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指导意见(挂网版).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10037908 上传时间:2019-09-30 格式:DOC 页数:67 大小:33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指导意见(挂网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指导意见(挂网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指导意见(挂网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指导意见(挂网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指导意见(挂网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检维修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指导意见矿山分厂2016 年 7 月2目 录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3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3三、职责 3四、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基本保障条件 4五、检维修作业安全通用准则 4(一)合法性管理要求 4(二)一般安全管理要求 5(三)作业人员通用行为准则 6(四)检维修作业场所通用规范 7六、检维修作业安全禁令 8(一)通用禁令 8(二)作业类禁令 8(三)装置类禁令 9(四)管理类禁令 9七、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10(一)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准则 10(二)进窑检维修 作业行为准 则 16(三)预热器清堵作业行为准则 17(四)预热器内部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22(五)篦冷机清大块作业

2、行为准则 23(六)煤磨系统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27(七)进磨机内部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28(八)SNCR 烟气脱硝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30(九)电收尘器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31(十)余热发电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32(十一)窑运行中 AQC 锅炉爆管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34(十二)袋收尘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35(十三)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行为准则 36(十四)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行为准则 40(十五)高处作业行为准则 46(十六)吊装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51(十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56(十八)交叉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61(十九)电力变压器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68(二十)电动机检维修作业

3、行为准则 70(二十一)开关柜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72(二十二)变频器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76(二十三)检修作业能量隔离 行为准则 77(二十四)电焊、气割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 80(二十五)钳工作业行为准 则 833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为了加强员工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规范、受控,特制定本指导意见。2、本指导意见明确了海螺水泥下属各子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是设备检维修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3、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海螺水泥下属各子公司、生产及检修协作单位、工程建设及技改施工承建单位。4、海螺水泥下属各子公司要对照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规

4、程,制定本单位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二、规范性引用文件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导意见引用成为的条款,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准则。2、本准则涉及的国标、行业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三、职责1、机电保全部和生产调度中心为股份公司检维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考核下属子公司在检维修作业过程对本准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组织修订本准则。2、子公司的保全处、分厂为检维修安全管理的执行部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本 单位相关部门及检维修协作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以下简称相关方)严格执行本准则。4四、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基本保障条件1、检维修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2、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相关的管理标准制度体系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对相关方单位有效履行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各单位、各级部门及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 ,有效履行安全 监管职责。4、经常性、实效性地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检维修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高。5、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设备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强。6、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协同作业管理机制,与相关方密切合作,共保安全。7、所有检维修作业均应有危险因素识别和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五、检维修作业安全通用准则(一)

6、合法性管理要求1、公司相关部门应对相关方各类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无资质的单位承揽公司检维修业务。2、相关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上岗。相关方进入厂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并登记在册后,方可进厂作业。3、相关工器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专用机动车辆等)应办理特种设备5使用许可证。4、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5、公司相关部门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一般安全管理要求1、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具体要求,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

7、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措施。2、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方案,并落 实安全措施。3、项目负责人应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4、检维修作业前,必 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5、根据作业需要办理相关危险作业、停送电、动火票等手续。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原则上应切断动力电源。6、检维修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 须逐一确认作业条件,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准则。7、作业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

8、、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违”行为。任何人 发现现场违章违制行为均有权制止和举报。8、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安全检查,对作业现场或作业过程中存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必须达到以下安全检查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检维修管理人员、工艺管理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 理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2)应对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 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3)对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6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 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高

9、空作业中使用的工器具、材料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5)作业完毕,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修及施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6)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7)因作业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及围栏,作业完成后应恢复正常;(8)作业完成后,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 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9)作业完毕后应“三清 ”现场,将 检修废弃物立即清理干净,废旧物资合理安置,并按分类准则放置到废料中,使作业现场恢复到作业前的状态;(10)检修人员应会同设备所在岗位进行试车,验收交接。(三)作业人员通用行为准则1、

10、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准则,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停送电 、动火票等制度, 严禁违章作业。2、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噪音、强光、热辐射、粉尘、烟气和火花的场所工作,必须佩戴护耳器、防护眼镜、头盔和面具等特殊防护用品。3、从事特种作业(包括电气、起重、 锅炉、压力容器、登高架设、 焊接等)的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4、作业人员进入检维修作业现场后,必须遵守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及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提醒、阻拦,不得擅自冒险进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 严禁触动无关的开关按钮和开闭阀门。5、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相互配合及时保持联系,如发生危险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

11、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现场,待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7现场。6、作业人员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经批准的作业内容变更、停工后重新恢复作业时,均应重新确认安全作业条件和对作业内容安全措施交底。7、作业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项目进行清理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8、对于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9、作业中做到“ 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动力电源未切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四)检维修作业场所通用规范1、检维修作业现场及危险作业部位应采用围栏、安全警示带等物品设置有效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误

12、入作业区域。2、应将检维修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等影响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滑跌措施。3、升降口、走道、平台、梯子等应有防护栏杆,坑、沟要保持清洁并有盖板或围栏。4、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安全通道(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5、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及其他物品摆放必须符合 6S 的要求,重心稳定,防止倒塌伤人。6、作业场所的光线必须充足,夜间及阴暗处所要有足够的照明,亮度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7、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8、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9、作业场所应供给足够的清洁饮水,并设置洗手设备。禁止在有粉尘8或者放散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

13、和饮水。10、在危险性较高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生产操作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六、检维修作业安全禁令(一)通用禁令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3、严禁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4、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6、

14、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7、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二)作业类禁令1、严禁酒后作业、野蛮作业、冒 险作业。2、严禁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3、严禁未经审批进行提、落检修闸门作业。4、严禁工作内容或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交待不清楚即开始作业。5、严禁不核对现场安全措施即开始作业。6、严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修作业。97、严禁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或移动安全设施、标识。8、严禁高处作业过程中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9、严禁在层间未可靠隔离的情况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10、严禁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强行起吊。11、严禁在没有经过审

15、批或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12、严禁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13、严禁戴手套使用台钻。14、严禁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火、防漏的可靠措施。15、严禁在未详细检查相关部位并派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盘车。16、严禁未按规定验电接地即进行停电作业。17、严禁约时停、送 电。18、严禁无人监护进行电气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作业。19、严禁非电工人员私拆乱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等。(三)装置类禁令1、严禁擅自拆除设备围栏、孔洞盖板、 栏杆、隔离 层。2、严禁在拆除设备围栏、孔洞盖板、 栏杆、隔离 层后不采取可靠防护并及时恢复。3、严禁使用没有正确安装回火防止

16、器的气割设备。4、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可靠接地的电气设备。5、严禁使用无触电保安器的移动电源盘。6、严禁使用绝缘破损或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电气工器具。7、严禁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起重工器具。8、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脚手架、材料、设备。9、严禁检修后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设备投入试运行。10、严禁违反规定采购、储存、使用危 险品或有害、有毒物品。10(四)管理类禁令1、严禁没有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未经审批即进行施工。2、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3、严禁不认真审查外协单位资质及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即允许其承担工作。4、严禁不对外协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

17、底不到位即允许其开始工作。5、严禁外协单位及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存在危险性的作业时无人监护。6、严禁未经培训、未通过安全考试的临时工参与现场工作。7、严禁聘用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临时工。8、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 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 载行驶。9、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10、严禁公车私用,乘坐非正规运营车辆,或使用私家车进出生产区域。11、严禁人货混装,或在运输危险物品时不采取可靠的固定、隔离及保护措施。12、严禁冰雪等恶劣天气,在安全措施不具备的条件下进行户外作业。七、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一)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准则1、目的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准则。2

18、、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内机运工段。113、职责与分工(1)分厂负责监督本准则的执行。(2)机运工段为本准则的执行部门。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程序为:(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许可证。(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结果。(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 营 救等设施,确 认合格后 签字认可。(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检查无误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作业。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工贸企业

1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3 年第 9 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4 年第 69 号)。(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2)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 挂牌标示。(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20、4)进入有限空间前 30 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在安全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 GBZ1_2002 标准的最高允许浓度,氧含量为 18%22%。1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小时分析一次,如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人员。(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高处作业等有关准则,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准则执行。(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畅通无阻,以便出入和抢救疏散。(8)进入

21、有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人员。(9)进入有限空间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灯,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10) 作业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方法。(12)有限空间作业时严禁用氧气进行通风换气。(13)对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定时监测。(14) 发生中毒、窒息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作监护和联络工作。(15)在检修作业时,产生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撤离。处理妥当后方可作业。(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

22、护人与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具和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做全面检查,有一项不符合安全准则,不得进入作业。(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用设备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 积较小的设备,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13(3)进入罐、容器、塔、 仓内作业时,应准备合适的安全梯或安全绳作为急救使用,作业时严禁投掷物件,以保证作业安全。(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工具、配件必须登记清楚, 结束后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6)在清理设备

23、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不得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严 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化纤织物。(7)作业中断时间在两小时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应重新办理许可证。(8)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负责人必须共同对设备内外进行检查,确认 无误,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设备。14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作业单位设备名称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 联系人作业人员 监护人检测项目 氧含量可燃气体浓度粉尘浓度有害气体浓度 检测人采样分析数据检测结果检测时间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确认安全措施符合要求(签名)监护人 作业负 责人 作业安全负 责人 单位负责人意见 生安处负责

24、人意见15现场完工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注:本表一式四份,监护人、作业负责人、申请单位、分厂各一份。该审批表只限当天有效,作业条件变化或其他突发原因造成作业中断,再次作业时,必须 重新办理审批手续。16序号 安全措施 打1 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教育2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的有效隔离措施,并加挂警示牌3 受限空间作业前切断电源并上锁,专人看护4 作业前,将作业区域内的残留物清理干净5 打开入孔、料孔、风门等设施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强制通风6 作业前 30 分钟,应对受限空间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7 作业中应定时检测,情况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经

25、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8 受限空间经置换、处理不能达到要求时, 应采取防护措施再作业9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使用 36 伏,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使用12 伏照明10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 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11 存在可燃气体、煤尘的有限空间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12 作业时,在受限空间外应设专人监护13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14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灭火器等应急用品15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夜

26、间应设红灯16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物料、工器具等物品17 在受限空间进行有危险的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18 在受限空间内不得交叉作业19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数和作业工具20 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由负责人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17(二)袋收尘检维修作业行为准则1、目的为规范袋收尘检维修作业管理,控制作业风险,特制订本准则。2、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分厂。3、职责与分工(1)分厂负责监督本准则的执行。(2)机运工段为本准则的执行部门。4、内容与要求(1)袋收尘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好停电手续并确认切断电源,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相应

27、的工器具。(2)作业前应关闭气源,排空罐体内存留的气体。(3)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保持合适的长度并固定好。(4)严禁袋收尘在运行中不得打开盖板进行换袋工作。(5)夜间作业或照明不足时,应设置充足的照明,并与作业点保持合理的距离;进入收尘内部作业要保持充足的照明,必须使用 12 伏安全电压,并随身携带应急照明。(6)进厂收尘内部作业前应打开相应的检修孔和通风口,确保通风良好,并检测 一氧化碳含量,确认正常后方可进入作业。(7)进入袋收尘内部前应确认内部温度正常,在人员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 立安全警示作业标志;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在设备外部21补充安全措施18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

28、开,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8)袋收尘顶部作业时,由于空间狭小,不易多人同时作业。(9)检维修作业结束,在确认内部无人、工具和其它遗留物后才能关门。(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行为准则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管理,控制作业风险,防止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分厂。3、职责与分工(1)分厂负责监督本准则的执行。(2)机运工段为本准则的执行部门。(3)安全动火、人人有责。坚持“谁动火、谁负责 和谁动火、谁管理”的原则,每个 员工应自觉遵守动火准则,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主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4、内容与要求(1)动火项目a.电焊、气焊等。b.喷灯、火炉、液

29、化气炉、 电炉、烘烤等。c.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等。d.生产装置和灌区使用电动砂轮、风镐等。(2)动火等级划分管理一级动火:煤磨系统、变电站及各种变压设备、稀油站、易燃、易爆的管道以及储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及其连体的辅助设备。19二级动火:A、一级动火以外的区域。B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的焊割作业。C、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无易燃易爆性质的压力容器、 储罐、槽 车 、箱桶。 D、密封的容器、地下室等场所。E、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的场所。F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易燃物质的场所。G 、架空管道、线槽、建筑物构件等。5、动火审批(1)动火区设置:由动火单位实施风险辨识、落实安全措

30、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提出申请,经分厂书面审理和现场确认后予以审批,固定动 火区每年审批一次。(2)动火审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应按以下程序审批:a.一级动火: 动火部门 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厂长审批,分厂 审核后,报主管 经理审批。b.二级动火:动火部门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厂长审批,报分厂审核。c.夜间因抢 修、事故处理需动火,应由值班领导审 核签字,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d.外单位在公司厂区内动火,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经公司分厂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签发。 (3)动火作业责任划分a.动火项目 负责人对执 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 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

31、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动火安全注意事项。b.动火人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动火人应严格按动火准则进行作20业,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动火作业时, 动火证应随身携带,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c.动火监护 人负责动火 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 、熟悉 现场 、掌握 灭火方法的人 员担当;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

32、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和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监护人继续监护一小时后,确认无火险后方可离开现场。d.动火项目负责人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 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e 动火审批部 门对动火作 业的审批负全责,必 须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 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审批是否完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批准动火。(4)动火分析a.动火前必 须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由动火部门进行,分厂 审核。b.使用检测仪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合格,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 20%。c.使用其他手段分析时 ,应确保人员安全。(5)动火的安全管理准则a.凡

33、在生产 、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源并加盲板,彻底吹扫、清洗、置 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严禁用氧气置换通风。b.凡是能拆下来的设备必须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c.一张动火 证只限一处 使用,如动火区域变更, 应重新申请办证。d.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应逐项检查各项落实情况,如不符合动火要求,拒绝动 火。e.高空进行 动火作业,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21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f.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事先查明内部介 质及其走向,并制定安全防火措施。g.五级风(含五级)以上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确需动火时,应加大监护力度。h.

34、动火证有效期均为 8 小时,超期必须重新办理。原则上夜间不得动火。i.动火前,应检查电、气焊等工具,保 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j.使用气焊时,两瓶间距不小于 5 米,二者与动火点不小于 10 米,不准在烈日下暴晒。22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23动火部门 申请人动火作业部位及内容动火时间动火人姓名监护人 作业负责人安全检测(由分析人员填写)检测项目 检测参数 检测时间 检测人 签名 检测 参数 检测 时间 检测人 签名氧气浓度可燃气体%LEL一氧化碳(30mg/m3)煤炭粉尘(4mg/m3)动火具体装置/区域设备名称 设备位置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进出情况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工作条件注:作业签发条件必

35、须在作业之前满足我代表动火作业所在部门已经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进行检查,符合标准要求,了解动火对本单位影响,已安排监护人,同意动火。申请动火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日期: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24备注:1、每次动火前,由申请部门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 证一式三份,由分厂、申 请部门、作 业部门各存档一份。2、凡能在白天进行的作业不准在夜间动火,动火证在当天有效,不得跨天使用。3、动火必须在准则的时间内完成,如超 过准则的时间,必 须重新 办理动火证。4、现场作业人员认为达动火安全措施 措施落实情况动火设备内部的物料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动火条件。(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

36、块。 ( )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 15 米)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 物,并已覆盖、铺沙、水封等。( )油灌原则上不得动火作业,必须作业时,不得脱水作业。 ( )高空作业(2 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大于 5 级时禁止动火。( )消除动火点周围的易燃物。 (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与其它设备搭建。 ( )乙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距不得少于 10 米。 ( )动火现场备有消防水带( )根,灭火器( )个,铁锨( )把,沙土( )。(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等。 ( )开始工作前填写附着的其他许可证。 ( )监护人确认栏维修分厂意见负责人签名:

37、日期:分厂意见:我代表分厂,对动火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检查现场,确 认动火作业符合准则要求,同意动火。负责人签名: 日期:应急联系方式: 分厂联系方式:负责人电话: 火警:119 动火人签名:作业完成时间: 用火结束进行验收:工作区域和所有火花及热能能够达到的地方,工作完成后至少检查一小时,确认无火灾危险。验收人签名: 监护结束时间:25不到动火要求时,有权拒绝动 火作业,并及 时报告上级部门 。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本许可证同时作废。(十五)高处作业行为准则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订本准则。2、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

38、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3、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职责(1)施工作业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和控制,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2)分厂负责高处作业现场督查及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核。(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准则。5、工作程序(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a.高处作业 高度在 2 5 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b.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 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c.高处作业 高度在 15 30 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d.高处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a.在阵风六 级以上

39、情况下 进行的高处作业,称 为强风高处作业。b.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c.阵雨时进 行的高处作 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d.阵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26e.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 为带电高处作业。g.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h.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3)以下情况均视为高处作业:a.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人员进 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b.在无平台、护栏的塔、炉

40、、罐等化工 设备、架空管道、汽 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c.在高大的塔、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 高处作业。(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水沟、排水管、水池或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5)高处作业要求:a.高处作业 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 项安全规章准则。b.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 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c.高处作业 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 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不许登高作业。d.原则上禁止特殊高处作业,如确实需要,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厂、主管经理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e.登高作

41、业时 ,不准交叉作 业。f.高 处 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 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抛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27材料等一切物品清理干净,防止伤人。g.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至少 2.5 米以上。h.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检查吊笼和拉绳是否牢固可靠,承载物重量不能超出吊笼所承受的额定重量,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i.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

42、的安全要求。j.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在 60 度左右,并应设防滑装置,有专人扶梯。人字梯拉绳要牢固。金属梯不得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k.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l.在自然光线不足或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m.坑、井、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护栏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n.上石棉瓦、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 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o.非生产高处作业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执行。(6)高处作业审批:a.作业部门 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按准 则办理登高审批手续。b.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

43、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但须向分厂主任请示同意。c.高处作业许 可证必 须经分厂审核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28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 申请人作业地点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作业高度作业内容作业类别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单位负责人:监护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申请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作业单位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分厂意见:签名: 年 月 日许可证关闭 许可证取消作业人确认:签名:年 月 日申请部门验收人确认:签名:年 月 日取消原因: 取消人:部门:年 月 日备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厂、申请部门

44、、作业部门各一份 。29序号 确认安全措施 确认1 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 作业前是否准备齐全防护用具和防护用品3 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4 是否制定应对安全措施5 作业时是否有专人监护和专人指挥6 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是否良好,不得有高血压、心 脏病、贫血病、癫痫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7 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穿戴齐全8 是否有人酒后登高作业9 安全带是否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10 登高作业不准交叉作业11 有大型吊装作业时是否办理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12 作业工具是否装入工具袋内,是否从指定路线上下13 是否采取了防止物体滚落、滑落的安全措施14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是否停电,或采

45、取安全距离(2.5 米以上)15 在吊笼内作业吊笼和拉绳是否牢固16 使用脚手架和模板是否牢固,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17 使用梯子时,梯子放置是否合理,是否采取防滑措施18 上石棉瓦、塑料房顶等作业时是否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19 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登高作业20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30(十六)吊装作业安全行为准则1、目的为了更好的规范吊装作业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准则。2、范围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内各类检修吊装作业。3、术语吊装机具:系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卷扬机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

46、0t;(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5、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1)应按照国家标准准则对吊装机具进行年检,否则不准使用。 (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 岗操作。(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 40t 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 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4)吊装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厂领导审查,报分厂批准后方可实施。(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 80。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