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 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 案例一(招标和重新招标问题) 某医 院决 定投 资一 亿余 元, 兴建 一幢 现代 化的 住院 综合 楼。 其中 土建 工程 采用 公开 招标 的方 式选 定施 工单 位, 但招 标文 件对 省内 的投 标人 与省 外的 投标 人提 出了 不同 的要 求, 也明 确了 投标 保证 金的 数额 。该 院委 托某 建筑 事务 所为 该项 工程 编制 标底。2000 年 10 月 6 日招 标公 告发 出后 ,共 有 A 、B 、C 、D 、E 、F 等 6 家省 内 的 建筑 单位 参加 了投 标 。 投标 文件 规定 2000 年 10 月
2、30 日为 提交 投标 文件 的截 止时 间,2000 年月 11 月 13 日举 行开 标会 。其 中,E 单位 在 2000 年 10 月 30 日提 交了 投标 文件,但 2000 年 11 月 1 日才 提交 投标 保证 金。 开标 会由 该省 建委 主持 。结 果, 其所 编制 的标 底高 达 6200 多万 元, 与其 中的 A 、B 、C 、D 等 4 个投 标人 的投 标报 价均 在 5200 万元 以下 ,与 标底 相差 1000 万余 元, 引起 了投 标人 的异 议。 这 4 家投 标单 位向 该省 建委 投诉 ,称 某建 筑事 务所 擅自 更改 招标 文件 中的 有关
3、规定 ,多 计漏 算多 项材 料价 格。 为此 ,该 院请 求省 建委 对原 标底 进行 复核。2001 年 1 月 28 日, 被指 定进 行标 底复 核的 省建 设工 程造 价总 站( 以下 简称 总站)拿出 了复 核报 告, 证明 某建 筑事 务所 在编 制标 底的 过程 中确 实存 在这 4 家 投标 单位 所提 出的 问题,复 核标 底额 与原 标底 额相 差近 1000 万元 。 由于 述问 题久 拖不 决, 导致 中标 书在 开标 三个 月后 一直 未能 发出 。为 了能 早日 开工 ,该 院在 获得 了省 建委 的同 意后 ,更 改了 中标 金额 和工 程结 算方 式, 确定
4、某省 公司 为中 标单 位。 问题 (1) 上述 招标 程序 中, 有哪 些不 妥之 处? 请说 明理 由。 (2)E 单位 的投 标文 件应 当如 何处 理? 为什 么? (3) 对 D 单位 撤回 投标 文件 的要 求应 当如 何处 理? 为什 么? (4) 问题 久拖 不决 后, 某医 院能 否要 求重 新招 标? 为什 么? (5) 如果 重新 招标 ,给 投标 人造 成的 损失 能否 要求 该医 院赔 偿? 为什 么? 参考答案 1. 不妥 之处 : a. 招标 人对 省内 外的 投标 人提 出不 同要 求 。 公平 公正 原则 ,不 能故 意排 斥潜 在 投标 人。 b. 递交 投
5、标 文件 的时 间与 开标 时间 之间 的间 隔太 长 。 时间 长会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 公正 公开 的怀 疑。 c. 标底 复核 时间 太长。2000 年时 还不 是使 用的 清单 计价 ,那 时招 投标 使用 的是 暗标 底, 即开 标前 投标 人是 不知 道标 底价 的, 投标 人在 开标 后是 可以 提出 异议 或投 诉, 但审 核、 复合 时间 太长 会导 致许 多滋 生问 题, 比如 投标 文件 有效 期、 投标 保证 金返 回时 间、 投标 人内 部原 因( 项目 经理 有其 他安 排等)、招 标人 的工 期问 题等 多方 面。 d. 招标 人在 省建 委同 意后 确定 某公
6、 示为 中标 单位。如 果招 标人 可以 擅自 选择 投 标人 ,那 招投 标就 失去 意义 了。 2.E 单位 的投 标文 件是 否有 效, 要看 招标 文件 中对 投标 保证 金的 递交 时间 有无 特殊 要求 。如 果要 求投 标人 在递 交投 标文 件前 递交,那 E 单位 为无 效标 书, 废标; 如果 要求 投标 人在 开标 时间 前递 交, 那 E 单位 的标 书有 效, 应参 加评 标。 3.D 单位 撤回 投标 文件 的时 间。 如果 撤回 时间 在招 标文 件所 标明 的有 效期 之 内, 那 D 单位 将被 没收 投标 保证 金;如果 D 单位 在有 效期 之后( 因招
7、标人 未及 时发 出 中标 通知 书,D 单位 有权 利在 有效 期后 撤回 投标 书另 作安 排) ,招 标人 应允 许其 撤 回并 及时 退回 投标 保证 金。 4. 作为 招标 人( 医院) ,因 为标 底出 现重 大偏 差, 可以 要求 重新 招标 , 但原 参与 投标 的投 标人 ,应 可以 参与 投标 ,不 得以 任何 理由 拒绝 原投 标人 投标 ,原 投标 人因 其他 事宜 放弃 ,那 招标 人应 同意 。若 原 6 个投 标人 中愿 意继 续参 加投 标的 投标 人少 于 3 个, 那招 标人 可以 重新 发布 公告 重新 招标 ,也 可以 直接 发包( 得上 级监 管部 门
8、 批准 同意) 。 5. 招标 文件 中如 果没 有提 及投 标人 投标 过程 中的 费用 事宜,那 招标 人应 给予 适 当的 补偿 。如 果招 标文 件中 对投 标人 的投 标费 用明 确表 示不 予支 付, 那投 标人 应自 己承 担。 案例二(招标过程和废标问题) 某房 地产 公司 计划 在北 京开 发某 住宅 项目,采 用公 开招 标的 形式 ,有 A 、B 、C 、 D 、E 、F 六家 施工 单位 领取 了招 标文 件。 本工 程招 标文 件规 定:2004 年 10 月 20 E1 下午 17 :30 为投 标文 件接 收终 止时 间。 在提 交投 标文 件的 同时 ,投 标单
9、 位需 提供 投标 保证 金 20 万 元。在 2004 年 10 月 20 日,A 、B 、C 、D 、F 五家 投标 单位 在下 午 17 :30 前将 投标 文件 送达 ,E 单位 在次 日上 午 8 :00 送达 。各 单位 均按 招标 文件 的规 定提 供了 投标 保证 金。 在 10 月 20 日上 午 10 :25 时,B 单位 向招 标人 递交 了一份投 标价 格下 降 5% 的书 面说 明。 开标 时, 由招 标人 检查 投标 文件 的密 封情 况 , 确 认无 误后 ,由 工作 人员 当众 拆封 ,并 宣读 了 A 、B 、C 、D 、F 五家 承包 商的 名称 、 投标
10、价格 、工 期和 其他 主要 内容。在 开标 过程 中, 招标 人发 现 C 单位 的标 袋密 封处 仅有 投标 单位 公章 ,没 有法 定代 表人 印章 或签 字。 评标 委员 会委 员由 招标 人直 接确 定, 共有 4 人组 成, 其中 招标 人代 表 2 人, 经济 专家 1 人, 技术 专家 1 人。 招标 人 委托 评标 委员 会确 定中 标人 ,经 过综 合评 定 , 评标 委员 会确 定 A 单位 为中 标单 位。 问题 1. 在招 标投 标过 程中 有何 不妥 之处? 说明 理由 。2.B 单位 向招 标人 递交 的书 面说 明是 否有 效?3. 在开 标后 ,招 标人 应对
11、 C 单位 的投 标书 作何 处理 ,为 什么?4. 投标 书 在哪 些情 况下 可作 为废 标处 理?5. 招标 人对 E 单位 的投 标书 作废 标处 理是 否正 确, 理由 是什 么? 参考答案 1. 在招 标投 标过 程中 的不 妥之 处和 理由 如下: (1) 不妥 之处 :开 标时 ,由 招标 人检 查投 标文 件的 密封 情况 。 理由 : 招标 投标 法 规定 ,开 标时 ,由 投标 人或 者其 推选 的代 表检 查投 标文 件的 密封 情况 ,也 可以 由招 标人 委托 的公 证机 构检 查并 公证 。 (2) 不妥 之处 :评 标委 员会 由招 标人 确定 。 理由 :一
12、般招 标项 目的 评标 委员 会采 取随 机抽 取方 式 。 该项 目属 一般 招标 项 目。 (3) 不妥 之处 :评 标委 员会 的组 成不 妥。 理由: 根 据 招标 投标 法 规定 ,评 标委 员会 由招 标人 的代 表和 有关 技术、经 济等 方面 的专 家组 成, 成员 人数 为 5 人以 上单 数, 其中 技术 经济 等方 面的 专家 不得 少于 成员 总数 的 2/3. 2.B 单位 向招 标人 递交 的书 面说 明有 效。 根据 招 标投 标法 的 规定 ,投 标人 在招 标文 件要 求提 交投 标文 件的 截止 时间 前, 可以 补充 、修 改或 者撤 回已 提交 的投 标
13、文 件, 补充 、修 改的 内容 作为 投标 文件 的组 成部 分。 3. 在开 标后 ,招 标人 应对 C 单 位的 投标 书作 废标 处理:因 为 C 单位 因投 标书 只 有单 位公 章未 有法 定代 表人 印章 或签 字, 不符 合招 标投 标法 的要 求。 4. 投 标书 在下 列情 况下 ,可 作废标处 理。 逾 期送 达的 或者 未送 达指 定地 点的; 未 按招 标文 件要 求密 封的; 无 单位 盖章 并无 法定 代表 人签 字或 盖章 的; 未 按规 定格 式填 写, 内容 不全 或关 键字 迹模 糊、 无法 辨认 的; 投 标人 递交 两份 或多 份内 容不 同的 投标
14、文件 ,或 在一 份投 标文 件中 对同 一招 标项 目报 有两 个或 多个 报价 ,且 未声 明哪 一个 有效( 按招 标文 件规 定提 交备 选投 标 方案 的除 外); 投 标人 名称 或组 织机 构与 资格 预审 时不 一致 的; 未 按招 标文 件要 求提 交投 标保 证金 的; 联 合体 投标 未附 联合 体各 方共 同投 标协 议的 。 5. 招标 对 E 单位 的投 标书 作废 标的 处理 是正 确的 。因 为 E 单位 未能 在投 标截 止 时间 前送 达投 标文 件。 案例三 某医 院决 定投 资一 亿余 元, 兴建 一幢 现代 化的 住院 综合 楼, 其中 土建 工程 采
15、用 公开 招标 的方 式选 定施 工单 位, 但招 标文 件对 省内 的投 标人 与省 外的 投标 人提 出了 不同 的要 求, 也明 确了 投标 保证 金的 数额 。该 院委 托某 建筑 事务 所为 该项 工程 编制 标底。2000 年 10 月 6 日招 标公 告发 出后 ,共 有 A 、B 、C 、D 、E 、F 等 6 家省 内 的 建筑 单位 参加 了投 标 。 招标 文件 规定 2000 年 10 月 30 日为 提交 投标 文件 的截 止时 间,2000 年 11 月 3 日举 开标 会。 其中 ,E 单位 在 2000 年 10 月 30 日提 交了 投标 文 件, 但 200
16、0 年 11 月 1 日才 提交 投标 保证 金。 开标 会由 该省 建委 主持 。结 果, 某所 编制 的标 底高 达 6200 多万 元, 与中 的 A 、B 、C 、D 等 4 个投 标人 的投 标报 价均 在 5200 万元 以下 ,与 标底 相差 1000 万余 元, 引起 了投 标人 的异 议。 这 4 家投 标单 位 向该 省建 委投 诉, 称某 建筑 事务 所擅 自更 改招 标文 件中 的有 关规 定, 多计 算多 项材 料价 格, 并夸 大了 工程 量,使标 底高 出实 际估 算近 1000 万元 。同 时,D 单位 向某 医院 要求 撤回 投标 文件 。为 此, 该院 请求
17、 省建 委对 原标 底进 行复 核。2001 年 1 月28 日, 被指 定进 行标 底复 核的 省设 工程 造价 总站(以下 简称 总站) 拿 出了 复核 报告,证 明某 建筑 事务 所在 编制 标底 的过 程中 确实 存在 这 4 家投 标单 位所 提出 的问 题, 复核 标底 额与 原标 底额 相差 近 1000 万元 。由 于述 问题 久拖 不决 ,导 致中 标书 在开 标三 个月 后一 直未 能发 出。 为了 能早 日开 工, 该院 在获 得了 省建 委的 同意 后, 更改 了中 标金 额和 工程 结算 方式 ,确 定某 省某 公司 为中 标单 位。 问题: 1. 上述 招标 投标
18、程序 中 , 有那 些不 妥之 处? 请说 明理 由。 参考答案 在上 述招 标投 标程 序中 ,不 妥之 处包 括: (1) 在公 开招 标中 ,对 省内 的投 标人 与省 外的 投标 人提 出了 不同 的要 求。 因为 公开 招标 应当 平等 地对 待所 有的 投标 人, 不允 许对 不同 的投 标人 提出 不同 的要 求。 (2) 提交 投标 文件 的截 止时 间, 与举 行开 标会 的时 间不 是同 一时 间。 按照 招 标 投标 法 的规 定, 开标 应当 在招 标文 件确 定的 提交 投标 文件 截止 时间 的同 一时 间公 开进 行。 (3) 开标 会由 该省 建委 主持 。开
19、标应 当由 招标 人或 者招 标代 理人 主持 ,省 建委 作为 行政 管理 机关 只能 监督 招标 投标 活动 ,不 能作 为开 标会 的主 持人 。 (4) 中标 书在 开标 三个 月后 一直 未能 发出 。评 标工 作不 宜久 拖不 决, 如果 在评 标中 出现 无法 克服 的困 难, 应当 及早 采取 其他 措施( 如宣 布招 标失 败) 。 (5) 更改 中标 金额 和工 程结 算方 式, 确定 某省 某公 司为 中标 单位 。如 果不 宣布 招标 失败 ,则 招标 人和 中标 人应 当按 照招 标文 件和 中标 人的 投标 文件 订立 书面 合 同, 招标 人和 中标 人不 得再
20、行订 立背 离合 同实 质性 内容 的其 他协 议。E 单位 的投 标 文件 应当 被认 为是 无效 投标 而拒 绝。 因为 招标 文件 规定 的投 标保 证金 是投 标文 件的 组成 部分 ,因 此, 对于 未能 按照 要求 提交 投标 保证 金的 投标( 包括 期限) ,招 标单 位 将视 为不 响应 投标 而予 以拒 绝 。 对 D 单位 撤回 投标 文件 的要 求, 应当 没收 其投 标保 证金 。因 为, 投标 行为 是一 种要 约, 在投 标有 效期 内撤 回其 投标 文件 的, 应当 视为 违约 行为 。因 此, 招标 单位 可以 没收 D 单位 的投 标保 证金 。问 题久 拖
21、不 决后 ,某 医 院可 以要 求重 新进 行招 标。 理由 是:(1) 一个 工程 只能 编制 一个 标底。如 果在 开标 后(即标 底公 开后) 再复 核标 底, 将导 致具 体的 评标 条件 发生 变化 。实 际上 属于 招标 单位 的评 标准 备工 作不 够充 分。(2) 问题 久拖 不决 ,使 得各 方面 的条 件发 生变 化。 再按 照最 初招 标文 件中 设定 的条 件订 立合 同是 不公 平的 。如 果重 新进 行招 标, 给投 标人 造成 的损 失不 能要 求某 医院 赔偿 。虽 然重 新招 标是 由于 招标 人的 准备 工作 不够 充分 导致 的, 但并 非属 于欺 诈等
22、违反 诚实 信用 的行 为。 而招 在合 同订 立中 仅仅 是要 约邀 请, 对招 标人 不具 有合 同意 义上 的约 束力 ,招 标并 不能 保证 投标 人中 标, 投标 的费 用应 当由 投标 人自 己承 担。 案例四 原告( 反诉 被告) :天 津市 某房 地产 开发 有限 公司 。 被告( 反诉 原告) :江 苏省 某建 设工 程总 公司 。 原、 被告 双方 于 2000 年 2 月 8 日按 照 建 设工 程施 工合 同文 本 签 订了 施工 合 同, 由被 告完 成原 告开 发的 某房 地产 项目 ,该 工程 包括 还迁 楼和 商品 楼共 三栋 楼。合同 规定 了工 程建 筑面
23、积 31677 平方米 ,工 程造 价 32807820 元(暂定),付 款方 式为 按进 度付 款,2000 年 3 月 1 日开 工, 竣工 日期 为 2001 年 10 月 25 日。 原、被告 在 履行 合同 中, 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签 订纪 要(以下 称9.19 会议 纪要 ) ,对 施工 合 同内 容作 了部 分变 更。 纪要 约定 ,被 告( 反诉 原告) 在 2000 年内 确保 工程 主体 完工 , 原告( 反诉 被告) 确保 落实 工程 资金 1700 万元(含前 期已 付工 程款)。双 方在 履行 合同 中, 因资 金及 工程 进度 问题 产生 矛盾,被
24、告于 2000 年 国庆 节前 基本 停工。为 此原 告起 诉至 某中 级人 民法 院, 要求 解除 双方 合同 。原 告还 认为 工程 质量 存在 问题 ,被 告未 按照 设计 图纸 进行 施工 ,擅 自将 地下 室的 混凝 土浇 筑厚 度由 24 毫米 改为 12 毫 米。 被告 则提 出反 诉, 认为 原告 拖欠 巨额 工程 款, 经多 次催 要仍 拒不 支付 才被 迫停 工的 ,要 求原 告支 付工 程款; 工程 无质 量问 题, 地下 室的 混凝 土浇 筑厚 度由 24 毫米 改为 12 毫米 ,是 原告(反诉 被告) 要求 的。 被告 认为 :该 项目 从 2000 年 3 月 1
25、 日开 工到 2000 年 9 月, 原告( 反诉 被告) 从未 按合 同要 求按 时支 付工 程款 ,到 2000 年 9 月被 告( 反诉 原告)已完 成工 程量 1300 万元 ,而 原告(反诉 被告) 仅仅 支付 工程 款 507 万元 ,拖 欠工 程款 近 800 万元 。人 民法 院审 理后 查明 :原 告( 反诉 被告) 确实 拖欠 了 巨额 工程 款; 地下 室的 混凝 土浇 筑厚 度由 24 毫米 改为 12 毫米 ,工 程师 下达 过口 头变 更指 令, 原告( 反诉 被告) 也予 以承 认。 问题 1. 该工 程采 用的 是哪 一种 施工 合同? 是否 妥当? 为什 么?
26、 2. 9.19 会议 纪要 对 施工 合同 的修 改是 否有 效? 为什 么? 3. 承包 人的 停工 是否 妥当? 为什 么? 4. 工程 师发 出口 头变 更指 令后 ,工 程师 和承 包人 各自 应当 完成 那些 工作? 承包 人按 照 12 毫 米浇 筑地 下室 混凝 土,是否 应当 承担 违约 责任? 为什 么? 5. 如果 发包 人否 认工 程师 曾经 下达 过口 头变 更指 令 , 也无 其他 证据 证明 工程 师 曾经 下达 过口 头变 更指 令, 承包 人是 否应 当承 担违 约责 任? 为什 么? 参考答案 1. 该工 程采 用的 是可 调价 格合 同。 施工 合同 的价
27、 款可 以按 照固 定价 格合 同 、 可 调价 格合 同和 成本 加酬 金合 同确 定 。 该工 程约 定工 程造 价 32807820 元( 暂定) ,因 此 意味 着价 格可 以调 整, 是可 调价 格合 同;成本 加酬 金合 同不 约定 具体 的价 格 , 因 此, 该工 程也 不是 成本 加酬 金合 同。 该工 程采 用可 调价 格合 同妥 当。 因为 该工 程的 规模 较大 、工 期较 长, 应当 允许 价格 在一 定条 件下 可以 进行 调整 。 2. 9.19 会议 纪要 对 施工 合同 的修 改有 效。 因为 当事 人双 方对 合同 的洽 商、 变更 等书 面协 议或 文件
28、视为 协议 书的 组成 部分 。而 协议 书是 施工 合同 文件 中解 释顺 序排 列第 一的 ,当 其内 容与 合同 专用 条款 约定 的内 容冲 突时 ,以 协议 书的 内容 为准; 如果 变更 的内 容与 协议 书的 内容 冲突 ,因 为两 种文 件的 解释 顺序 相同 ,则 应以 协议 时 间在 后的 为准 ,即以9.19 会议 纪要 的 内容 为准 。 3. 承包 人的 停工 妥当 。按 照 施工 合同 文本的 规定 ,发 包人 不按 合同 约定 支 付工 程款( 进度 款),双 方又 未达 成延 期付 款协 议, 导致 施工 无法 进行 ,承 包人 可以 停止 施工 ,由 发包 人
29、承 担违 约责 任。 承包 人停 止施 工的 权利 实际 上是 抗辩 权。 该工 程发 包人 拖欠 巨额 工程 款, 且经 承包 人多 次催 要, 拖欠 时间 较长 ,因 此, 承包 人可 以停 工。 4. 工程 师发 出口 头变 更指 令后,工 程师 应当 在 48 小 时内 给予 书面 确认。承 包人 则应 当执 行工 程师 的口 头指 令。 工程 师如 果不 能及 时给 予书 面确 认, 承包 人应 于工 程师 发出 口头 指令 7 天内 提出 书面 确认 要求 。工 程师 在承 包人 提出 确认 要求 后 48 小时 内不 予答 复, 应视 为口 头指 令已 被确 认。 承包 人按 照
30、 12 毫米 浇筑 地下 室混 凝 土, 不应 承担 违约 责任 。虽 然案 例的 背景 中没 有给 出承 包人 是否 提出 了确 认要 求, 但承 包人 要求 确认 主要 是为 了保 留证 据。 既然 已经 查明 工程 师发 出过 口头 指令 ,从 施工 合同 的角 度看 ,则 工程 师口 头指 令发 生的 法律 后果 应当 由发 包人 承担 。 5. 如果 发包 人否 认工 程师 曾经 下达 过口 头变 更指 令 , 也无 其他 证据 证明 工程 师 曾经 下达 过口 头变 更指 令, 则承 包人 应当 承担 违约 责任 。因 为在 这种 情况 下, 承包 人提 出工 程师 下达 过口 头
31、指 令, 但发 包人 否认 ,则 承包 人应 当承 担举 证责 任。 如果 无法 证明 工程 师下 达过 口头 指令 ,则 承包 人应 当按 照合 同原 来的 约定 按图 施工 ,否 则应 当承 担违 约责 任 案例五 某招 标代 理公 司代 理某 政府 投资 的大 型基 础设 施项 目的 施工 招标 。招 标代 理公 司按 规定 采用 公开 招标 资格 后审 方式 组织 招标 ,并 拟在 当地 政府 规定 的招 标信 息网 上发 布招 标公 告。 招标 文件 中规 定投 标担 保形 式可 以为 投标 保证 金或 投标 保函 ,评 标方 法采 用经 评审 的最 低投 标价 法 , 投标 有效
32、期为 90 天。 为避 免潜 在投 标人 过 多, 招标 人要 求代 理公 司只 在本 地的 日报 上发 布公 告 , 且向 其内 定的 10 家单 位发 出投 标邀 请书 ,未 接到 邀请 的投 标人 一律 不收 理。 开标 过程 中, 出现 如下 情况 : (1) 投标 人 A 的投 标报 价为 9500 万元 人民 币, 为最 低投 标价 。 (2) 投标 人 B 在唱 标过 程中 。提 交了 一份 补充 声明 ,提 出让 利 5%; (3) 投标 人 C 提交 的银 行投 标保 函有 效期 为自 投标 截止 日起 90 天: (4) 投标 人 D 的投 标函 仅盖 有企 业公 章及 企
33、业 法定 代表 人签 字, 但没 有项 目负 责人 签字: (5) 投标 人 E 为联 合体 投标 ,并 附有 联合 体共 同投 标协 议书 ,但 仅附 有联 合体 牵头 人的 资质 证书; (6) 投标 人 F 的 投标 价最 高, 故该 投标 人在 开标 后即 声明 要撤 回其 投标 文件,并 于开 标后 第二 天正 式提 交了 书面 撤回 通知 。 问题 1. 招标 人对 招标 代理 公司 提出 的要 求是 否正 确? 简述 理由? 2. 试分 析 A 、B 、C 、D 、E 投标 人的 投标 文件 是否 有效? 简述 理由 。 3. 投标 人 F 的投 标文 件是 否有 效? 对其 撤
34、回 投标 文件 的行 为如 何处 理? 参考答案 招标 人对 招标 代理 公司 的要 求不 正确 ,改 变了 有关 部门 核准 的招 标方 式, 根据 有关 规定 将导 致招 标无 效 (1)A 投标 人的 投标 文件 有效 。 (2)B 投标 人的 投标 文件(或原 投标 文件)有效 。但 补充 说明 无效,因 开标 后投 标 人不 能变 更(或更 改) 投标 文件 的实 质性 内容 。 (3)C 投标 人的 投标 文件 无效 ,因 投 标保 函的 有效 期应 超过 投标 有效 期 30 天 (4)D 投标 人的 投标 文件 有效 。 (5)E 投标 人的 投标 文件 无效 。因 为组 成联
35、 合体 投标 的, 投标 文件 应附 联合 体各 方共 同投 标协 议。 投标 人的 投标 文件 有效 。招 标人 可以 没收 其投 标保 证金 ,给 招标 人造 成的 损失 超过 投标 保证 金的 ,招 标人 可以 要求 其赔 偿。 背景 某依 法必 须招 标工 程施 工项 目, 招标 计划 提交 招标 人后 ,招 标人 领导 提出 将现 场踏 勘及 投标 预备 会推 后 5 天进 行, 并要 求招 标文 件的 澄清 及修 改文 件必 须在 会议 当天 发出 。同 时要 求招 标代 理机 构适 当压 缩招 标周 期, 从编 制资 格预 审文 件、 编制 招标 文件 、投 标人 编制 投标 文
36、件 以及 签订 合同 等流 程上 压缩 时间 。 问题 1. 对于 依法 必须 招标 的工 程建 设施 工项 目 。 招标 文件 或资 格预 审文 件、 投标 人 编制 投标 文件 、招 标文 件澄 清及 修改 书面 文件 发出 的时 限分 别是 什么? 2. 按照 招标 人领 导的 要求 ,招 标计 划总 期将 顺延 少天? 领导 提出 压缩 时间 的几 个流 程, 哪几 个可 行? 为什 么? 参考答案 1. 对于 依法 必须 招标 的工 程建 设项 目, 出售 招标 文件 或资 格预 审文 件一 般不 少 于五 个工 作日; 投标 人编 制投 标文 件的 时间 即从 开始 出售 招标 文
37、件 到投 标截 止的 时 间不 少于 20 日; 招标 文件 澄清 和修 改后 至投 标截 止的 时间 不少 于 15 日。 2. 按照 领导 人的 要求 ,关 键线 路发 生改 变, 投标 总计 划将 顺延 3 日, 如果 压缩 流程 ,可 以压 缩的 有在 新的 关键 线路 上的 编制 资格 预审 文件 、签 订合 同等 流程 。编 制招 标文 件和 投标 人编 制投 标文 件不 在新 的关 键线 路上 ,且 法律 法规 要求 最短 不得 少于 二十 日, 不能 压缩 。 案例六 某市 政设 施工 程全 部由 政府 投资 兴建 。投 资 4.5 亿且 概算 已经 主管 部门 批准, 征地
38、工作 尚未 全部 完成 ,施 工图 样及 有关 技术 资料 齐全 。现 决定 对该 项目 进行 施工 招标 。招 标人 在国 家级 报刊 发布 招标 公告 。因 估计 除本 市施 工企 业参 加投 标外 ,还 可能 有外 省市 施工 企业 参加 投标 ,故 招标 人委 托咨 询单 位编 制了 两个 标底 ,准 备分 别用 于对 本省 和外 省市 施工 企业 投标 价的 评定。招 标人 于 2004 年 8 月 5 日向 具备 承 担该 项目 能力 的 A 、B 、C 、D 、E 五家 承包 商发 出资 格预 审合 格通 知书 ,其 中说 明,8 月 10 日8 月 11 日在 招标 人总 工程
39、 师室 领取 招标 文件 ,9 月 5 日 14 时为 投 标截 止时 间。 该五 家承 包商 均领 取了 招标 文件。8 月 18 日招 人对 投标 单位 就招 标文 件提 出的 所有 问题 统一 作了 书面 答复 ,随 后组 织各 投标 单位 进行 了现 场踏 勘。9 月 5 日这 五家 承包 商均 按规 定的 时间 提交 了投 标文 件 。 但承 包商 A 在送 出投 标文 件后 发现 报价 估算 有较 严重 的失 误, 于是 赶在 投标 截止 时间 前半 小时 递交 了一 份书 面声 明 ,撤 回已 提交 的投 标文 件 。开标 时, 由招 标人 委托 的市 公证 处人 员检 查投 标
40、文 件 的密 封情 况, 确认 无误 后, 由工 作人 员当 众拆 封 。 由于 承包 商 A 已撤 回投 标文 件, 故招 标人 宣布 有 B 、C 、D 、E 四家 承包 商投 标, 并宣 读该 四家 承包 商的 投标 价格 、 工期 和其 他主 要内 容。 评标 委员 会委 员由 招标 人直 接确 定 , 共由 7 人组 成, 其中 招 标人 代表 2 人, 技术 专家 3 人, 经济 专家 2 人。 按照 招标 文件 中确 定的 综合 评标 标 准,4 个投 标人 综合 得分 从高 到低 的依 次顺 序为 B 、C 、D 、E,故 评标 委员 会确 定 承包 商 B 为中 标人 。由
41、于承 包商 B 为外 地企 业, 招标 人于 9 月 8 日 将 中标 通知 书寄 出, 承包 商 B 于 9 月 18 日收 到中 标通 知书 。最 终双 方于 10 月 13 日签 订了 书面 合 同。 问题 1. 该工 程若 采用 邀请 招标 方式 是否 违反 有关 规定? 为什 么? 2. 根据 招 标投 标法 的 有关 规定 ,判 断该 项目 在招 标投 标过 程中 有哪 些不 妥 之处? 并说 明理 由。 参考答案 违反 有关 规定 。根 据 招标 投标 法 的规 定, 该工 程是 由政 府全 部投 资兴 建的 省级 重点 项目 ,应 采取 公开 招标。 该项 目在 招标 投标 过
42、程 中的 不妥 之处 如下 : (1) 不妥 之处 :决 定对 该项 目进 行施 工招 标。 理由 :本 项目 征地 工作 尚未 全部 完成 ,不 具备 施工 招标 的必 要条 件, 因而 尚不 能进 行施 工招 标。 (2) 不妥 之处 :招 标人 委托 咨询 单位 编制 了两 个标 底。 理由 :不 应编 制两 个标 底 , 招 标投 标法 规 定, 一个 工程 只能 编制 一个 标底 ,不 能对 不同 的投 标单 位采 用不 同的 标底 进行 评 标。 (3) 不妥 之处 :招 标人 对投 标单 位就 招标 文件 提出 的所 有问 题作 了书 面答 复后 组织 各投 标单 位进 行了 现
43、场 踏勘 。理 由: 现场 踏勘 应安 排在 书面 答复 投标 单位 提问 之前 ,因 为投 标单 位对 施工 现场 条件 也可 能提 出问 题。 (4) 不妥 之处 :招 标人 宣布 有 B 、C 、D 、E 四家 承包 商投 标。理由 :招 标人 不 应仅 宣布 四家 承包 商参 加投 标。 按国 际惯 例, 虽然 承包 商 4 在投 标截 止时 间前 撤回 投 标文 件, 但仍 应作 为投 标人 宣读 其名 称 , 但不宣读 其投 标文 件的 其他 内容 。 (5) 不妥 之处 :评 标委 员会 委员 由招 标人 直接 确定 。理 由: 评标 委员 会委 员不 应全 部由 招标 人直 接确 定。 按规 定, 评标 委员 会中 的技 术、 经济 专家 ,一 般招 标项 目应 采取 (从专 家库 中)随机 抽取 方式 ,特 殊招 标项 目可 以由 招标 人直 接确 定。 本项 目显 然属 于一 般招 标项 目。 (6) 不妥 之处 : 双 方于 10 月 13 日签 订了 书面 合同 。理 由: 订立 书面 合同 的时 间过 迟。 按 招标 投标 法 的规 定, 招标 人和 中标 人应 当自 中标 通知 书发 出之 日(不是 中标 人收 到中 标通 知书 之日) 起 30 日内 订立 书面 合同 ,而 本案 例已 超过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