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 和反诉制度,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一、诉权概说 (一)诉权的定义和实质 诉权的主体为当事人; 诉权主体行使诉权的目的就自己的民事权益请求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的方式是作出有利于诉权主体的判决 实质:司法保护请求权,(二)诉权的基本特征 1、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的权利。(三)诉权的双重涵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两者的区别,二、关于诉权学说的历史发展 (一)传
2、统的诉权理论 “私法”诉权说 抽象诉权说 具体诉权说 (二)诉权学说发展的新趋势 诉权的宪法化 诉讼规定和保障的国际化 诉权否定说 (三)我国诉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二元诉权说与一元诉权说 新诉权理论,三、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享有的主体不同;3、产生的时间不同;4、行使的阶段不同 联系:1、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决定诉讼权利;2、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以诉权为中心,是诉权是各个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表现形态。,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和协助执行人),诉权主体(当事人),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之一:主体不同,诉讼权利主体,即民事诉讼法
3、律关系主体,,四、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五、诉权的取得和丧失 诉权取得的条件 诉权丧失的原因 六、诉权的行使、限制和保护,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一、诉的概说 诉的定义和特征 诉的双重含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请求,启动诉讼程序,程序意义上的诉,保护民事权益,实体意义上的诉,法院,诉与起诉、诉讼、诉讼请求的界限 诉与诉权的关系 二、诉的要素 二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 三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四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诉讼请求 三、诉讼标的 (一)诉讼标的之基本含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是诉讼上的一种请求权,即原告向被告所为之权利主张。它表明
4、了原告在诉讼中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对象。,(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确定和识别诉讼标的的学说 “电车事件”:某甲在乘坐电车时,因电车突然刹车而受到损害。 1关于旧实体法说 实体法上的请求权=诉讼标的2关于诉讼法说 二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原告陈述的事实理由 一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 3关于新实体法说 诉讼标的=事实关系,(三)我国诉讼标的理论研究之现状 关于诉讼标的的概念 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说 二是“实体权利主张”说 三是“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和实体权利主张”说 关于诉讼标的的识别方法 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应当是当事人关于对方履行给付义务的诉讼
5、请求。识别标准是发生给付请求的具体事件或行为; 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要求法院关于确认和变更实体法律关系的诉讼请求。识别其标的标准是有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四、诉的种类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 五、诉的合并与分离 六、诉讼请求的放弃、变更和增加,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一、反诉制度概说 (一)反诉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我国的立法现状 (二)反诉的概念 反诉是指在民事诉讼进行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的旨在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与本诉有关联的诉讼请求。 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的特定性;(2)诉讼请求的独立性和关联性;(3)诉讼目的的对抗性;(4)诉讼时间的限制性。 反诉与反驳的区别 (三)反诉的性质 (四)反诉的意义,二、反诉的分类 (一)联系密切的反诉与联系疏松的反诉 (二)中间反诉与预备反诉 (三)任意反诉与强制反诉 三、反诉的要件 (一)外国对反诉要件的要求(略) (二)我国对反诉要件的理解 四、反诉的提起和审理 五、关于再反诉问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84、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