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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1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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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税收制度,本节框架,一、税制结构 二、商品税 三、所得税,税制结构(structure of tax system),一、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税收制度是国家按照一定政策原则组成的税收体系,其核心是主体税种的选择和各税种的搭配问题,反映了不同税系和不同税种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税制类型 1、单一税制(unitary tax system) 指只有一个税种(或少数几个税种,但经济性质完全相同)的税收体系。由于很难满足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性,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调节,在实践中几乎未推行过。不同国家的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单一税主张:单一土地税、单一消费

2、税、单一所得税。 2、复合税制(multiple tax system) 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且主次有序,相辅相成的税收体系。(多税系、多税种),三、主体税种,1、以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2、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3、双主体的税制结构,1、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主要特点 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居主要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税种居次要地位,起辅助作用。 优点 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不仅可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而且征管比较简便。能够调节生产消费,并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企业的赢利水平。 缺点 税负转嫁,重复征税等。,我国的税制结构,从1994-2008年的情况来看,我国实行的是以商品

3、税为主体、其他税种为辅的税制结构,具有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的特征。此外,在所得税内部,企业所得税占据重要位置,而个人所得税的规模也要小于企业所得税,这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是一致的。2008年,我国对税收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改革,增值税实现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营业税和消费税也作了一定调整,这些措施使得商品税规模相对下降,但并不会导致整个税制结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2、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主要特点 在税制体系中,所得税居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优点 很好地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对收入分配的起到了较好的调节作用;其所具有的“自动稳定器”的功效对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缺点

4、在客观上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效益,在主观上则受制于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案例:美国主要税种的转变,1935年,所得税等直接税在联邦政府税收收入所占比重仅为30.1%,而商品税等间接税所占比例高达69.9%。此后,直接税在美国联邦政府税收收入中所占的份额迅速提升,到2007年已经达到93.6%,而间接税却只占6.4%。 税制结构的转变,实际上与“二战”后经济发到国家普遍奉行“福利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联。“福利国家”非常重视社会公平的实现,具体体现为通过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制度等财政手段来对国民收入进行大规模的再分配。,主要特点 在税制体系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均居主体地位,并且

5、作用相当,互相协调配合。 优点 在发挥流转税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足、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征收简便的同时,也能够发挥所得税按负担能力大小征收、自动调节经济和公平分配等特点,形成两个主体税类优势互补的局面,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制度的总体功能。 不仅在发展比较快的发展中国家采用,而且也开始引起采用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发达国家的重视。,3、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第二节 商品课税,一、增值税 二、消费税 三、营业税,商品税概述,商品税是对商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及劳务的提供课征的各税种额统称,国际上常称为“商品及劳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以流转额为计

6、税依据,在我国也习惯上将其称为“流转税”,商品课税的特征 1、课征普遍 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3、实行比例税率 4、计征简便,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 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及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V+M 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该单位的商品销售收或劳务收入扣除外购商品额后的余额。,增值税得以确认并征收是在法国最早实现的。 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增值税,增值税收入也在各国的税收收入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案例:美国为何迟迟不引进增值税?,尽管增值税的实施已经风靡全球,但最为发达的

7、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却并未引进增值税。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增值税本省的局限性令美国决策层感到引进它是弊大于利:第一,增值税的税收归宿不确定;第二,增值税征收管理较困难,工作量大,征管成本颇高;第三,美国的主流观点认为采用抵扣式计税会使税负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导致通货膨胀。当然,更深层次的障碍来自于美国的联邦体制和反政府干预、反中央集权的传统,增值税的开征往往被看成是政府的扩张而遭到反对。如果再引进增值税而限制各州的独立性、缩减州的税权,则必然受到州和地方的强烈抵制而无法通过。,增值税的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销售额,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或已纳税款不允许扣除,允许扣除的只是购入的原材料及其费

8、用,其余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这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销售额,允许扣除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本期已计入产品成本折旧的价值或相应部分已纳税款(允许按照磨损程度扣除),其余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这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销售额,允许一次全部扣除本期购进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或劳务的固定资产价值或已纳税款,其余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这一计税依据相当于消费资料,因此,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效应:生产型、收入型、

9、消费性 激励效应:消费型、收入型、生产型 目前消费型增值税是世界各国增值税税制的主流,以欧盟国家为代表的绝大部分国家,采用的都是这一类型;收入型增值税最为理想和规范的增值税类型,但在实际操作上比较复杂,采用的国家不多;也有部分发展中国家基于财政方面的考虑,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 增值税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1984-2008年 生产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 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二)增值税的特点,1、能够取得较为稳定的财政收入课税范围大、税基宽广、税源普遍,基本不受或较少受纳税人经营状况的影响 2、商品税课税隐蔽,征收阻力相对较小纳税人扮演中介者的角色,一般不会过多地影响生产经营者自身的经济利

10、益负税人税款包含在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之中,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3、商品税能够直接作用于市场活动,(三)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加法: 应纳税额=适用税率(工资+利息+利润+其他增值项目) 减法: 应纳税额=适用税率 (销售收入-法定扣除项目) 扣税法: 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销售收入-进项税金,(四)增值税的税率,1、基本税率:体现了增值税的基本课征水平,适用于一般性质的商品和劳务。意大利20% ;法国17.6%;日本、加拿大5%;中国17% 2、低税率:适用于税法单独列举的属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商品和劳务法国5.5%、2.1%; 中国13% 3、高税率:适用于奢侈品法国33.3% 4、零税率:一般适用于

11、出口环节,二、消费税,(一)定义及种类 消费税是以一般消费品或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按征税领域不同:国内消费税和国境消费税 按征税项目多寡不同:综合消费税和单项消费税 按计税依据不同: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二)消费税的特点,征税项目的选择性较强。 征税环节单一(生产、进口、加工、零售) 按全部销售额或销售量计税。 税率具有差别性。 具有引导和调节经济行为的作用。,计算例题:消费税 (见文档“计算题”),三、营业税,营业税是以纳税人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营 业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特点: 以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 可按行业设计税率 计算征收较为简便 营业税的计算 应纳

12、税额=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我国现行营业税制度,(一)纳税人 凡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具体税目有9个: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娱乐业。,(三)税率 现行营业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分为三个档次,即3%、5%、5%-20%。 (四)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收入额和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第三节 所得课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

13、得税的类型 综合所得税制 分类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一)综合所得税(美国) 综合所得税是指将纳税人的全部所得汇总在一起,按统一规定的税率征税。 (二)分类所得税(中国) 分类所得税是指将所得按某种方式分成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征所得税。 (三)混合所得税 混合所得税是指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综合,是对某些所得按类别分别征税,而对其他所得合并综合征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纳税人 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纳税人,在实践中,相当多的国家都是以某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同时兼及另一种税收管辖权,但也有

14、部分国家仅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在同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个税的纳税人会被区分为居民纳税人(resident taxpayer)和非居民纳税人( non-resident taxpayer )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unlimited liability to tax),要就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全部收入向据民国政府缴纳个税;而非居民纳税人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limited liability to tax ),只须就其在国内取得的所得向收入来源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韦唯为何在瑞典被指控涉嫌逃税,2009年瑞典税务机关指控著名歌星韦唯涉嫌逃税,并试图冻结她

15、5000万瑞典克朗(约合为4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瑞典的税务机关认为,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在中国各地举办演唱会约为2900万瑞典克朗,但是这些收入从未向瑞典税务部门申报。面对这一指控,韦唯的经纪人表示,“韦唯一直都是中国人,个人所得税也是交给中国的税务机构,完全没有义务向瑞典交税”,Q:税务机关的指控成吗?,瑞典个税的征收对象也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判断标准包括是否具有瑞典国籍、是否在瑞典有居所、是否在瑞典连续居住6个月或者是否有在瑞典居住的主管愿望。 韦唯的三个子女(拥有瑞典国籍)生活在瑞典,即使韦唯没有加入瑞典国籍,但她每年都有长短不一的时间生活在瑞典,不管她是否

16、在瑞典拥有房产,也有可能在税收上被认为在瑞典拥有居所,在这种情况下,韦唯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瑞典个税的居民纳税人。仅从这点来看,瑞典税务的指控不是没有道理的。,课税对象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见例题1),案例:国家税务总局认为“我国个税现阶段不宜以家庭为纳税对象”,从世界范围来看,确实有些国家在个税上采用“家庭申报”或“夫妻联合申报”的征税方式,这样税负更加公平、合理。但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的有效实施,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这个国家的个税采用的是综合税制模式 2、全社会的法制建设水平较高,全体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较强 3、税务机关有很强的税收征管能力,能够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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