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增补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使用,进一步建立规范、透明和受到监督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增补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0 号、2013 年广东省湛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和xxxxxx 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制度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增补管理制度。一、 医用耗材及 检验试剂 的增补是我院根据 临床需要,增加已遴选目录以外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增补应公开、透明,定期召开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二、 医用耗材及 检验试剂增补程
2、序。(1)临床科室书面提出申请意见。交到医用耗材及 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小组。(2)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增补。(3)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每次会议不少于 10 名(含监督委员会人员)参与遴选。遴选结果集体签名,监察部门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分别保存。三、增补原则:(1)符合本院使用的原则要求;(2)最大限度满足临床需求;(3)增补多种剂型和规格时,优先考虑临床常用规格,兼顾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儿童)安全性;(4)优先考虑已进入采购平台交易产品。涉及在用同类或同种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比较,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安全质量、生产企业规模、价格、品牌等因素。(5)耗材及检验试剂遴选遵循“质量保证,价格合理;品牌优先,考 虑习惯;”的基本原则 ,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遴选,集体决策。 (6)遴选结果给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