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令第 111 号机 动 车 驾 驶 证 申 领 和 使 用 规 定附 件 :1准 驾 车 型 及 代 号2考 试 内 容 及 合 格 标 准3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分 值4考 试 车 辆 和 考 试 场 地 要 求5科 目 二 考 试 项 目 和 操 作 要 求6科 目 二 、科 目 三 考 试 评 判 标 准7.残 疾 人 机 动 车 专 用 标 志 (图 )附 件 1 准 驾 车 型 及 代 号准 驾 车 型 及 代 号准驾车型 代号准驾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B1、B2、C1、C2
2、、C3、C4、M牵引车 A2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B1、B2、C1、C2、C3、C4、M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 10 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 10 人以上、19 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C1、C2、C3、C4、M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C2、C3、C4小型自动挡汽车C2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C4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
3、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 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只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D 发动机排量大于 50ml 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 的三轮摩托车E、F普通二轮摩托车E 发动机排量大于 50ml 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 的二轮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 F 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 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 50km/h 的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M 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 N 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P 有轨电车附 件 2 考 试 内 容 及 合 格 标 准考 试 内 容 及 合 格 标 准一 、 科 目 一 考 试 内 容 及 合 格 标 准
4、( 一 ) 考 试 内 容1、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2、交 通 信 号 及 其 含 义 ;3、安 全 行 车 、文 明 驾 驶 知 识 ;4、高 速 公 路 、山 区 道 路 、桥 梁 、隧 道 、夜 间 、恶 劣 气 象 和 复 杂 道 路 条 件 下 的 安 全 驾 驶 知 识 ;5、出 现 爆 胎 、转 向 失 控 、制 动 失 灵 等 紧 急 情 况 时 的 临 危 处 置 知 识 ;6、机 动 车 总 体 构 造 、主 要 安 全 装 置 常 识 、日 常 检 查 和 维 护 基 本 知 识 ;7、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的 自 救 、急 救 等
5、 基 本 知 识 ,以 及 常 见 危 险 物 品 知 识 。( 二 ) 合 格 标 准满 分 为 100 分 ,成 绩 达 到 90 分 的 为 合 格 。二 、 科 目 二 考 试 内 容 及 合 格 标 准( 一 ) 考 试 内 容1、在 规 定 场 地 内 驾 驶 机 动 车 完 成 考 试 项 目 的 情 况 ;2、对 机 动 车 驾 驶 技 能 掌 握 的 情 况 ;3、对 机 动 车 空 间 位 置 判 断 的 能 力 。( 二 ) 考 试 项 目基 本 考 试 项 目 :桩 考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 、侧 方 停 车 、通 过 单 边 桥 、曲 线 行 驶 、直
6、 角 转 弯 、限速 通 过 限 宽 门 、通 过 连 续 障 碍 、百 米 加 减 挡 、起 伏 路 行 驶 。大 型 客 车 、牵 引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准 驾 车 型 考 试 项 目 不 得 少 于 6 项 。大 型客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必 考 项 目 :桩 考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 、直 角 转 弯 、通 过 单 边 桥 、通 过 连 续 障 碍 ;牵 引 车 准 驾 车 型 必 考 项 目 :桩 考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 、曲 线 行 驶 、直 角 转 弯 、限 速 通 过 限 宽 门 ;中型 客 车
7、 、大 型 货 车 准 驾 车 型 必 考 项 目 :桩 考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 、侧 方 停 车 、通 过 单 边 桥 、通 过 连续 障 碍 。其 他 考 试 项 目 随 机 选 取 。小 型 汽 车 、小 型 自 动 挡 汽 车 、残 疾 人 专 用 小 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低 速 载 货 汽 车 、普 通 三 轮 摩 托车 、普 通 二 轮 摩 托 车 准 驾 车 型 考 试 项 目 不 得 少 于 4 项 。小 型 汽 车 、低 速 载 货 汽 车 必 考 项 目 :桩 考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 、侧 方 停 车 ;小 型 自 动 挡
8、汽 车 、残 疾 人 专 用 小 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必 考 项 目 :桩考 、侧 方 停 车 ;普 通 三 轮 摩 托 车 、普 通 二 轮 摩 托 车 准 驾 车 型 必 考 项 目 :桩 考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 、通 过 单 边 桥 。其 他 考 试 项 目 随 机 选 取 。科 目 二 考 试 应 当 先 进 行 桩 考 。桩 考 未 出 现 扣 分 情 形 的 ,补 考 或 者 重 新 预 约 考 试 时 可 以 不 再 进行 桩 考 。其 他 准 驾 车 型 的 考 试 项 目 ,由 省 级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确 定 。( 三 )
9、 合 格 标 准满 分 为 100 分 ,设 定 不 合 格 、减 20 分 、减 10 分 、减 5 分 的 项 目 评 判 标 准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的 ,考试 合 格 :1、报 考 大 型 客 车 、牵 引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准 驾 车 型 ,成 绩 达 到 90 分 的 ;2、报 考 其 他 准 驾 车 型 成 绩 达 到 80 分 的 。三 、 科 目 三 考 试 内 容 及 合 格 标 准( 一 ) 考 试 内 容1、在 道 路 上 驾 驶 机 动 车 完 成 考 试 项 目 的 情 况 ;2、遵 守 交 通 法 律 、法 规 的
10、 情 况 ;3、综 合 控 制 机 动 车 的 能 力 ;4、正 确 使 用 灯 光 、喇 叭 、安 全 带 等 装 置 的 情 况 ;5、正 确 观 察 、判 断 道 路 交 通 情 况 的 能 力 ;6、安 全 驾 驶 行 为 、文 明 驾 驶 意 识 。( 二 ) 考 试 项 目基 本 考 试 项 目 :上 车 准 备 、起 步 、直 线 行 驶 、变 更 车 道 、通 过 路 口 、靠 边 停 车 、通 过 人 行 横 道 线 、通 过 学 校 区 域 、通 过 公 共 汽 车 站 、会 车 、超 车 、掉 头 、夜 间 行 驶 。大 型 客 车 、牵 引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
11、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小 型 汽 车 、小 型 自 动 挡 汽 车 、残 疾 人 专用 小 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低 速 载 货 汽 车 准 驾 车 型 考 试 项 目 不 得 少 于 10 项 ,必 考 项 目 :上 车 准 备 、起步 、直 线 行 驶 、变 更 车 道 、通 过 路 口 、靠 边 停 车 。其 中 ,大 型 客 车 、牵 引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准 驾 车 型 还 应 当 进 行 夜 间 或 者 低 能 见 度 情 况 下 考 试 ;其 他 汽 车 准 驾 车 型 还 应 当 抽 取 不 少于 20 进
12、行 夜 间 或 者 低 能 见 度 状 况 下 的 考 试 。省 级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可 以 根 据 各 地 实 际 ,增 加 汽 车 准 驾 车 型 的 考 试 项 目 ,确 定 其 他 准驾 车 型 的 考 试 项 目 。( 三 ) 合 格 标 准满 分 为 100 分 ,设 定 不 合 格 、减 20 分 、减 10 分 、减 5 分 的 项 目 评 判 标 准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的 ,考试 合 格 :1、报 考 大 型 客 车 、牵 引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准 驾 车 型 ,成 绩 达 到 90 分 的 ;2、报
13、 考 其 他 准 驾 车 型 成 绩 达 到 80 分 的 。附 件 3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违 法 行 为 记 分 分 值一 、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有 下 列 违 法 行 为 之 一 , 一 次 记 12 分 :(一 )驾 驶 与 准 驾 车 型 不 符 的 机 动 车 的 ;(二 )饮 酒 后 或 者 醉 酒 后 驾 驶 机 动 车 的 ;(三 )驾 驶 公 路 客 运 车 辆 载 人 超 过 核 定 人 数 20 以 上 的 ;(四 )造 成 交 通 事 故 后 逃 逸 ,尚 不 构 成 犯 罪 的 ;(五 )使 用 伪 造 、变 造 机 动 车 号 牌 、行 驶 证 、驾 驶
14、 证 或 者 使 用 其 他 机 动 车 号 牌 、行 驶 证 的 ;(六 )在 高 速 公 路 上 倒 车 、逆 行 、穿 越 中 央 分 隔 带 掉 头 的 。二 、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有 下 列 违 法 行 为 之 一 , 一 次 记 6 分 :(一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被 暂 扣 期 间 驾 驶 机 动 车 的 ;(二 )公 路 客 运 车 辆 载 人 超 过 核 定 人 数 未 达 20 的 ;(三 )机 动 车 行 驶 超 过 规 定 时 速 50%以 上 的 ;(四 )在 高 速 公 路 行 车 道 上 停 车 的 ;(五 )机 动 车 在 高 速 公 路 或 者 城
15、 市 快 速 路 上 遇 交 通 拥 堵 ,占 用 应 急 车 道 行 驶 的 ;(六 )驾 驶 机 动 车 载 运 爆 炸 物 品 、易 燃 易 爆 化 学 物 品 以 及 剧 毒 、放 射 性 等 危 险 物 品 ,未 按 指 定 的时 间 、路 线 、速 度 行 驶 或 者 未 悬 挂 警 示 标 志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措 施 的 ;(七 )连 续 驾 驶 公 路 客 运 车 辆 或 者 危 险 物 品 运 输 车 辆 超 过 4 小 时 未 停 车 休 息 或 者 停 车 休 息 时 间少 于 20 分 钟 的 ;(八 )上 道 路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未 悬 挂 机
16、 动 车 号 牌 的 ,或 者 故 意 遮 挡 、污 损 、不 按 规 定 安 装 机 动 车 号牌 的 ;(九 )以 隐 瞒 、欺 骗 手 段 补 领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的 。三 、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有 下 列 违 法 行 为 之 一 , 一 次 记 3 分 :(一 )货 车 载 物 超 过 核 定 载 质 量 30%以 上 或 者 违 反 规 定 载 客 的 ;(二 )驾 驶 公 路 客 运 车 辆 以 外 的 载 客 汽 车 载 人 超 过 核 定 人 数 20 以 上 的 ;(三 )违 反 道 路 交 通 信 号 灯 通 行 的 ;(四 )机 动 车 行 驶 超 过 规
17、定 时 速 未 达 50%的 ;(五 )在 高 速 公 路 上 驾 驶 机 动 车 行 驶 低 于 规 定 最 低 时 速 的 ;(六 )驾 驶 禁 止 驶 入 高 速 公 路 的 机 动 车 驶 入 高 速 公 路 的 ;(七 )违 反 禁 令 标 志 、禁 止 标 线 指 示 的 ;(八 )不 按 规 定 超 车 、让 行 的 ,或 者 逆 向 行 驶 的 ;(九 )驾 驶 机 动 车 违 反 规 定 牵 引 挂 车 的 ;(十 )在 道 路 上 车 辆 发 生 故 障 、事 故 停 车 后 ,不 按 规 定 使 用 灯 光 和 设 置 警 告 标 志 的 ;(十 一 )上 道 路 行 驶
18、 的 机 动 车 未 按 规 定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检 验 的 。四 、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有 下 列 违 法 行 为 之 一 , 一 次 记 2 分 :(一 )驾 驶 公 路 客 运 车 辆 以 外 的 载 客 汽 车 载 人 超 过 核 定 人 数 未 达 20%的 ;(二 )货 车 载 物 超 过 核 定 载 质 量 未 达 30%的 ;(三 )行 经 交 叉 路 口 不 按 规 定 行 车 或 者 停 车 的 ;(四 )行 经 人 行 横 道 ,不 按 规 定 减 速 、停 车 、避 让 行 人 的 ;(五 )有 拨 打 、接 听 手 持 电 话 等 妨 碍 安 全
19、 驾 驶 的 行 为 的 ;(六 )驾 驶 和 乘 坐 二 轮 摩 托 车 ,不 戴 安 全 头 盔 的 ;(七 )机 动 车 在 高 速 公 路 或 者 城 市 快 速 路 上 行 驶 时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未 按 规 定 系 安 全 带 的 ;(八 )遇 前 方 机 动 车 停 车 排 队 或 者 缓 慢 行 驶 时 ,借 道 超 车 或 者 占 用 对 面 车 道 、穿 插 等 候 车 辆 的 。五 、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有 下 列 违 法 行 为 之 一 , 一 次 记 1 分 :(一 )不 按 规 定 使 用 灯 光 的 ;(二 )不 按 规 定 会 车 的 ;(三 )
20、机 动 车 载 货 长 度 、宽 度 、高 度 超 过 规 定 的 ;(四 )上 道 路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未 放 置 检 验 合 格 标 志 、保 险 标 志 ,未 随 车 携 带 行 驶 证 、机 动 车 驾 驶 证的 。附件 4考试车辆和考试场地要求一 、 考 试 车 辆 要 求(一 )大 型 客 车 :车 长 不 小 于 9 米 的 大 型 普 通 载 客 汽 车 ;(二 )牵 引 车 :车 长 不 小 于 12 米 的 半 挂 汽 车 列 车 ;(三 )城 市 公 交 车 :车 长 不 小 于 9 米 的 大 型 普 通 载 客 汽 车 ;(四 )中 型 客 车 :车 长 不
21、小 于 5.8 米 的 中 型 普 通 载 客 汽 车 ;(五 )大 型 货 车 :车 长 不 小 于 9 米 ,轴 距 不 小 于 5 米 的 重 型 普 通 载 货 汽 车 ;(六 )小 型 汽 车 :车 长 不 小 于 5 米 的 轻 型 普 通 载 货 汽 车 ,或 者 车 长 不 小 于 4 米 的 小 型 普 通 载 客 汽车 ,或 者 车 长 不 小 于 4 米 的 轿 车 ;(七 )小 型 自 动 挡 汽 车 :车 长 不 小 于 5 米 的 轻 型 自 动 挡 普 通 载 货 汽 车 ,或 者 车 长 不 小 于 4 米 的 小型 自 动 挡 普 通 载 客 汽 车 ,或 者
22、 车 长 不 小 于 4 米 的 自 动 挡 轿 车 ;(八 )普 通 三 轮 摩 托 车 :至 少 有 四 个 速 度 挡 位 的 普 通 正 三 轮 摩 托 车 或 者 普 通 侧 三 轮 摩 托 车 ;(九 )普 通 二 轮 摩 托 车 :至 少 有 四 个 速 度 挡 位 的 普 通 二 轮 摩 托 车 。(十 )残 疾 人 专 用 小 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加 装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的 肢 体 残 疾 人 驾 驶 汽 车 的 操 纵 辅 助装 置 ,且 车 长 不 小 于 4 米 的 小 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其 中 ,申 请 人 为 右 下 肢 残 疾
23、 的 ,考 试 车 应 当 加 装制 动 和 加 速 迁 延 控 制 手 柄 或 者 制 动 和 加 速 迁 延 控 制 踏 板 ;申 请 人 为 双 下 肢 残 疾 的 ,考 试 车 应 当 加 装方 向 盘 控 制 辅 助 手 柄 、制 动 和 加 速 迁 延 控 制 手 柄 、转 向 信 号 迁 延 开 关 ,或 者 驻 车 制 动 辅 助 手 柄 。考 试 车 应 当 设 置 明 显 的 考 试 用 车 标 志 ,除 三 轮 汽 车 和 摩 托 车 外 的 考 试 车 应 当 安 装 供 考 试 员 使用 的 副 制 动 踏 板 和 后 视 镜 装 置 。其 他 考 试 用 车 的 条
24、 件 ,由 省 级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确 定 。二 、 考 试 场 地 要 求( 一 ) 科 目 一 考 试 场 所1、使 用 计 算 机 系 统 随 机 出 题 、考 试 ,计 算 机 考 试 系 统 与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管 理 系 统 联 网 ;2、各 考 位 之 间 设 置 有 效 的 间 隔 设 施 ;3、考 试 区 域 实 行 封 闭 式 管 理 ;4、设 置 有 待 考 人 员 等 候 休 息 场 所 ,配 备 必 要 的 便 民 服 务 和 交 通 安 全 宣 传 设 施 。( 二 ) 科 目 二 考 试 场 地1、有 满 足 场 内 道 路 驾 驶
25、 考 试 所 需 的 设 施 及 相 应 的 标 志 、标 线 ;2、桩 考 场 内 地 面 平 坦 ,坡 度 小 于 1%,附 着 系 数 大 于 0.40;3、大 型 客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小 型 汽 车 、小 型 自 动 挡 汽 车 、残 疾 人 专 用 小 型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低 速 载 货 汽 车 的 桩 考 应 当 使 用 计 算 机 自 动 监 控 系 统 。( 三 ) 科 目 三 考 试 道 路大 型 客 车 、牵 引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小 型 汽 车 、小 型 自 动 挡
26、汽 车 、残 疾 人 专用 小 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低 速 载 货 汽 车 准 驾 车 型 的 考 试 道 路 应 当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1、用 于 通 行 社 会 车 辆 的 混 合 交 通 道 路 ,汽 车 单 向 流 量 每 小 时 不 少 于 60 辆 ;2、考 试 路 段 起 点 和 终 点 应 当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志 ,每 公 里 设 置 里 程 标 志 ;3、应 当 具 有 平 面 交 叉 路 口 、交 通 信 号 灯 以 及 人 行 横 道 、注 意 行 人 、注 意 儿 童 、减 速 让 行 、停 车让 行 等 标 志 、标 线 。其 他 准 驾
27、 车 型 的 科 目 三 考 试 可 以 在 场 地 道 路 上 进 行 。省 级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可 以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确 定 山 区 、涵 洞 、隧 道 等 特 点 的 科 目 三 考 试 道路 条 件 。附件 5科目二考试项目和操作要求一 、 桩 考(一 )大 型 客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中 型 客 车 、大 型 货 车 、小 型 汽 车 、小 型 自 动 挡 汽 车 、残 疾 人 专 用 小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低 速 载 货 汽 车 准 驾 车 型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操 控 车 辆 完 成 侧 方 移 位
28、、倒 车 入 库 和 正 确 判 断 车 身 空 间 位 置 的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图 例 :桩 杆 ;边 线 ;前 进 线 ; 倒 车 线尺 寸 :(1)桩 长 :二 倍 车 长 ;前 驱 动 车 ,加 50 厘 米 ;(2)桩 宽 :大 型 客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大 型 货 车 、中 型 客 车 为 车 宽 加 70 厘 米 ;小 型 汽 车 、小 型 自 动挡 汽 车 、残 疾 人 专 用 小 型 自 动 挡 载 客 汽 车 、低 速 载 货 汽 车 为 车 宽 加 60 厘 米 ;(3)路 宽 :车 长 的 1.5 倍 ;(4)起 点 :距 甲 库 外 边 线 1.
29、5 倍 车 长 。2、操 作 要 求从 起 点 倒 入 乙 库 停 正 ,再 经 过 二 进 二 退 移 位 到 甲 库 停 正 ,前 进 穿 过 乙 库 至 路 上 ,倒 入 甲 库 停 正 ,前 进 返 回 起 点 。(二 )牵 引 车 准 驾 车 型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操 控 牵 引 车 前 进 、倒 车 和 正 确 判 断 车 轮 行 驶 轨 迹 以 及 在 有 限 区 域 正 确停 靠 车 辆 的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图 例 :桩 杆 ;边 线 ;前 进 线 ; 倒 车 线尺 寸 :(1)甲 、乙 库 长 为 整 车 长 加 1 米 ,库 宽 为 整 车
30、 宽 的 1.5 倍 ;(2)甲 库 四 角 设 桩 杆 ,乙 库 在 靠 近 甲 库 的 一 角 设 桩 杆 ;甲 、乙 库 之 间 相 距 2 倍 车 长 ,分 设 在 路 中线 的 两 侧 。2、操 作 要 求从 甲 库 向 前 驶 入 乙 库 停 正 ,然 后 倒 入 甲 库 内 停 正 。(三 )三 轮 汽 车 准 驾 车 型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操 控 三 轮 汽 车 前 进 、倒 车 和 正 确 判 断 车 轮 行 驶 轨 迹 的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图 例 :桩 杆 ;边 线 ;前 进 线 ; 倒 车 线尺 寸 :桩 间 距 为 车 长 加 40 厘
31、 米 ;桩 与 边 线 的 距 离 为 车 宽 加 30 厘 米 。2、操 作 要 求从 起 点 绕 桩 前 进 驶 出 ,再 倒 车 绕 桩 反 向 驶 回 。(四 )普 通 三 轮 摩 托 车 、普 通 二 轮 摩 托 车 、轻 便 摩 托 车 准 驾 车 型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操 控 三 轮 摩 托 车 、二 轮 摩 托 车 、轻 便 摩 托 车 曲 线 行 驶 及 转 弯 的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图 例 :桩 位 ;边 线 ;前 进 线尺 寸 :(1)桩 与 边 线 的 距 离 为 车 宽 加 30 厘 米 ;(2)桩 间 距 :普 通 和 轻 便 二 轮
32、 摩 托 车 为 车 长 加 50 厘 米 ;正 三 轮 摩 托 车 为 车 长 加 40 厘 米 ;侧 三 轮摩 托 车 为 车 长 加 80 厘 米 ;(3)终 止 线 距 最 后 一 根 桩 杆 3 倍 车 长 。2、操 作 要 求从 起 点 处 起 步 按 箭 头 所 示 方 向 绕 桩 行 驶 至 终 点 处 停 车 。二 、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在 坡 道 上 驾 驶 车 辆 的 技 能 ,准 确 判 断 车 辆 的 位 置 ,正 确 使 用 制 动 、挡位 和 离 合 器 ,以 适 应 在 上 坡 路 段 停 车 与 起 步
33、 的 需 要 。1、图 形 设 计定 点 停 车 桩 杆 距 坡 底 大 于 1.5 倍 车 长 ,全 坡 长 大 于 30 米 。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应 通 过 视 觉 和 感 觉 及 时 判 断 坡 道 的 坡 度 大 小 、长 短 及 路 宽 等 道 路 情 况 ,采 取 正确 的 操 作 方 法 ,控 制 车 辆 平 稳 停 车 和 起 步 。做 到 转 向 正 确 ,换 挡 迅 速 ,操 纵 加 速 踏 板 、驻 车 制 动 器和 离 合 器 踏 板 的 动 作 准 确 协 调 。三 、 侧 方 停 车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将 车 辆 正 确
34、 停 入 道 路 右 侧 车 位 (库 )的 技 能 。1、图 形 设 计图 例 :桩 杆 ;前 进 线 ; 倒 车 线尺 寸 :(1)车 位 (库 )长 :大 型 客 车 为 1.5 倍 车 长 减 1 米 ,小 型 车 辆 为 1.5 倍 车 长 加 1 米 ,其 他 车 辆 为1.5 倍 车 长 ;(2)车 位 (库 )宽 :车 宽 加 80 厘 米 ;(3)车 道 宽 :1.5 倍 车 宽 加 80 厘 米 。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在 不 碰 、擦 库 位 桩 杆 ,车 轮 不 轧 碰 车 道 边 线 、库 位 边 线 的 情 况 下 ,通 过一 进
35、 一 退 的 方 式 ,将 车 辆 停 入 右 侧 车 位 (库 )中 。四 、 通 过 单 边 桥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准 确 运 用 转 向 、正 确 判 断 车 轮 直 线 行 驶 轨 迹 、操 纵 车 辆 不 平 行 运 行 的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尺 寸 :(1)桥 宽 :20 厘 米 ;(2)桥 高 :小 于 等 于 车 辆 最 小 离 地 间 隙 ,摩 托 车 桥 高 为 5 厘 米 ,小 型 汽 车 桥 高 为 8 厘 米 ,其 他 汽车 桥 高 为 12 厘 米 ;(3)甲 乙 桥 横 向 间 距 :车 辆 轮 距 加 1 米 ;(4)甲 乙 桥 纵
36、 向 间 距 :牵 引 车 挂 车 为 2 倍 轴 距 ,小 型 车 辆 为 3 倍 轴 距 ,其 他 车 辆 为 2.5 倍 轴 距 ;(5)桥 面 长 度 :1.5 倍 车 辆 轴 距 ;(6)坡 度 :小 于 等 于 7%。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按 规 定 的 行 驶 方 向 ,正 确 操 纵 转 向 ,将 汽 车 的 左 、右 侧 前 后 车 轮 依 次 平 稳 、顺 畅地 驶 过 甲 、乙 两 桥 ;三 轮 汽 车 、三 轮 摩 托 车 用 左 、右 后 轮 依 次 平 稳 、顺 畅 地 驶 过 甲 、乙 两 桥 。二 轮 摩 托 车 、轻 便 摩 托 车 从 桥
37、 上 平 稳 、顺 畅 通 过 。五 、 曲 线 行 驶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操 纵 转 向 、控 制 车 辆 曲 线 行 驶 的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尺 寸 :(1)路 宽 :大 型 车 辆 为 4 米 ,小 型 车 辆 为 3.5 米 ,摩 托 车 为 2.5 米 ;(2)半 径 :大 型 车 辆 为 12 米 ,小 型 车 辆 为 7.5 米 ,摩 托 车 为 5 米 ;(3)弧 长 :八 分 之 三 个 圆 周 。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从 弯 道 的 一 端 前 进 驶 入 ,减 速 换 挡 ,以 低 挡 低 速 从 另
38、一 端 驶 出 。行 驶 中不 得 轧 弯 道 边 缘 线 ,转 向 自 如 。六 、 直 角 转 弯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在 急 弯 路 段 驾 驶 车 辆 时 ,正 确 操 纵 转 向 、准 确 判 断 车 辆 内 、外 轮 差 的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尺 寸 :(1)路 长 :大 于 等 于 1.5 倍 车 长 ;(2)路 宽 :小 型 车 辆 为 轴 距 加 1 米 ,半 挂 牵 引 车 为 牵 引 车 轴 距 加 3 米 ,其 他 车 辆 为 轴 距 加 50 厘米 。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按 规 定 的 线 路 低 速
39、行 驶 ,由 左 向 右 或 者 由 右 向 左 直 角 转 弯 ,一 次 通 过 ,中 途 不 得 停 车 。七 、 限 速 通 过 限 宽 门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在 一 定 车 速 下 对 车 身 位 置 的 正 确 判 断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尺 寸 :(1)路 宽 :大 于 等 于 7 米 ;(2)门 宽 :车 宽 加 60 厘 米 。设 置 :共 设 置 三 个 限 宽 门 ,三 门 之 间 各 相 距 3 倍 车 长 ,1、3 两 门 设 置 于 正 对 位 置 ,2 门 与 1、3 门 偏 移一 个 门 宽 位 置 。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40、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以 不 低 于 20 公 里 /小 时 的 速 度 ,从 三 门 之 间 穿 越 ,不 得 碰 擦 悬 杆 。八 、 通 过 连 续 障 碍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通 过 连 续 障 碍 时 ,对 车 轮 行 驶 轨 迹 和 内 、外 轮 差 的 判 断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尺 寸 :(1)路 宽 :7 米 ;(2)圆 饼 直 径 :70 厘 米 ,B、C、D、E 圆 饼 中 心 点 偏 离 路 中 心 线 1 米 ;(3)饼 高 :小 于 车 辆 最 小 离 地 间 隙 ;小 型 车 辆 6 厘 米 ,其 他 车 辆 10
41、厘 米 ;(4)圆 饼 间 距 :指 相 邻 两 块 圆 饼 中 心 点 投 影 在 路 中 心 线 上 之 间 的 距 离 ;大 型 客 车 、城 市 公 交 车 、大 型 货 车 所 考 核 的 圆 饼 间 距 为 2 倍 车 辆 最 前 轮 轴 至 最 后 轮 轴 距 ,牵 引 车 圆 饼 间 距 为 1.5 倍 轴 距 (轴距 是 牵 引 车 前 轴 至 挂 车 最 后 轴 的 轴 距 ),其 他 汽 车 圆 饼 间 距 为 2.5 倍 的 车 辆 轴 距 。圆 饼 数 量 :牵 引 车 只 设 A、B、C 三 个 圆 饼 ,其 他 车 辆 设 置 六 个 圆 饼 。2、操 作 要 求
42、除 小 型 车 辆 用 一 挡 外 ,其 他 车 辆 用 二 挡 (含 )以 上 挡 位 ,将 车 骑 于 圆 饼 之 上 通 过 ,车 轮 不 得 碰 、擦 、轧 圆 饼 ,并 且 不 得 超 、轧 两 侧 路 边 缘 线 。九 、 百 米 加 减 挡目 的 :考 核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操 纵 车 辆 挡 位 的 熟 练 程 度 。1、图 形 设 计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由 起 点 线 起 步 ,在 百 米 内 完 成 从 最 低 挡 逐 级 加 至 最 高 挡 ,再 从 最 高 挡逐 级 减 至 二 挡 。十 、 起 伏 路 驾 驶目 的 :考 核
43、 机 动 车 驾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平 顺 通 过 起 伏 路 面 的 能 力 。1、图 形 设 计尺 寸 :(1)顶 宽 、底 宽 :车 轮 直 径 加 60 厘 米 ;(2)深 度 、高 度 :大 型 客 车 、小 型 车 辆 为 6 厘 米 ,其 他 车 辆 为 12 厘 米 。设 置 :(1)凹 路 面 的 角 小 于 车 辆 离 去 角 ,凸 路 面 的 角 小 于 车 辆 接 近 角 ;(2)凹 路 面 的 深 度 和 凸 路 面 的 高 度 要 小 于 车 辆 的 最 小 离 地 间 隙 。2、操 作 要 求机 动 车 驾 驶 人 驾 驶 车 辆 行 驶 至 起 伏 路 面
44、 前 20 米 内 制 动 减 速 ,使 用 低 速 挡 或 者 半 联 动 平 稳 安 全地 通 过 起 伏 路 段 。附件 6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一 、 综 合 评 判 标 准( 一 ) 考 试 时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考 试 不 合 格1、不 按 规 定 使 用 安 全 带 或 者 戴 安 全 头 盔 ;2、不 按 交 通 信 号 灯 、标 志 、标 线 或 者 民 警 指 挥 信 号 行 驶 ;3、车 辆 行 驶 中 骑 轧 车 道 中 心 实 线 或 者 车 道 边 缘 实 线 ;4、车 速 超 过 限 速 规 定 ;5、起 步 时 车 辆 后 溜 距 离
45、大 于 30 厘 米 ;6、车 辆 行 驶 方 向 控 制 差 ;7、驾 驶 汽 车 双 手 同 时 离 开 转 向 盘 ;8、单 手 控 制 转 向 盘 时 ,不 能 有 效 、平 稳 控 制 行 驶 方 向 ;9、换 挡 时 低 头 看 挡 或 者 连 续 两 次 换 挡 不 进 ;10、制 动 、加 速 踏 板 使 用 错 误 ;11、行 驶 中 空 挡 滑 行 ;12、视 线 离 开 行 驶 方 向 超 过 2 秒 ;13、行 驶 中 不 能 保 持 安 全 距 离 和 安 全 车 速 ;14、争 道 抢 行 ,妨 碍 其 他 车 辆 正 常 行 驶 ;15、因 观 察 、判 断 或
46、者 操 作 不 当 出 现 危 险 情 况 ;16、不 按 考 试 员 指 令 驾 驶 ;17、违 反 交 通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考 试 员 认 为 影 响 安 全 驾 驶 的 ;18、驾 驶 摩 托 车 时 手 离 开 转 向 把 ;19、二 轮 摩 托 车 在 行 驶 中 左 右 摇 摆 或 者 脚 触 地 ;20、摩 托 车 制 动 时 不 同 时 使 用 前 、后 制 动 器 ;21、不 能 熟 练 掌 握 牵 引 车 与 半 挂 车 安 全 连 接 方 法 。( 二 ) 考 试 时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扣 20 分1、起 步 、转 向 、变 更 车 道
47、、超 车 、停 车 前 不 使 用 转 向 灯 ;2、将 车 辆 停 在 人 行 横 道 、网 状 线 内 等 禁 止 停 车 区 域 ;3、起 步 时 车 辆 后 溜 ,但 后 溜 距 离 小 于 30 厘 米 ;4、长 时 间 骑 轧 车 道 分 界 线 行 驶 ;5、转 弯 时 ,转 、回 方 向 过 早 、过 晚 ,或 者 转 向 角 度 过 大 、过 小 ;6、不 主 动 避 让 行 人 、非 机 动 车 ;7、对 可 能 出 现 危 险 的 情 形 未 采 取 减 速 、鸣 喇 叭 等 安 全 措 施 。( 三 ) 考 试 时 出 现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扣 10 分1
48、、起 步 、转 向 、变 更 车 道 、超 车 、停 车 前 ,开 转 向 灯 少 于 3 秒 即 转 向 ;2、驾 驶 姿 势 不 正 确 ;3、操 纵 转 向 盘 手 法 不 合 理 ;4、选 择 挡 位 不 当 ,造 成 车 辆 低 挡 高 转 速 行 驶 或 者 车 辆 抖 动 ;5、起 步 挂 错 挡 ,不 能 及 时 纠 正 ;6、换 挡 时 发 生 齿 轮 撞 击 ;7、遇 情 况 时 不 会 合 理 使 用 离 合 器 半 联 动 控 制 车 速 ;8、因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发 动 机 熄 火 一 次 ;9、不 能 根 据 交 通 情 况 合 理 使 用 喇 叭 ;10、
49、不 能 根 据 交 通 情 况 合 理 选 择 行 驶 车 道 或 者 行 驶 速 度 ;11、制 动 不 平 顺 ;12、通 过 积 水 路 面 遇 行 人 、非 机 动 车 时 ,有 不 减 速 等 不 文 明 驾 驶 行 为 。二 、 科 目 二 考 试 项 目 分 类 评 判 标 准( 一 ) 桩 考1、不 按 规 定 路 线 、顺 序 行 驶 ,不 合 格 ;2、碰 擦 桩 杆 ,不 合 格 ;3、车 身 出 线 ,不 合 格 ;4、移 库 不 入 ,不 合 格 。( 二 ) 坡 道 定 点 停 车 和 起 步1、车 辆 停 止 后 ,汽 车 前 保 险 杠 或 者 摩 托 车 前 轴 未 定 于 桩 杆 线 上 ,且 前 后 超 出 50 厘 米 ,不 合 格 ;2、车 辆 停 止 后 ,汽 车 前 保 险 杠 或 者 摩 托 车 前 轴 未 定 于 桩 杆 线 上 ,且 前 后 不 超 出 50 厘 米 ,扣 20分 ;3、车 辆 停 止 后 ,车 身 距 离 路 边 缘 线 30 厘 米 以 上 ,扣 20 分 。( 三 ) 侧 方 停 车1、车 辆 在 入 库 停 止 后 ,车 身 出 线 ,不 合 格 ;2、碰 擦 桩 杆 ,不 合 格 ;3、行 驶 中 轮 胎 触 轧 车 道 边 线 ,扣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