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本人受 第四师六十五团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徐辉 )授权,担任 第四师 65 团学校风雨活动室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兵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如下:1.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
2、同约定的工期。3.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5.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师质监站,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2 -单位名称 第四师六十五团项目负责人(即:分管团领导)合同约定的驻工地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或职称承诺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公章):2015 年 5 月 25 日- 3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建质2014124 号)相关规定,现授权我单位 (姓名) 为 第四师 65 团学校风雨活动室建设项目(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并对因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 为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或 质 量 问 题 承 担 相 应 终 身 责 任 。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姓名 身份证号码职务或职称被授权人签字: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2015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