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图主 管 领 导 批 准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若协议收回的,与用地单位签 定协议向用地单位发出收回土地使用权事先告知书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上级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应诉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58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启动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 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 核准报废的。商榷相关补偿事宜用地单位申请退出土地使用权主管领导批准报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