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展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9986529 上传时间:2019-09-24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6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展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展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展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展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展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规章管理制度1展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本制度由公司统一制订,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第 1 章 员工守则第 一 节 语 言 行 为 规 范1、 所 有 员 工 务 必 做 到 微 笑 服 务 、 礼 貌 用 语 、 懂 得 基 本 的 商 务 礼 仪 , 比 如 客 户 登 门 拜 访 首 先 前 台要 以 礼 相 待 , 露 出 微 笑 , 其 他 员 工 要 注 意 自 己 的 言 行 举 止 , 配 合 相 关 人 员 接 待 好 客 户 , 客 户 一 般 在 走的 时 候 礼 貌 性 的 送 到 电 梯 口 , 这 是 客 户 的 第 一 印 象 做 好 服 务 需 从 细 节 做

2、 起 。2、 工 作 时 间 坚 守 岗 位 , 不 得 擅 自 离 岗 办 私 事 、 聊 天 、 打 闹 、 大 声 嬉 笑 ; 禁 止 看 电 影 或 玩 游 戏 ,严 禁 工 作 之 外 的 聊 天 。 除 公 事 接 洽 , 一 律 谢 绝 会 客 。5、 员 工 必 须 遵 守 作 息 时 间 , 不 迟 到 , 不 早 退 , 不 旷 工 , 按 时 打 卡 。4、 私 人 资 料 不 得 在 公 司 打 印 、 复 印 、 传 真 等 。5、 严 禁 用 公 司 电 话 打 私 人 电 话 , 严 禁 电 话 长 响 不 接 , 遇 公 司 前 台 不 在 时 , 其 他 就

3、近 员 工 必 须 接听 , 并 做 好 电 话 记 录 并 及 时 转 告 相 关 人 员 。6、 员 工 不 得 制 造 事 端 , 不 得 参 与 涉 及 金 钱 的 不 良 娱 乐 活 动 。7、 在 工 作 范 围 内 , 员 工 不 得 作 出 违 背 诚 信 的 行 为 。 一 下 行 为 属 于 违 背 诚 信 行 为 :( 1) 隐 瞒 公 司 需 要 了 解 的 个 人 信 息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 2) 虚 报 费 用 , 违 反 公 司 报 销 规 定 ;( 3) 虚 报 加 班 或 出 勤 记 录 、 捏 造 事 实 骗 取 休 假 ;( 4) 虚 报

4、 出 入 真 实 情 况 , 骗 取 外 出 办 私 事 ;( 5) 私 刻 公 司 及 与 公 司 业 务 相 关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私 章 ;( 6) 提 供 虚 假 证 明 请 假 。第 二 节 仪 表 着 装1、 上 班 时 间 内 , 不 得 穿 拖 鞋 、 背 心 , 不 得 讲 粗 话 或 讲 有 损 公 司 形 象 的 话 、 不 得 大 声 喧 哗 ; 在 公共 场 合 严 禁 吸 烟 。2、 讲 究 个 人 卫 生 , 保 持 办 公 桌 上 面 的 清 洁 整 齐 。3、 服 装 必 须 保 持 清 洁 、 整 齐 , 不 能 有 明 显 的 污 渍 和 灰 层 ,

5、 不 得 佩 戴 夸 张 及 影 响 工 作 的 饰 物 。规章管理制度2第二章 工作规范及文件管理制度1、 全 体 员 工 应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的 标 准 业 务 流 程 操 作 , 对 客 户 外 传 的 方 案 、 报 价 、 效 果 图 、施 工 图 、 合 同 等 有 效 文 件 一 律 应 事 先 经 过 部 门 经 理 ( 或 部 门 总 监 ) 、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签 字 确 认 后才 能 正 式 使 用 , 并 使 用 统 一 模 版 。 比 如 : 设 计 部 设 计 的 效 果 图 , 先 应 由 设 计 总 监 审 核 同 意 签 字 后

6、 ,再 交 客 户 审 定 修 改 , 待 完 成 客 户 满 意 的 效 果 图 后 , 需 先 由 设 计 总 监 审 核 签 字 后 , 再 交 CAD 设 计 人员 设 计 施 工 图 , 设 计 好 的 施 工 图 应 由 工 程 部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审 核 同 意 签 字 后 , 才 能 交 工 程 部 使 用 。标 准 业 务 流 程 由 行 政 部 门 制 订 , 每 年 终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相 应 地 优 化 调 整 一 次 。2、 业 务 员 及 项 目 主 管 以 上 职 务 人 员 每 周 六 中 午 12 时 前 一 定 要 填 写 好 “一 周

7、工 作 总 结 及计 划 ”, 交 行 政 部 汇 总 后 给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审 阅 。4、 主 管 负 责 在 建 工 程 的 项 目 经 理 , 原 则 上 每 天 下 午 17 时 前 需 填 写 工 作 日 报 表 发 邮 件 给 工程 部 经 理 汇 报 工 程 进 展 情 况 , 再 由 工 程 部 经 理 汇 总 向 总 经 理 汇 报 情 况 。 如 不 方 便 上 网 , 则 编 辑 手机 短 信 发 送 。 未 及 时 发 送 的 , 每 次 罚 款 50 元 。5、 工 程 质 检 部 有 权 对 所 有 在 建 工 程 随 时 进 行 检 查 , 如

8、有 质 量 问 题 或 与 客 户 要 求 不 一 致 , 可 以随 时 要 求 工 程 队 伍 进 行 整 改 。 项 目 经 理 应 积 极 配 合 工 程 质 检 部 的 工 作 , 严 格 按 照 工 程 质 检 部 组 长签 字 的 工 程 整 改 单 进 行 整 改 。6、 公 司 所 有 的 合 同 在 撰 写 前 , 必 须 到 前 台 领 取 合 同 编 号 , 并 按 公 司 合 同 模 版 填 写 。7、 合 同 签 定 后 , 必 须 将 纸 制 版 的 合 同 文 件 交 予 财 务 存 档 保 管 ,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将 该 项 目 确 认后 的 所 有

9、 设 计 图 、 施 工 图 及 一 切 相 关 资 料 的 电 子 文 件 打 包 发 至 前 台 , 进 行 电 子 存 档 。8、 全 体 员 工 都 有 保 守 公 司 秘 密 的 义 务 , 忠 于 职 守 , 不 准 向 同 行 业 公 司 泄 露 合 同 、 方 案 、 报 价等 机 密 信 息 , 违 者 重 罚 。第三章 人事任用制度第一条 员工招聘及录用1、人员需求申报各部门有人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书面上报总经理处,经总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2、人员面试程序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详细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由人员需求部门负责人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再经总经理复试。3

10、、职员报到规章管理制度3(1)经录用的新职员入职前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正式上班当日先向行政部报到,并如实正确填写员工入职信息登记表 ,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2)新职员报道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将复印件交至行政部,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3)公司对新职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个人表现决定试用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新职员因个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其岗位者,公司有权调整工作或辞退。(4)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 ,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 2 条 员工离职1、公司员工辞职,必须提前

11、十五天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2、辞职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作工作移交,工作移交完后,辞职人员到行政部领取 员工离职交接表到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所有欠款,归还公司所有设备、器件、工具、文件、技术资料等,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职。3、办完全部交接手续的离职员工的薪金发放时间与公司员工正常发放时间相同。4、欲辞职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完有效辞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者,或即辞即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5、对自动离职者,一律除名处理,停发薪金。待补办好辞职手续后,扣除半个月薪水,以用于补偿公司损失。6、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立即予以辞退:(1) 触及刑法的在案者;(2) 贪

12、污公款,报假帐,欺骗公司领导,情况严重者;(3) 盗窃、扩散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对公司造成损失者;(4) 盗窃或恶意损坏公共及他人财物者;(5) 不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正常进展者。第四章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作息时间工作日为:周一至周六(一周工作为六日制)工作时间为:夏、秋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春季: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规章管理制度4第 2 条 考勤制度第 1 节 打卡制度1、员工考勤采取打卡形式,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行政部每月的 1 日统计打卡记录交至财务。2、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按作息时间上下班。

13、3、周日及法定假日工作者,上下班仍需打卡。4、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 ,报行政部审批、总经理签字。请事假按当天实际工资扣除、病假按当日工资 50%扣除;事假紧急可电话联系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填请假申请单 。5、员工因公事需在公差地点执勤,不能按时到公司打上下班考勤卡的,必须电话告知前台文员,做好登记。工作时间因公事需外出的,也应自觉告知前台文员,做好详细的出入登记。6、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 ,报部门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第 2 节 迟到、早退、旷工处理1、工作时间正点开始后打卡者为迟到(具体时间以作息时间为准) 。2、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矿工。迟到、

14、早退者按 10 元/次罚款。上班时间迟到 10 分钟超过三次者,按 10 元/次罚款(包括前三次) ;迟到 10 分钟在三次以内的,可不计迟到。3、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为批准而擅自离岗位者,以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未向相关领导请假者则视为旷工,旷工按本人日均工资的 200%计扣。连续旷工 3 天的以自动离职对待。4、每周一 9:30 开公司例会,原则上部门负责人均应参加,具体参会人员由行政部确定统一通知。无特殊原因者不得迟到及缺席,否则按 50 元/次罚款。5、员工的罚款金,将用于员工的福利金。第三条 加班制度1、本公司原则上不

15、提倡加班,确实因工作需要的必须在加班完毕后打卡,以便做考勤记录,如加班后未打卡,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否则不做加班处理。2、加班时间从 19:00 开始计算,加班人员必须在下午四点前向行政部报餐,由行政部人员统一填写加班报餐审批单 ,交由部门经理签字方可正式报餐,非加班人员不得报餐;3、因突发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而产生加班的,必须在加班后第二天(遇到休息日顺延)补交加班报餐审批单 。或由其部门负责人代为告知行政部,行政部以打卡记录为准。4、加班车费可报销、的士费必须是晚上 21 点以后方可报销;规章管理制度55、前日晚上加班至 23 点的员工,在第二天的事情都处理好的情况下可延迟半个小时到

16、公司。超过半个小时视为迟到处理。 6、员工的加班费将体现在工资的奖金中。7、以下情况不享受加班待遇:(1)各项团队活动(文体活动,公司组织活动以及公益活动) ;(2)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组织的各种会议等;(3)未提交审批通过的加班申请单 。第四条 调休制度1、公司每位员工每月在公司工作任何不繁忙的情况下可以调双休一次。3、需要调休的人员必须提前填写好调休审批单 ,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才可调休;4、休假前一天必须将调休审批单交至前台文员处,当月没有调休的不顺延。第五章 薪资福利奖惩制度第一条 薪资制度1、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助。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 15 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顺

17、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第 2 条 福利制度1、如遇国家法定的中国传统节日,公司会发放一定节日津贴或节日物资。2、年中或年底不忙期间和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公司组织全体固定员工外出旅游。3、公司将经常不定期的组织员工聚餐等活动4、员工可以享受 3 天带薪婚假和丧假。 第三条 奖惩制度1、当月有重大突出表现的员工,公司将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由部门经理向行政部提交奖励报告,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当月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由行政部提交惩罚报告,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所有奖惩将体现在每月工资里。第六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章管

18、理制度6第一条 办公用品的计 划1、 各 部 门 有 特 殊 办 公 用 品 需 求 的 , 可 向 行 政 部 提 前 提 交 需 求 意 见 。2、行政部根据办公用品使用情况、部门的需求类别,于每月 29 日前填写下月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 ,交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 二 条 办 公 用 品 采 购1、 办 公 用 品 采 购 申 请 单 经 总 经 理 审 批 后 , 由 行 政 部 进 行 统 一 采 购2、 临 时 急 需 采 购 的 办 公 用 品 , 行 政 部 必 须 事 后 补 填 办 公 用 品 申 请 采 购 单 第 三 条 办 公 用 品 保 管 及 领 用1、 办 公 用

19、 品 采 购 到 位 后 , 前 台 文 员 做 好 入 库 登 记 , 并 统 一 保 管2、 员 工 可 根 据 需 求 领 用 办 公 用 品 , 领 用 时 , 前 台 文 员 必 须 做 好 出 库 登 记 , 必 须 明 确 领 用 时 间 、物 品 名 称 , 并 要 求 领 用 人 签 名 。3、 员 工 未 经 前 台 文 员 许 可 , 不 得 擅 自 拿 取 办 公 用 品 。4、 公 司 的 硬 盘 、 U 盘 、 对 讲 机 、 测 距 仪 、 相 机 等 公 共 用 品 , 员 工 在 领 用 时 都 必 须 在 前 台 做 好领 用 登 记 , 用 后 必 须 及

20、 时 归 还 至 前 台 , 以 方 便 其 它 同 事 使 用 。 如 因 领 用 人 保 管 不 当 , 导 致 丢 失 , 必 须照 价 赔 偿 。第七章 办公环境管理制度1、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的 卫 生 平 时 主 要 由 前 台 文 员 负 责 整 理 、 打 扫 ; 公 共 卫 生 区 ( 包 括 办 公 室 地面 、 会 客 区 、 卫 生 间 及 洗 手 池 ) 由 保 洁 员 负 责 打 扫 。2、 员 工 办 公 桌 的 卫 生 由 员 工 各 自 负 责 , 保 证 桌 面 及 电 脑 上 无 灰 尘 , 每 天 必 须 合 理 摆 放 办 公 桌上 的 办 公

21、用 品 及 文 件 , 保 持 桌 面 整 齐 、 有 序 。3、 每 天 外 出 办 事 或 下 班 之 前 , 如 电 脑 无 重 要 工 作 , 员 工 必 须 将 电 脑 关 机 , 并 关 闭 显 示 器 的 电源 , 然 后 将 桌 面 文 件 、 桌 椅 摆 放 整 齐 , 方 可 离 开 。4、 下 班 后 最 后 离 开 办 公 室 的 人 员 需 关 好 门 窗 、 电 源 , 作 好 防 盗 安 全 工 作 。5、 员 工 不 得 将 茶 叶 等 一 切 可 能 赌 住 出 水 口 的 东 西 倒 入 洗 手 池 。6、 员 工 须 自 觉 保 持 公 共 区 域 的 卫

22、 生 , 不 得 随 地 乱 扔 纸 屑 。 不 得 在 公 共 办 公 区 内 吸 烟 。7、 要 爱 护 办 公 区 域 的 花 木 。8、 公 司 任 何 人 不 得 肆 意 浪 费 , 所 有 一 切 可 以 回 收 的 废 品 , 不 得 乱 丢 , 全 部 放 入 杂 物 室 的 废 品箱 , 由 行 政 部 定 期 将 废 品 变 卖 。9、 为 了 提 高 员 工 的 劳 动 积 极 性 , 每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星 期 六 为 公 司 大 扫 除 之 日 , 全 体 员 工 抽 取 一规章管理制度7个 小 时 的 时 间 , 对 各 自 的 办 公 桌 做 一 次 全

23、面 的 、 彻 底 的 清 扫 工 作 , 消 除 卫 生 死 角 , 由 行 政 部 检 查个 人 办 公 区 的 卫 生 。 另 外 集 体 参 加 门 、 窗 、 墙 壁 、 挂 件 的 清 洁 工 作 , 保 证 公 司 一 切 物 品 的 干 净 、清 洁 , 使 公 司 的 办 公 环 境 更 加 明 亮 、 舒 适 。第八章 财务制度第一条 费用报销制度1、 财 务 报 销 时 间 为 每 周 星 期 五 、 星 期 六 。2、 所 有 项 目 款 项 需 要 先 经 过 各 项 目 经 理 审 核 , 再 通 知 财 务 付 款 ( 注 : 除 项 目 经 理 申 请 外 ,

24、财 务一 律 拒 付 款 。 ) 须 提 前 一 天 申 请 。3、 员 工 所 有 费 用 报 销 的 票 据 必 须 按 照 规 定 粘 贴 整 齐 , 票 据 上 必 须 签 名 , 并 按 科 目 分 类 填 写 凭 证 ,然 后 交 至 财 务 审 核 。4、 员 工 报 销 费 用 , 必 须 提 供 发 票 , 如 遇 没 有 发 票 的 情 况 , 员 工 必 须 找 发 票 替 代 , 并 告 知 财 务 替代 发 票 的 用 途 。5、 员 工 报 销 的 票 据 必 须 完 整 无 缺 , 如 遇 字 迹 不 清 晰 的 , 可 跟 财 务 说 明 原 因 , 但 不 得

25、 私 自 涂 改 。票 据 损 坏 , 不 能 体 现 票 据 用 途 、 金 额 , 时 间 不 相 符 的 , 财 务 一 律 拒 收 。6、 员 工 领 款 专 款 专 用 可 当 天 报 账 、 实 报 实 销 ; 但 必 须 提 供 详 细 的 费 用 清 单 。7、 员 工 报 销 交 通 费 用 , 财 务 一 律 根 据 员 工 在 前 台 填 写 的 出 入 登 记 来 审 核 。8、 员 工 外 出 办 公 原 则 上 不 得 乘 坐 出 租 车 , 如 乘 坐 出 租 车 , 财 务 一 律 按 照 公 交 费 费 用 报 销 。 但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允 许

26、 乘 坐 出 租 车 :( 1) 因 公 携 带 贵 重 、 大 宗 物 品 搬 运 困 难 或 巨 额 现 金 的 ;( 2) 接 送 重 要 客 户 ( 有 客 户 同 行 的 ) ;( 3) 任 务 时 间 紧 迫 , 不 乘 出 租 车 难 以 完 成 任 务 的 ;( 4) 任 务 目 的 地 没 有 公 交 车 可 到 达 的( 5) 由 于 工 作 , 夜 间 无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可 能 影 响 人 身 安 全 的 ;9、 员 工 报 销 的 士 票 时 , 必 须 在 票 据 反 面 详 细 填 写 事 由 、 及 打 的 原 因 。10、 员 工 报 销 的 所

27、有 交 通 费 用 , 票 据 反 面 都 必 须 详 细 注 明 乘 车 日 期 、 起 讫 点 , 否 则 , 财 务 一 律拒 收 。第二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一 、 报 销 范 围 : 适 用 于 公 司 国 内 出 差 的 报 销 。二 、 出 差 审 批 办 法 :规章管理制度8( 1) 出 差 申 请 程 序 : 因 工 作 需 要 出 差 , 无 论 是 否 借 款 , 出 差 前 均 应 填 写 出 差 申 请 单 ,明 确 出 差 任 务 、 出 行 路 线 、 预 计 出 差 时 间 及 随 行 人 员 等 相 关 事 宜 , 出 差 申 请 单 应 由 部 门 主 管 、行

28、 政 部 负 责 人 、 总 经 理 审 核 签 字 。 未 经 过 审 批 的 , 不 予 借 支 和 报 销 差 旅 费 。 出 差 申 请 单 由 财 务部 留 存 , 并 作 为 差 旅 费 报 销 核 对 依 据 。( 2) 差 旅 费 报 销 程 序 : 经 批 准 出 差 办 事 人 员 , 应 如 实 填 写 差 旅 费 报 销 单 , 并 列 明 事 由 、时 间 、 线 路 后 交 财 务 部 审 核 , 再 经 部 门 主 管 、 总 经 理 签 字 , 才 能 予 以 报 销 。三 、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公 司 对 出 差 人 员 依 据 出 差 期 限 分

29、 两 种 差 旅 补 助 形 式 : 短 期 出 差 补 助 方 式 和 长 期 出 差 补 助 方 式1、 短 期 出 差 : 出 差 期 限 在 一 周 之 内( 1) 出 差 人 员 出 差 期 间 产 生 的 通 讯 费 、 住 宿 费 、 餐 费 一 律 不 再 另 行 报 销( 2) 出 差 人 员 报 销 差 旅 费 的 计 算 方 式 : 交 通 费 +差 旅 补 助 费 *出 差 天 数( 3) 出 差 天 数 : 从 到 达 出 差 目 的 地 日 期 开 始 算 起 , 依 据 出 差 人 员 提 供 的 住 宿 票 据 来 算 天 数 。如 遇 返 程 车 票 日 期

30、为 当 天 的 12: 00-20: 00 之 间 , 则 返 程 日 只 报 销 生 活 费 补 助 ( 补 助 标 准 按 长期 出 差 的 生 活 费 补 助 标 准 ) 。( 4) 、 差 旅 补 助 标 准注 : a、 特 区 城 市 指 : 北 京 , 上 海 , 广 州 , 深 圳 , 天 津 b、 因 特 殊 情 况 超 标 ,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方 可 报 销 。( 5) 员 工 报 销 差 旅 费 时 , 必 须 提 供 住 宿 票 据 ( 发 票 或 收 据 ) , 否 则 一 律 按 2 人 同 性 别 出 差补 助 标 准 。2、 长 期 出 差 : 项 目

31、 施 工 期 , 需 员 工 长 驻 项 目 施 工 城 市 时 采 用 长 期 出 差 补 助 方 式( 1) 长 驻 项 目 施 工 城 市 的 , 必 须 采 取 租 房 形 式 , 房 租 由 公 司 承 担 全 部 承 担 。( 2) 首 批 到 达 城 市 的 员 工 负 责 在 项 目 工 地 附 近 寻 找 短 期 租 房 , 跟 房 东 签 定 短 期 租 赁 合 同 后 ,立 即 向 财 务 提 供 房 东 的 电 话 号 码 及 房 东 的 银 行 帐 号 , 房 租 直 接 由 财 务 转 帐 支 付 。 如 遇 房 东 无 法 提供 银 行 帐 号 者 , 可 以 由

32、 负 责 租 房 的 员 工 直 接 支 付 , 但 报 销 差 旅 费 时 必 须 提 供 租 房 合 同 。城 市 补 助 标 准 备 注县 级 市 120一 般 地 级 市 150省 会 城 市 180特 区 城 市 2401、 表 中 为 1 人 每 天 出 差 标 准 ;2、 2 人 同 性 别 人 员 每 人 每 天 出 差标 准 =1 人 出 差 标 准 *80%;规章管理制度9( 2) 出 差 人 员 报 销 差 旅 费 的 计 算 方 式 : 交 通 费 +出 差 生 活 补 助 费 *出 差 天 数 +房 租 。( 3) 出 差 天 数 : 从 到 达 出 差 目 的 地

33、日 期 开 始 算 起 , 依 据 出 差 人 员 提 供 的 住 宿 票 据 来 算 天 数 。如 遇 返 程 车 票 日 期 为 当 天 的 12 点 之 后 , 则 返 程 日 也 算 进 出 差 天 数 。( 4) 、 出 差 生 活 费 补 助 标 准( 5) 通 讯 费 补 助 , 视 出 差 期 限 的 长 短 而 定 , 补 助 费 在 当 月 工 资 中 体 现 ( 注 : 出 差 期 间 的 通 讯发 票 打 印 交 财 务 ) 。3、 出 差 往 返 时 乘 座 交 通 工 具 标 准员 工 的 出 差 工 具 , 公 司 将 视 情 况 而 定 。4、 差 旅 费 报

34、销 原 则( 1) 在 出 差 过 程 中 因 业 务 工 作 需 要 使 用 招 待 费 应 先 征 得 总 经 理 同 意 , 财 务 部 方 可 审 核 报 销 。报 销 时 须 单 独 填 报 , 要 求 写 明 发 生 费 用 原 因 、 被 招 待 对 象 、 就 餐 金 额 。( 2) 出 差 人 员 必 须 保 留 完 整 的 车 ( 飞 机 ) 票 , 票 面 上 必 须 有 时 间 、 车 次 、 金 额 , 否 则 一 律不 予 报 销 。( 3) 出 差 的 行 程 路 线 须 与 出 差 申 请 单 上 标 明 路 线 相 符 。( 4) 出 差 人 员 一 般 不

35、得 乘 坐 飞 机 , 经 批 准 才 能 乘 坐 飞 机 , 其 乘 坐 往 返 机 场 的 专 线 客 车 费 用可 凭 票 报 销 。( 5) 出 差 人 员 随 车 ( 包 括 因 工 作 需 要 随 货 车 ) 乘 坐 到 目 的 地 , 未 发 生 车 ( 飞 机 ) 票 ; 公 司不 再 报 销 车 费 。 7、 其 他 规 定 员 工 因 公 出 差 可 到 公 司 财 务 部 借 款 , 借 款 人 应 填 写 领 款 单 , 根 据 出 差 申 请 单 确 定 借款 金 额 。 领 款 单 凭 出 差 申 请 单 经 财 务 出 纳 、 总 经 理 审 核 批 准 方 可

36、执 行 。 同 时 财 务 部 实 行 “前帐 不 清 、 后 帐 不 借 ”的 原 则 。第 3 条 付款制度城 市 补 助 标 准县 级 市 30一 般 地 级 市 30省 会 城 市 40特 区 城 市 50规章管理制度10工 程 款 、 设 备 款 、 材 料 款 等 金 额 较 大 的 款 项 , 需 由 经 办 人 填 写 付 款 申 请 单 , 经 财 务 、 项 目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签 字 后 , 交 财 务 人 员 支 付 款 项 。第 九 章 车 辆 管 理 制 度第一条 私车公用制度1、 普 通 员 工 的 私 车 因 紧 急 公 差 需 要 调

37、 用 时 , 用 车 人 必 须 将 出 行 前 和 返 回 后 的 车 子 里 程 表 拍 照 ,回 公 司 后 , 将 照 片 传 至 行 政 部 。 行 政 部 每 月 将 私 车 公 用 的 里 程 总 数 统 计 一 次 , 并 按 1 元 /公 里 补 贴给 私 车 车 主 。 补 贴 金 在 发 放 当 月 工 资 中 体 现 。2、 公 司 领 导 的 私 车 , 因 经 常 用 于 公 差 , 公 司 将 与 车 主 另 行 协 商 补 贴 方 式 。第二条 公车公用制度1、 用 车 流 程因 公 差 需 用 车 时 , 用 车 人 必 须 详 细 填 写 用 车 申 请 单

38、 , 经 总 经 理 签 字 后 , 行 政 部 方 可 派 车 。2、 用 车 管 理(1) 、用车人员出车一律必须凭行政部签字后的用车申请单 (特殊情况除外) ,严禁出私车。(2)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将车钥匙交至行政部,出车人员不得公车私用。(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用车人员(或随车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用车人员(或随车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3、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及违章(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由公司承担;因公差用车产生的过路过桥费、油费、停车费,用车人员必须凭发票、 出车申请单报销。(2) 用车人员(或随车驾

39、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或因驾驶不当造成车辆损坏需要维修的,驾驶员须承担维修费用的 50%。(3) 用车人员(或随车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 ,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由用车人员(或随车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第十章 附则1、 本 制 度 由 员 工 大 会 讨 论 和 审 议 通 过 并 公 示 张 贴 , 向 全 体 员 工 公 告 。2、 本 制 度 从 2013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未 尽 事 宜 以 各 部 门 各 项 业 务 具 体 规 定 为 准 , 以 及 后续 有 相 关 制 度 更 新 的 , 以 最 新 版 本 为 准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