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甲方:8888 房产代理人:8888乙方:8888888鉴于甲方确定现 8888 市二手房商业贷款可以办理,且有能力代为乙方成功办理二手房贷款,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乙方与 888 市邮政储蓄银行 8888 支行的二手房商业贷款,贷款额不低于 30 万元,贷款期限 20 年。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8888 苑 8888 室的所有权转移(过户)手续。3、甲方在 8888 市邮政储蓄银行银湖南路支行放贷之前,先行垫资购房款 30 万元供乙方完成二手房交易,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支付垫资利息。4、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共计 23000 元,其中包括垫资款利息 18000 元(固定利息,不因具体放贷时间调整而变化) ,评估费 1000 元和担保费 4000 元。5、甲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22 日,甲方为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贷款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工资流水单、单位收入证明、社保证明。并于办理过户手续后一天内支付第四条所约定的 23000 元。甲方: 乙方: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