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龙小学学生校外租住民房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管理中心的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但因确有客观原因(学校不是寄宿制)的,须由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书面安全协管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经学校及学生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同意,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家长与出租房屋房主签订安全协管协议。二、校外租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与和“ 黄、 赌 、毒”有关的活动;不得从
2、事有损学校声誉的任何形式的各类活动;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如有以上情形,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 三、在外租房的学生要如实和房东签订, 金龙小学学生校外租房责任书,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凡未经学校同意,学生未签订校外租房责任书者,出现所有问题一律由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四、在外租房学生应服从房主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及发生伤害及被伤害等事件,均由公安机关处理,责任自负。六、学生在校外居住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在一周内将新的居住地、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以调整相关登记记录。 七、房主应协助学校和家长管理学生,学生在房主住房内大吵大闹、大喊大叫或聚集饮酒、赌博、过生日等,房主应监督管理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八、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混混进入校外学生住处或在住房内收取保护费,房主应及时阻止或报告学校和公安机关。否则,出现安全问题有房主承担。九、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巡查校外租住民房学生的情况,一般每周一次,并做好巡查登记。十、本制度从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实行。 织金县金龙小学201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