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关于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摘要: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税务部门不懈追求的目标。本文认真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并提出了六点解决对策,即“树立服务理念、完善服务立法、健全服务机构、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关键词:纳税服务体系 税收征管 税收立法1、引言近年来,优化纳税服务是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发展的新战略、大趋势。纳税服务在我国已成为税收征管新战略的首要环节和重要的基础性组成部分,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成败兴衰。尽管各级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意识日益增强,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积
2、极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的来说我国纳税服务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和层次,难以满足当前税收形势发展的需要。- 2 -纳税服务是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由征税主体主动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事项和服务措施。优化纳税服务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有效途径,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本文提出系统的认识和看法。(1) 纳税服务的理念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5 年印发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对于纳税服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
3、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公共、周到的纳税服务。那么,在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理念意义重大。首先,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这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纳税人不仅是依法纳税的义务主体,也是各项权利的享受主体。税务部门遵循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尊重纳税人的人格和尊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成为税务干部一以贯之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其次,纳税服务贯穿税收征、管、查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也就是纳税服- 3 -务要确立“全员、全程、全方位”的
4、全新理念。例如:在办税环节,按照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建设优秀服务办税大厅的要求,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优化“一站式”服务,持续增强咨询辅导功能,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统一、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扩大自助服务区功能,深化自助服务机的应用,不断创新手段方便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继续实施免填单、简化填单服务,简化涉税资料,尽量做到资料不重复报送;扩大手机短信应用面,进一步拓展“送推”服务。在管理环节,将纳税服务融合于征收、管理、评估等各个环节,稳步推进征管税源监控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税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登记簿制度,有效记录税收管理人员各项服务开展情况;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卡在各涉税岗位日常工作中的应用
5、,加强日常纳税风险提醒服务的组织开展;积极参与和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强化宣传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功能与应用;积极为重点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打造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平台,坚持对新办企业推行“提前预约、简化流程、部门联动、全程跟踪”的绿色通道服务;主动走出去下户调研,在走访中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户感受最直接、最关心的涉税问题。最后,要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是改进和优化税收服务工作的起点,树立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的服务理念。利用调查问卷、座谈会、走访、电话回- 4 -访等形式,建立专门的纳税人需求调查渠道,及时倾听纳税人的心声和需求,力求满足不同层次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同时纳税人也应积极参
6、与并回应税务机关的需求调查,提出其意愿和建议,只有这样,税务机关才能根据纳税人的真实需求,针对性开展好纳税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二)纳税服务的重要性1、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纳税人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媒介,积极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营造积极纳税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认知度和遵从度,使“依法征税” 、“诚信纳税” 、 “纳税光荣”之观念“入户、入脑、入心” ,使广大纳税人成为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好公民,建立起诚信、和谐、互动的征
7、纳关系,进而降低税收征管难度。2、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通过税收体制的不断改革,业务流程的不断优化,办税环节的进一步减少,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经济、优质的服务。同时,随着税收科技化手段在税收征管中的不断运用,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起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从而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5 -3、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构建和谐诚信税务。办税公开、公平、公正是对纳税人提供的最好服务。税务部门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了解税收法规政策、办税程序,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部门和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有利于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对地税工
8、作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社会公民成为直接的纳税人。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树立公正执法,规范服务,廉洁办税的良好形象,既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税务的重要内容。4、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培植税源,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稳步增长的同时,促进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之间的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税收优惠政策是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的一个重要途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受益面广、受益直接等特点,政策效果较为明显,近年来在扶贫救灾、鼓励利用再生资源、促进相关产
9、业的发展、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企业、鼓励下岗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通过加强对纳税企业有关人员的政策辅导,提高企业的纳税能力。通过举行培训班、座谈会、设置咨询点等形式,对企业涉税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政策辅导和培训,送政策- 6 -上门,进一步提高纳税企业涉税人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水平,促进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扶持企业,为企业出谋划策,当好参谋。主动上门为诚信企业解答政策上的疑问,指导企业发展生产。走进那些有潜力但暂时面临困境的企业,为他们解决资金上的困难,给他们牵线搭桥,提供金点子、金对策,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所以,通过优化纳税服务能够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涵养税源
10、。(三)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和原则1、基本目标。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应实现以下基本目标:一是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一切以纳税人为中心,把纳税人对涉税事项合法合理期望的满意度作为开展工作、评价工作的标准,要尊重纳税人的选择,强化纳税人的参与,注重纳税人的评价,形成税务机关的服务工作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二是提高税法遵从度。税务机关通过提供全面优质的纳税服务,为纳税人依法、自觉、主动、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创造条件,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实际纳税过程中,都将减少纳税人的对抗,减少涉税违法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引导纳税遵从,维护税收法制,促进公平公正的目的。三是提升税收征管
11、质效。以创新纳税服务为切入点,- 7 -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求管理的手段更优、效率更快、质量更高、成本更低,达到管理机制更加先进、征管秩序更加规范、收入结构更加合理的目标。四是提高征纳关系和谐度。通过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征纳阻力,树立起税务部门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全新形象,有效缓解征纳关系和社会矛盾,实现双方共赢,提高征纳关系和谐度。2、基本原则。结合纳税人的期望和现代纳税服务的特点,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应当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依法服务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依法服务,一切措施、手段、内容都应
12、当乎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服务成为法定的、规范的行为,而不是随意性的行为。二是公平效率原则。纳税服务应当在法律框架下,坚持公平、公正的治税思想,让每一个纳税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来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各项服务,不能因为经济或其他条件的约束而产生排斥性。同时,还要利用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税障碍,降低征纳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有效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的需求与期望。三是需求导向原则。纳税人对服务的需求是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的依据。要认真研究不同性质、不同情况纳- 8 -税人的实际需求,按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要求,使纳税服务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四是统筹兼顾
13、原则。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中介组织,它的社会与政治属性决定了其提供的纳税服务必须以确保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管理需要为前提,不能以服务代替一切。因此,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处理好依法服务、加强征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既要优化服务,又要确保税收法律、法规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得以贯彻落实,确保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四)本文研究目的和方法税务机关作为公共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税收公共管理职能。而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在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
14、工作特别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重视与关心,更为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在新的形势下,通过对基层纳税服务体系的深刻剖析、认真归纳,就如何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按照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做了些分- 9 -析。2、纳税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但在纳税服务实践中,其缺乏全局性、系统性、持续性和保障性的特征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纳税服务理念的缺失与滞后。在传统的税法理论中,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往往是过分强调征税人的权利而忽视其义务,或过
15、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其权利,使征税机关处于一种较纳税人“优越”的地位。主要表现为:1、少数同志受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味强调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而没有从传统的管理者角色转变到管理服务者的角色上来,对纳税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纳税服务的热情不高,把服务当成是一种任务和负担,存在态度生硬、被动应付等现象,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影响税收服务质量。2、税务机关管理理念中存在过错推定的惯性思维,税务人员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基本上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在潜意识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纳税人”与“偷税人” 、 “逃税人”混淆起来甚至等同起来,并且制订各种措施来加以防范,以堵住税收征管的
16、漏洞。这种偷税假设的思维定势,导致了部分税务干部重管- 10 -理轻服务,纳税服务观念淡薄,自身定位不准,对纳税服务的意义缺乏深刻认识,严重制约了纳税服务的开展。3、对纳税服务认识不清。有的同志认为纳税服务就是包打天下,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有的同志认为纳税服务就是税法宣传,就是微笑服务,就是“窗口”部门为纳税人办理一些涉税事项;还有的同志不能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统一,在工作中更多侧重于纳税服务,而忽视了税法的刚性。(二)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充实了保护纳税人权利方面的法律内容,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纳税服务的立法层次仍然较低,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反映纳
17、税服务的法律法规。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行为和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但这只是系统内部的工作规范,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纵观我国纳税服务“法制化”成果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我国纳税服务“法制化”水平还很低,距离法治化的要求还很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纳税服务实践的需要。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国家法律关于纳税服务的规定过于简略、粗疏。从宪法规定来看,我国宪法涉及税收的规定仅有一条即“公- 11 -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根据一般法理,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也必然有依法享受纳税服务的权利,纳税服务应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宪法
18、这种简单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对纳税人权利包括受到纳税服务权利的尊重。从征管法来看,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九条第二款中规定“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两次提到“服务” ,作为一个法律名词,由于征管法未界定其概念,其内涵、和外延如何理解必然在实践中会引起争议。另外, 征管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纳税咨询的服务义务,却没有规定不提供、或错误提供的法律责任;征管法细则也没有相关的规定。这显然削弱了该条款的执行力度。2、现有的纳税服务规范性文件级次低、权威性弱,且比较原则、内容不完整、操作性不强。一是规范性文件级次低。 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
19、范化服务要求 、 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效力等级均低于规章,不属于法的范畴(总局税务规章制定实施办法规定规章应以总局令的形式公布) 。二是上述规范性文件对纳税服务的规定普遍比较原则、抽象,对实际工作指导性不强。如上述文件主要对服务体系、办税服务厅、税务公开范围、开展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等内容作出了比较粗略的规定。三是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全面,程序性规定少。上述文件- 12 -对于税收服务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服务范围缺少规定,特别是普遍缺少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时限等程序性规定。四是上述规范性文件缺少纳税人权利救济和责任监督内容。监督和救济是规范性文件得到遵守的重要保障。特别是违规(法
20、)责任的规定,是规范性文件(法律)约束力的标志。而上述文件普遍缺少对纳税服务的监督评估和责任追究内容,纳税人权利救济的更是匮乏。在这种情形下,是否服务、如何服务、服务错误如何处置完全税务机关自己说了算,纳税服务仍然停留自我约束的保护下,不利于纳税服务的健康发展。总之,缺少监督考核、责任追究、权利救济的具体规定,纳税服务的正确实施就难以保证,纳税服务的法治化就无法实现。(3)纳税服务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从机构设置上看,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是以加强对纳税人监控管理为重点的改革,侧重对纳税人的监控与管理,纳税服务只是属于征管的一个侧面,不系统、不全面,没有明确的职能机构专施纳税服
21、务。从岗责体系看,岗责体系设置注重了管理和执法,却没有明确的纳税服务职责,更没有专职的纳税服务岗,与纳税服务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制度等也未形成。从运行机制上看,由于征、管、查各环节之间衔接不到位,- 13 -不同地域税务机关的信息联系不畅,纳税服务经常出现缺失和漏洞,没有形成良好协调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对内来说,服务信息资源分散,没有一个集纳税申报、催报催缴、法规公告、政策咨询、问题解答、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于一体的纳税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多头考核,给基层和纳税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对外来说,与企业及银行、工商、审计、财政、海关等部门的联网进度迟缓,信息
22、共享程度范围小、层次低,服务效率低下。(4)纳税服务考评机制缺位。目前,评价纳税服务工作好与坏的方法,税务系统外部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基层评议机关和第三方评估,内部主要是各地税务部门组织的最佳办税服务厅、服务明星评选等。其评价的特点均具有主观性和事后性,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基本还处在事后总结性的主观性评价阶段。即使是行风评比、第三方评估,也是社会各界参与的多,真正的服务对象纳税人参与的少,使纳税服务的成效缺乏检验和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税务工作者自身的觉悟与管理水平,影响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各地税务部门不断探索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但基本限于内部考核
23、、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尚未建立起系统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主要体现在:考核主体以内- 14 -部评价为主,上级评下级、基层评机关,而作为服务对象的纳税人未能真正参与服务评价,缺乏公信力。考核范围以纳税服务单项工作为主,未能覆盖征收、管理、稽查等涉税全过程,缺乏系统性。考核方式以定性为主,指标设计未能科学量化,缺乏公正性。考核标准以纳税人满意度为主,未能指向纳税人遵从度等主体目标,没有建立客观全面、被社会认可的服务考核指标体系,缺乏权威性。(五)纳税服务能力不足。同纳税人的需求相比,现行纳税服务体系在能力上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纳税服务的技术手段上,信息化程度仍然较
24、低,集纳税申报、催报催缴、信息查询等为一体的纳税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尚未完全建立。税务机关与企业及银行、工商、审计、财政、海关等部门的联网进度迟缓,共享程度低。2、在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上,更多地侧重于表象化服务和浅层次服务。在税务人员的素质上,税务干部的个人素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少数税务干部主动意识、配合意识、责任意识较差,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推进缺乏积极性,不能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服务需求。3、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对策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必须明确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基- 15 -本目标和原则,围绕目标和原则进行构建和完善。(一)转变理念,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要充分认识纳税服务在整个税收工作中的地
25、位和作用,必须用开放的、多层次的、发展的和联系的观点去认识和对待,使全体税务干部在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全新的纳税服务理念的基础上实现角色转变。要牢固树立“服务型税务”的理念,把“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作为各级税务机关不懈追求的目标,在执法角色上实现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平等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把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理解和关心纳税人贯穿于税收征管活动的始终。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理念,明确纳税服务是法律赋予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硬任务” ,而不仅仅是税务机关倡导的一种工作要求。(2)完善立法,制定综合性纳税服务法规国外特别是不少发达国家和地
26、区纳税服务经过 60 余年发展,重新明确了税收工作定位,并实现了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理念的重大转变,纳税服务方式发生明显变化。我们应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改进我国纳税服务工作。将纳税服务的法制化是我国纳税服务健康、良性发展的必然途径。我们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予以完善。- 16 -1、是注重通过强化权益保障促进权利义务对等。发达国家普遍重视从法制角度强化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如美国颁布纳税人权利法案承诺保障纳税人权益,澳大利亚制定纳税人宪章明确规定纳税人权利。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也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凸显纳税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应及时制定和出台纳税人权益保
27、护法 。把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以法律法规形式颁布实施,明确纳税人权利的具体内容、程序等,约束税务机关的权力,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是注重通过分析纳税服务需求引导服务供给。很多国家重视倾听纳税人真正的声音,依据纳税需求设置工作机构和提供服务。如美国联邦税务局纳税服务蓝图工作组,根据纳税人收入水平和年龄阶段,将纳税人群体分为四个层次,对其纳税需求、偏好和行为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对纳税人最重要的服务要素。同时,围绕纳税需求将服务机构划分为工资和投资部、小企业和独立劳动者部、大中型企业部、免税者和政府实体部,每个部门负责向有相似需求的纳税者提供专业服务。日本针对工薪族难以在上班时间办税的情况,
28、推行周末提供咨询、办税服务等弹性举措。希望将来出台税收基本法时,单设纳税服务章节,明确纳税服务的法定地位、基本目标、基本方式等,将纳税服务从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的范畴转到法定义务的范- 17 -畴,成为税务机关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乃至每个税务人员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3、是出台综合性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在认真总结各地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完善并正式出台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明确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服务制度、服务范围、服务措施、服务标准、服务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使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
29、强化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组织管理机构。纳税服务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专职的服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规划、管理、协调和控制,保证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鉴于目前我国征管模式和纳税服务的现状,在省局设立纳税服务处,专门负责纳税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自上而下延伸到税务基层部门。在市级税务局设立纳税服务科,各基层分局设立纳税服务科(股),专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纳税服务具体事宜。包括整体规划、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考核评价、管理纳税服务热线等。(四)优化流程,为纳税服务的协调运行提供支撑。保证纳税服务体系的协调运转,必须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围-
30、18 -绕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制约,对外有利于服务纳税人,加强税源监控的目标,坚持以流程为导向、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原则,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使管理与服务互动共融,达到更加完美的结合。要尊重业务流程的自身规律和法律要求,科学地设计业务工作的环节和流向。精简繁琐事项,取消不必要的、不合理的流程,整合形式和内容相近的流程。同时,实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尽可能地避免因不同的职能分工而导致业务分割、工作交叉以及相互衔接不好的情况,确保服务工作规范操作,有效运行。(五)健全机制,保障纳税服务的规范化运行。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必须要有健全的内在机制作为保障。一是建立纳税服务岗责体系。明确各职
31、能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责,使纳税服务职责成为整体岗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纳税服务的部门责任、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使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操作程序上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建立纳税服务决策机制。在纳税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增设纳税人的听证程序,建立纳税人参与决策机制。在推出新的服务措施时,提前征询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税务人员的意见,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尽量避免决策的失误以及推行负担和阻力。三是建立纳税服务考评监督机制。建立纳税服- 19 -务质量指标体系,并以此为标准构建科学、实用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法,以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纳税服务的考
32、评。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采取公众投票、打分、问卷调查等方式考评,也可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调查组,预先设计科学的评价模型考评,把服务行为置于有效的社会监督之下,保证测评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四是建立纳税服务激励机制。建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激励机制,将纳税服务水平作为评先评优、福利待遇、绩效工作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内容,促进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五是建立纳税服务保障机制。在人员保障上,要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到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工作,并对其开展税收业务、服务礼仪、沟通技巧、心理调节等在内的各种技能的培训,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33、。(六)增强能力,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整体服务能力,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必须不断地丰富服务内涵,完善服务载体和手段。一是拓展纳税服务的方式与内容。在税收信息服务上,树立起全局的、日常的宣传观念,将税收宣传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纳入学校教育范畴之内,充分利用学校、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在全国- 20 -范围内开通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实现税收征纳双方实时沟通。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建设,使之功能齐全、标准规范、服务便捷。广泛推行手机申报、同城通缴、异地申报等方式,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容。二是加强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面向
34、纳税人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网上申报与审批等内容,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纳税适宜。三是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打造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激励税务人员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服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4、结语优化纳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提高征管质量、促进依法治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构建和谐税务的题中应有之义。离开纳税服务来谈和谐税务,构建和谐税务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21 -参考文献:1、江燕:提升纳税服务理念 创新纳税服务手段 , 税收研究资料 ,2009 年第 5 期。2、薛钢:浅论纳税服务理念在税收征管中的体现 , 税务研究 ,2009 年第 4 期。3、朱庆民、王吉武:纳税人需求分析 , 税务研究2010 年第 6 期。4、周开君:论纳税服务质量及其优化路径 , 税务研究,2010 年第 12 期。-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