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 江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杭 金 衢 分 公 司衢 州 管 理 处 社 会 管 理 综 合 治 理 检 查 表被检单位: 检查时间:2017 年 6 月 28 日序号检查项目 目标 具体要求 检 查 结 果(1)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单位党政议事日程,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包括各基层单位。领导分工明确、人员到位、组织网络健全。1 组织领导(2)综治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党政工团都有综治措施。 部门有措施。(3)综治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有相关文件、资料。(4)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到基层,签订责任书。与基层单位或部门签订责任书。
2、2目标责任(5)年终对所属单位进行考评,有兑现奖惩规定。 年终有考核。(6)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计划、有专人负责实施。有计划、有记录和专人负责实施。3 教育普法 (7)严格依法进行经济活动并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自设或外聘法律顾问,做到重要经济活动有法律顾问参加,经济合同有法律顾问审定。有相应内部管理制度;自设或外聘法律顾问;重要经济活动有法律顾问参加;依法进行经济活动,无重大经济纠纷。(8)及时调整二组一队(治保组、调解组、义务消防队),做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组织健全、人员落实。4 群治群防(9)二组一队职责明确,工作正常。职责明确、活动正常。2(10)危险物品、重大险源、
3、消防重点部位等制度健全,防范措施严密。对重点要害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制度健全、防范措施严密、有检查。5 内部防范(11)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财务室有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财务室合格率达 100%。(12)外来用工、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健全。 符合相关要求(13)外来用工、出租房屋要签订治安责任书。 符合相关要求6 外口管理(14)外来用工上岗前要进行法制教育。 符合相关要求(15)一般刑事案件发案率在职工总人数 1以内。 在控制范围内(16)不发生越级上访、请愿等群体性事件。 无群体性事件(17)单位内部不发生一般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 无治安灾害事故(18)职工犯罪率(指刑律处罚)不超过 0.5 在控制范围内(19)职工受治安管理处罚(含劳动教养)人数不超过 1。 在控制范围内7案件控制(20)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违法指追究法律责任;违纪指受行政撤职、党内留党察看处分以上)。无职工违法违纪案件(21)书面上报季度工作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报)。及时上报8 情报信息 (22)发生各类重大案件,应在24 小时内上报,一般案件季报内上报。及时上报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单位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