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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转专业确认办法.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119939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4.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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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浙大发本2016109 号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各学院(系) ,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经学校研究,现将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 江 大 学2016 年 8 月 25 日 2 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发挥学院(系)办学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推进和完善分类招生、通识教育、专业培养、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模式,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1落实学院(系)主体责任。2公平、公正、公开。3以类内确认为主、跨类确认为辅。4以学生为本,最大程度满足学生专业需求。二、组织管理1本科生院负责

2、统筹全校各学院(系)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按照招生数量和教学资源匹配情况下达各学院(系)主修专业基本容量;指导和审核各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布。2各学院(系)负责做好本学院(系)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明确监督责任,加强引导及咨询,规范遴选,确保确认过程平稳有序。各学院(系)成立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基本容量和按照 5%20%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扩容率。各专业基本容量经扩容后确定为各专业接收容量。各专业 3 可在接收容量中保留部分容量用于接收转专业学生,但应在本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中说明并公布。三、工作安

3、排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分两轮进行:(一) 第一轮确认第一轮确认只接收类内申请,安排在第一学年秋学期第58 周,按下列程序进行:1学生需按时在学校教务信息系统中一次性提交本大类所有专业排序的志愿申请。如学生未提交申请或申请主修专业志愿的数量不足,学校将通过教务信息系统自动为该生在所属大类中分配有余量的专业作为该生的主修专业。2学院(系)针对学生的申请进行遴选并公示。按学生专业志愿优先级,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确认或遴选:当学生申请人数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该专业需组织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遴选;当累计数不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申请学生全部确认进入该专业。学院(系)对通过本轮遴选进入本学院(系)各专

4、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二)第二轮确认第二轮确认可接收类内或跨类申请,安排在第一学年冬学期第 24 周,按下列程序进行: 4 1学生在学校教务信息系统中最多提交一个类内或跨类专业志愿申请。2学院(系)针对学生的申请进行遴选并公示。当学生申请专业志愿累计数大于专业接收容量(扣除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保留容量)时,该专业需组织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遴选;当累计数不大于专业接收容量(扣除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保留容量)时,申请学生全部确认进入该专业。学院(系)对通过本轮遴选进入本学院(系)各专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第二轮确认后,专业接收容量的剩余部分全部纳入转专业容量操作。四、相关要求1各专业基本容量、扩容率

5、、专业接收容量等经公示后不得变更。2各专业接收主修专业确认和转专业的学生数不得超出专业接收容量。3. 竺可桢学院学生、民族班学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以及正常服兵役返校的学生在确认主修专业和转专业时,可不受专业接收容量和转专业容量限制,但应通过专业所在学院(系)组织的遴选和审核。 4. 学生在不同招生代码间进行主修专业确认或转专业时,须满足高考分数达到同年目标专业对应招生代码所在生源地的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 5 5. 已确认专业的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 2 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学生在学校教务信息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学校和相关学院(系)每学年秋、春学期第 0 周前完成相关审核,学校

6、于每学年秋、春学期第 0-1 周完成通过审核学生的学籍异动。学生在申请转入有余量的专业时,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可通过对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遴选;也可要求学生试读一个长学期并获得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课程的有效学分16 后方能转入。6. 在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包括提前批、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自主招生、三位一体、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等) ,按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7. 学生在第一轮确认后,再申请第二轮确认或转专业时,如未被申请专业接收的,原已确认的主修专业依然有效。8. 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于第一学年末完成学生主修专业的学籍异动。本办法自 2016 级本科生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6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 年 8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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