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复习提问,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什么能力?2、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3、合同订立的程序4、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条款,2,二、合同的担保,3,(一)合同担保的概念,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经协商一致,而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保证措施。,4,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5,(二)合同担保的形式,1、保证,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方式。,6,提问:,1、任何人都可以当保证人吗?2、保证合同可否以口头形式订立?,7,8,9,他可以当保证人吗?,10,保证的方式,提问:一般保证与连
2、带责任保证的区别?,11,【案情】,2008年5月17日,姜某向卢某借款20000元用于做生意,并向卢某出具了一份借据和一份保证借款协议书,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自2008年5月18日起至2008年8月17日止,借款期限内利息为月息2分。闻某作为保证人在借据和保证借款协议书上签字并捺指印。同时借据中第四条约定:如到期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直接支付本金及利息。借款到期后,姜某一直未还。卢某遂将姜某、闻某起诉至法院。,12,(1)一般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时,债权人才可要求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13,(2)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
3、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14,思考:下面三种情况,分别属于哪种担保形式?,1、张三向李四借款,并以自己的车担保,并且写了字据。2、张三向李四借款,将一套价值10万 元音响交给李四保管。3、李四不小心将音响弄坏了,将其交由杨东修理,后因李四支付不起修理费1万元,杨东将音响扣下来。,15,抵押,1、抵押物:动产(车、船)或不动产2、保管人:权利人或债务人,16,质押,1、抵押物:动产或载明权利的票证、凭证(存款单、提款单、汇票、本票
4、)2、保管人:债权人,17,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18,(4)留置,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已经合同占有对方财产,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有权扣留处置的一种合同形式。,19,(5)定金,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给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
5、块单价100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万元。,20,三、合同的履行,1、首要原则是哪个?2、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哪个?3、当事人应互相配合、合作是指哪个原则?,21,四、合同的有效与无效的确认,(一)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2,补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一)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外,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3,补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4,下列案例中的合同有效吗?,案例一:2004年5月,这位
6、名叫小雨(化名)的学生经人才市场推荐到南京某科技公司应聘,她提供了自荐材料以及毕业生推荐表。同时,小雨告诉工作人员,她将于2004年7月毕业,届时将有毕业证书。工作人员当时认为,小雨既然有毕业生推荐表,便决定暂时录用。,25,然而,在工作过程中,面对单位一再要求其出示毕业证书,小雨一直以“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为由推脱。2005年底,公司提出如再不提供毕业证书,将不再按照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但春节过后,小雨离开了公司。 为讨要公司拖欠的工资,小雨提出了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起诉至法院。庭审中,法官出示了一份法院调查结果,证明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小雨2005年才能毕业。,26,法院的
7、判定:,法院认为,小雨明知自己于2005年7月才能毕业,却告诉公司自己于2004年7月毕业,使公司做了不真实的意思表达,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构成欺诈。因此判决小雨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小雨赔偿公司招聘损失;公司为小雨补办上班期间的社会保险;案件受理费由小雨承担75。,27,(3)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另一方,更不能出现胁迫、欺诈行为。,28,案例二:,周某因赌博输了钱,向吴某提出以继续参赌。吴某虽知道周某的借款目的,仍先后4次借给其人民币1万元,并签定合同约定了利息。后吴某多次催要,周某在偿还2000元后便以无钱为由拒绝。吴某无奈诉至法院。,29,(2)合同的内容
8、必须合法,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共利益。,30,案例三:,2009年5月,沈阳市李亮和王乡订立赠与合同。合同规定,2009年11月王乡生日那天,李亮将自己一辆价值近4000元的摩托车无偿赠与王乡,到了10月中旬,两人因为一些事情发生矛盾,李对自己无偿将车送给王表示反悔,表示不将摩托车送给王。后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但法院最终判定合同无效,31,(4)合同的形式和程序合法,对某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公证、鉴证等手续,则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生效。,32,案例四:,13岁的明明将遥控玩具车以100元卖给15岁的东东。,(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9、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3,(二)无效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订立的,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可以全部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合同,34,思考:,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种合同是无效合同吗?,35,不是,它叫做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你认为对方欺骗了你,或者胁迫了你,你当时签了合同,现在你不想认帐了,法律给了你一个救济途径。就是撤销它。,为什么国家不规定它为无效合同呢?,36,以下几个案例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哪一种情形?,37,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平房两间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
10、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间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一年付清,案情一:,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8,案情二:,冼阳跟银行签了个借款合同,然后请了陈林当保证人做担保。陈林查看合同,合同中写明借款用途是投资高新企业,绝对是有回报的,回报率很高的。冼阳表示自己绝对能还贷的,现在只是要履行一个手续,需要一个保证合同。银行也说这个放款没有问题的,这个企业绝对有信誉的,原来从来都是到期就还款的。结果都是假的,冼阳这批借款的目的是用于炒股,风
11、险很高。,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9,案例三:,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道,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0,(三)无效合同的确认与处理,提问:1、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确认合同无效?2、无效合同处理有哪些方式?,41,53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一、合同变更概述1、合同变更,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42,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由双方依照
12、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43,2、合同变更条件,原已存在合同关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符合法定形式,44,3、合同变更程序,提出书面建议,另一方作出答复,协商一致,制作协议书,关于变更争议解决,45,二、合同的转让,1、合同转让的概念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而合同的内容不变更。,46,合同转让的类型,1、权利转让2、义务转让3、代替履行:权利与义务都转让给第三方4、合并与分立履行,47,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
13、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以及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信任关系而成立的债权。(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比如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如果当事人签订了文物买卖合同,就不得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外国人,否则无效。,48,特定身份的债权,如,退休金的受领金;再如,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金,职工因工伤残抚恤费,复员、转业军人的资助金、复员费。,49,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法律效力。,50,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
14、,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51,2、合同转让的条件,债权人转让权利,是否应当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呢?,52,案例,去年5月,个体经销商高某与苹果生产基地签订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苹果生产基地向高某交付苹果200箱,每箱40元。合同签订后,高某将货款一次付清。不久,高某得知某贸易公司需购进大量苹果销往国外,于是以每箱苹果45元的价格,与贸易公司达成了销售200箱苹果的协议,由贸易公司直接到苹果生产基地提货。随后,高某书面通知苹果生产基地,称该批苹果已转让给某贸易公司,请基地允许贸易公司提货。苹果生产基地对高某的通知未予以答复。后贸易公司到苹果生产基地提货时,基地以合同转让未经自己同意,贸易公司无权提货为由予以拒绝。贸易公司准备向法院起诉。请问,法院能判令苹果生产基地承担违约责任吗?,53,教师引导:,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不必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54,3、合同转让的程序,转让通知,转让同意,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