地段的回填,必须选取级配良好的砂砾料或土料,用水冲(仅适用砂砾料)或蛙式打夯结合人工夯实方法压实,以确保砌体安全和填筑质量。4.0.5 整坡:全断面填筑完的堤(坝)边坡必须整坡。在护坡施工前必须清除坡面上松散、不密实的填料,直至设计坡面,
35、使衬砌施工坡面平整、密实,局部不密实的辅以人工夯实处理。做到坡面平顺、密实、美观。堤(坝)顶边线顺直、同宽、平整。4.0.6 堤坝填筑应作好填筑记录:采用的填筑料、碾压机械、碾压遍数等。质量控制以抽检压实度或相对密度为主,一般按每填筑500m3 左右检测一次,辅以人工观察检查。4.0.7 质量评定:施工完成后,应逐段逐单元进行“土料碾压(砂砾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土料(砂砾)坝体碾压填筑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8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QZDY-8) 、 (QZDY-9 ) ”。4.0.8 套井粘土防渗墙工程套井粘土防渗墙是在土坝的轴线上或心墙位置,对
36、全坝段或渗漏通道,用冲抓锥按一定要求造孔至岩基内或坝体填筑质量较好的的土层内 12m,然后用粘土分层回填,并用夯锤夯实后,形成一道连续的套接粘土防渗墙,截断渗流通道,同时在套井夯实时,对井孔周围土体有压实作用,使其土体密度增大,渗透系数减少,综合达到防渗的目的。其施工操作主要由造孔、回填、夯实三个环节组成,其主要施工流程为:施工准备放样布孔钻机就位冲抓造孔(弃土)下井检查、入岩深度鉴定清孔(机械冲抓,必要时人工辅助)(土料挖运、存储翻晒或加水)回填夯实取样检查移机(合格) 、重新冲抓回填(不合格) 。4.0.8.1 施工准备:套井施工宜安排在枯水季节,施工前,要求水库水位必须及早降低至死水位以
37、下,至少应一个月以上,从而使坝体内蓄含的水释放彻底。坝顶宽度应满足钻机架立的土料进出场地运输道路的要求,一般可降坝 1.52.0m 。施工前,场地应平整,并清除杂物。鉴于套井粘土防渗墙技术要求高,有一定施工难度,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套井施工前,应选择合适的部位,使用接近击实试验确定的最优含水量的土料,进行造孔和回填夯实试验,取得分层填筑厚度、落锤高度、击实遍数等参数,对设计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证,通过系统地整理、分析、研究、优选,确定经济合理的压实参数和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中应进一步复核、调整、优化。对不同的料场、不同的土料应分别进行试验。
38、施工时对确定的压实控制指标和施工参数,应在现场醒目位置以告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土料(砂砾)坝体碾压填筑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19示牌明示。4.0.8.2 土料:满足 4.0.3 规范对防渗土料的要求和设计要求。防渗土料应在勘察合格的料场范围内取料,取土前应将草皮、树根、不合格土层清除干净,取土应逐层开挖,以保持土料的均匀性。土团应打碎。为了保证回填土料含水量不超标和加快施工进度,料场和储料场周围必须排水畅通(开挖排水沟) ,堆料场必须备有篷布,以备遇雨、雪天气时对粘土进行遮盖。冬季施工时要防止土料冰冻,冻土不得用于回填,须解冻后方可施工。土料使用前应经过
39、试验,确定是否满足要求,以及确定土料的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率,对不同的料场、不同的土料应分别进行。施工中以含水率和干密度为控制指标,使用的土料,其含水率一般应控制在试验确定的最优含水率上下 2 个百分点,如超过该范围,应采用翻晒或洒水的方法来调整。控制干密度为最大干密度设计压实度,如果施工中发现干密度波动较大,除了检查施工方面的原因,还需要对土料重新进行击实试验,以验证土料是否有变化,并相应调整施工控制指标。4.0.8.3 放样布孔:套井可分为单排套井和多排套井。双排套井一般先上游排、后下游排;多排套井一般先上游排、后下游排,再中间排。造孔前,以控制桩为基点,沿设计的套井轴线对各套井孔位进行放
40、样,井孔中心偏差要求不大于3.0cm,定位后,用毛竹桩作标志,每个竹桩上要注明孔号、桩号,并由监理人员负责验收。放样应一次性完成。4.0.8.4 造孔:一般采用冲抓钻造孔。对较长的坝应使用多台机械同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土料(砂砾)坝体碾压填筑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20时作业,但要合理安排机位,间距一般为 50m 左右;对坝长较短的,也不宜少于 1 台。需要强调的是,造孔应从坝的中部开始,向坝端延伸,尤其是坝肩岸坡较陡的情况下,如果从坝端开始施工,极易使坝体土方向中间挤压,造成坝体产生横向开裂。为了缩短工期,在互不干扰的情况下,每排可以分段同时进行。每段先
41、在中间处开井,而后向左、右两侧延伸。每排套井均要求分为二序施工,主井(序) 、套井(序)相间布置,一主一套相互套接连成井墙,即序孔前后的序孔完成后,方可施工序孔,即每排先打序孔 1、3 号,回填后打序的 2 号孔,回填 2 号孔后再打序的 5 号孔,回填后再打序的 4 号孔,以此顺序,循环推进;多排套井排与排之间在序排有足够的长度后,方可交叉施工。各排井之间必须套接,即井孔中心为呈等腰三角形布置。各施工段要做好衔接,防止漏打。序孔(排)套打时应检查与序孔(排)的套接厚度,如果厚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最小搭接厚度且无法纠正,在该孔完成后,必须在厚度不足处中心补充造孔,确保套接厚度。为保证井孔竖直和
42、套井最小搭接厚度达到设计要求,钻机三角架应架立稳固、防止移位,冲抓钻 4 个叶片必须长短一致,冲抓时应平稳下落。造孔至一定深度,要及时检查钻井是否平整垂直,如发现井壁已歪斜,应及时纠正,必要时,须派人下井,人工用锄头挖正纠偏。套井孔径多选用 1.1m,孔距 0.75m,有效防渗(接头搭接处)厚度不小于 0.8m。井底应深入设计要求的土层内或深入基岩(一般为强风化基岩面以下 0.5m 或至弱风化基岩) ,接近勘探成果提供的估计岩面时,应加强观察,确定入岩高程,控制入岩深度。有入弱风化基岩要求的井孔,一般以 5 次明显出土空抓为终孔标准。衢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若干规定 土料(砂砾)坝体碾
43、压填筑工程 衢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2-21套井中取出的废土应堆放至项目法人指定的地点或用于指定的部位,不得用于套井回填。造孔过程,应及时检查孔壁、孔底的渗漏情况,发现有明显渗漏,必须及时处理,避免因此造成坍孔,甚至导致坝体塌陷、开裂。如果发生危及坝体安全的情况(渗漏量大甚至涌水、坝体塌陷、开裂等) ,必须立即停止造孔,尽快回填,必要时可以重复钻进回填(先进行上部处理、加固孔壁周围土体,重新造孔回填) 。塌孔严重时可以采用换填干土、石灰拌土以吸附水分,不可强行加深。如果坝体发生严重塌陷或开裂,应上报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和对坝体的危害程度,在制定和落实处理方案后,方可恢复施工。如果坍孔严重,
44、回填不能对坍塌部位充分回填密实,必须补打加强孔。4.0.8.5 清孔:造孔结束,应进行入岩或入设计要求土层深度鉴定,确认满足要求后,对孔内积渣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同时,检查孔壁四周的渗漏情况,积水应妥善排干,否则,应采取必要措施,如回填水泥土,或回填干土、反复用冲抓钻抓净、把水吸干等。序孔尚应检查套接厚度,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如套接厚度不足,偏差大于设计要求,应补打加强孔。孔底入岩鉴定尚应对入岩处是否为孤石进行判别,同时结合与相邻井孔深度比较后,进一步确定。为保证人员的安全,不提倡人员下井检查,尤其是孔深大于 10m,以及井壁渗水,和有坍孔征兆的井孔。确需派人员下井取样或检查,必须有安全可靠的装置,可制作铁制安全罩载人,卷扬机起吊,以确保下井人员人身安全。4.0.8.6 回填:应在清孔完毕、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