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章 整式第一节 整式的概念9.1 字母表示数9.2 代数式一、代数式:用括号和运算符号把数或表示数的字母连接而成的式子叫代数式。单独的数或字母也是代数式。二、代数式的书写:1、代数式中出现乘号通常写作“*”或省略不写,但数与数相乘不遵循此原则。2、数字与字母相乘,数字写在字母前面,而有理数要写在无理数的前面。3、带分数应写成假分数的形式,除法运算写成分数形式。4、相同字母相乘通常不把每个因式写出来,而写成幂的形式。5、代数式不能含有“=、 、 、”符号。9.3 代数式的值: 用数值代替代数式中的字母,按照代数式的运算关系计算出的结果,叫代数式的值。注意:1、代数式中省略了乘号,带入数值后应
2、添加 。2、若带入的值是负数时,应添上括号。3、注意解题格式规范,应写“当时,原式=”.4、在实际问题中代数式所取的值应使实际问题有意义。9.4 整式1、由数与字母的乘积组成的代数式称为单项式。单独一个数或字母,也是单项式。2、系 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3、单项式的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4、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其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5、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里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 次数6、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第二节 整式的加减9.5 合并同类项1、同类项:所含字母相
3、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2、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一个多项式合并后含有几项,这个多项式就叫做几项式。3、合并同类项的法则是:把同类项的系数相加的结果作为合并后的系数,字母和字母的指数不变。9.6 整式的加减1、去括号法则:(1)括号前面是“号,去掉“号和括号,括号里各项的不变号;+(ax-by+c)= ax-by+c(2)括号前面是“号,去掉“号和括号,括号里的各项都变号。-(ax-by+c)=- ax+by-c2、添括号法则(1)所添括号前面是“+” 号,括到括号里的各项都不变符号;ax-by+c=+(ax-by+c)(2)所添括号前面是
4、“”号,括到括号里的各项都改变符号。ax-by+c=-(-ax+by-c)第三节 整式的乘法9.7 同底数幂的乘法同底数幂的乘法 aman =am+n (m、n 都是正整数)。同底数幂相乘,底数不变,指数相加9.8 幂的乘方(am)n =amn (m、n 都是正整数) 幂的乘方,底数不变,指数相乘9.9 积的乘方(ab)n =anbn (n 都是正整数) 积的乘方等于各因式乘方的积注意:1、a 0 =1(a0)任何一个不等于零的数的零指数幂都等于 1。 2、a -p=1/ap (a0,p是正整数) 任何一个不等零的数的-p(p 是正整数)指数幂,等这个数的 p 指数幂的倒数。9.10 整式的乘
5、法:、单项式与单项式相乘:单项式与单项式相乘,把它们的系数、相同字母分别相乘,对于只在一个单项式里含有的字母,则连同它的指数作为积的一个因式。、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就是根据分配率用单项式去乘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即()。注意:单项式乘多项式实际上是用分配率向单项式相乘转化。、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先用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乘另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即() ()。第四节 乘法公式9.11 平方差公式1、内容:()()2、意义:两个数的和与这两个数的差的乘积,等于这两个数的平方差。3、特征:、左边是两个二项式相乘,这两项中有一项相同,另
6、一项互为相反数;、右边是乘式中两项的平方差;、公式中的和可以使有理数,也可以是单项式或多项式。4、几何意义:平方差公式的几何意义也就是图形变换过程中面积相等的表达式。5、拓展:、立方和公式: () ( ) ;、立方差公式: () ( ) 。() ( )- 。9.12 完全平方公式:1、内容:();()。2、意义:两数和的平方,等于它们的平方和,加上它们积的倍。两数差的平方,等于它们的平方和,减去它们积的倍。3、特征:、左边是一个二项式的完全平方,右边是一个二次三项式,其中有两项是公式左边二项式中每一项的平方,另一项是左边二项式中两项乘积的倍,可简记为“首平方,尾平方,积的倍在中央。 ”、公式中
7、的、可以是单项式,也可以是多项式。4、推广:.() c;.() ;.() 。第五节 因式分解一、因式分解的意义:把一个多项式化为几个整式积的形式,这种变形叫做把这个多项式因式分解,也叫做把这个多项式分解因式,即多项式化为几个整式的积。2、注意:1、因式分解的要求:.结果一定是积的形式,分解的对象是多项式;.每个因式必须是整式;.各因式要分解到不能分解为止。2、因式分解与整式乘法的关系:是两种不同的变形过程,即互逆关系。9.13 提取公因式法:1、提公因式法分解因式:() ,这个变形就是提公因式法分解因式。这里的可以代表单项式,也可以代表多项式,称为公因式。2、确定公因式方法:系数:取多项式各项
8、系数的最大公约数。字母(或多项式因式):取各项都含有的字母(或多项式因式)的最低次幂。9.14 公式法1、利用公式法分解因式:.平方差公式:()() 。.完全平方公式:(); () 。.立方和与立方差公式:() ( ) ; () ( ) 。2、注意:(1)公式中的字母、可代表一个数、一个单项式或一个多项式。(2)选择使用公式的方法:主要从项数上看,若多项式是二项式应考虑平方差或立方和、立方差公式;若多项式是三项式,可考虑用完全平方公式。9.15 十字相乘法十字相乘法:利用十字交叉线来分解系数,把二次三项式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十字相乘法。即()() () 。9.16 分组分解法、将多项式的项适当的
9、分组后,组与组之间能提公因式或运用公式分解。、适用范围:适合四项以上的多项式的分解。分组的标准为:分组后能提公因式或分组后能运用公式。其他方法:求根公式法:若 a2+ ( ) 的两根是 、 ,2+=(- ) (- ) 。 因式分解的一般步骤及注意问题:、对多项式各项有公因式时,应先提供因式。、多项式各项没有公因式时,如果是二项式就考虑是否符合平方差 公式;如果是三项式就考虑是否符合完全平方公式或二次三项式的 因式分解;如果是四项或四项以上的多项式,通常采用分组分解法。 分解因式,必须进行到每一个多项式都不能再分解为止。 第六节 整式的除法9.17 同底数幂的除法同底数幂的除法: aman=am
10、-n (a0,mn 都是正整数,且 mn) 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注意:1、a 0 =1(a0)任何一个不等于零的数的零指数幂都等于 1。 2、a -p=1/ap (a0,p是正整数) 任何一个不等零的数的-p(p 是正整数)指数幂,等这个数的 p 指数幂的倒数。9.18 单项式除以单项式:单项式与单项式相除的法则:单项式与单项式相除,把系数、同底数幂分别相除,作为商的因式,对于只在被除式里含有的字母,则连同它的指数作为商的一个因式。注意:1、两个单项式相除,只要将系数及同底数幂分别相除即可。2、只在被除式里含有的字母不不要漏掉。9.19 多项式与单项式相除:多项式与单项式相除的法
11、则:一般地,多项式除以单项式,先把这个多项式的每一项除以这个单项式,再把所得的商相加,即( + + + ) = + + + 注意:这 个 法 则 的 使 用 范 围 必 须 是 多 项 式 除 以 单 项 式 , 反 之 , 单 项 式 除 以多 项 式 是 不 能 这 样 计 算 的 。整式的混合运算:关键是注意运算顺序,先乘方,在乘除,后加减,有括号时,先去小括号,再去中括号,最后去大括号,先做括号里的。 内容整理第十章 分 式第一节 分式的意义10.1 分式的意义两个整式 A/B 相除,即 AB 时,可以表示为 A/B。如果 B 中含有字母,那么 A/B 叫做分式。A 叫做分式的分子,B
12、 叫做分式的分母。如果一个分式的分母为零,那么这个分式无意义。10.2 分式的基本性质 整式和分式统称为有理式:整式即有理式分式分式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为 0 的整式,分式的值不变。用式子表示为: CBACBA(A ,B,C 为整式,且B、C0) 1、约分 :把一个分式的分子和分母的公因式约去,这种变形称为分式的约分。2、分式的约分步骤:、如果分式的分子和分母都是或者是几个乘积的形式,将它们的公因式约去。、分式的分子和分母都是将分子和分母分别,再将公因式约去。注:公因式的提取方法:取分子和分母系数的,字母取分子和分母共有的字母,指数取公共字母的最小指数,即为它们的公因式。3、
13、 一 个 分 式 的 分 子 和 分 母 没 有 公 因 式 时 , 这 个 分 式 称 为 最 简 分 式 。 约 分 时 , 一 般将 一 个 分 式 化 为 最 简 分 式 。4、 通分 :把几个异分母分式分别化为与原分式值相等的同分母分式,叫做分式的通分。5、分式的通分步骤:先求出所有分式分母的最简公分母,再将所有分式的分母变为最简公分母。同时各分式按照分母所扩大的倍数,相应扩大各自的分子。 注:最简公分母的确定方法:系数取各因式系数的最小公倍数,相同字母的及单独字母的幂的乘积。注:(1)、约分和通分的依据都是分式的基本性质。(2)、分式的约分和通分都是互逆运算过程。第二节 分式的运算
14、10.3、分式的运算: 1、分式的乘法法则:两个分式相乘,把分子相乘的积作为积的分子,把分母相乘的积作为积的分母,用字母表示为: bdac(b0,d0 )2、分式的除法法则:( 1) 、 两 个 分 式 相 除 , 把 除 式 的 分 子 和 分 母 颠 倒 位 置 后 再 与 被 除 式 相 乘 , 如 bcad(2) 、除以一个分式,等于乘以这个分式的倒数,如cad异分母分式通分时,关键是确定公分母,通常取各分母所有因式的最高次幂的积作为公分母,这样的公分母叫做最简公分母。10.4 分式的加减1、同分母分式加减法则:同分母的分式相加减,分母不变,把分子相加减。用字母表示为:cba2、异分母
15、分式加减法则:异分母的分式相加减,先通分,化为同分母的分式,然后再按同分母分式的加减法法则进行计算。用字母表示为: bdca10.5 分 式 方 程1、分式方程的意义:分母中含有未知数的方程叫做分式方程。 2、分式方程的解法:、去分母(方程两边同时乘以最简公分母,将分式方程化为整式方程) ;、按解整式方程的步骤求出未知数的值;、验根(求出未知数的值后必须验根,因为在把分式方程化为整式方程的过程中,扩大了未知数的取值范围,可能产生增根) 。3、可以化为一元二次方程的分式方程10.6 整数指数幂及其运算 内 容 整 理 第十一章 图形的运动第一节 图形的平移1、平移的定义:在平面内,将一个图形沿某
16、个方向移动一定的距离,这样的图形运动称为平移(Translation)。平移后各对应点之间的距离叫做图形平移的距离。关键:a. 平移不改变图形的形状和大小(也不会改变图形的方向,但改变图形的位置)。b. 图形平移三要素:原位置、平移方向、平移距离。2、平移的规律( 性质):经过平移,对应点所连的线段平行且相等,对应线段平行且相等、对应角相等。注意:平移后,原图形与平移后的图形全等。3、简单的平移作图:平移作图要注意:、方向;、距离。整个平移作图,就是把整个图案的每一个特征点按一定方向和一定的距离平行移动。第二节 图形的旋转1、旋转的定义:在平面内,将一个图形饶一个定点沿某个方向转动一个角度,这
17、样的运动叫做图形的旋转(Circumrotate )。这个定点称为旋转中心;转动的角称为旋转角。关键:a. 旋转不改变图形的形状和大小(但会改变图形的方向,也改变图形的位置)。b. 图形旋转四要素:原位置、旋转中心、旋转方向、旋转角。2、旋转的规律( 性质):经过旋转,图形上的每一个点都绕旋转中心沿相同方向转动了相同的角度,任意一对对应点与旋转中心的连线所成的角都是旋转角,对应点到旋转中心的距离相等。(旋转前后两个图形的对应线段相等、对应角相等。)注意:旋转后,原图形与旋转后的图形全等。3、简单的旋转作图:旋转作图要注意:、旋转方向;、旋转角度。整个旋转作图,就是把整个图案的每一个特征点绕旋转
18、中心按一定的旋转方向和一定的旋转角度旋转移动。3、图案的分析与设计、首先找到基本图案,然后分析其他图案与它的关系,即由它作何种运动变换而形成。、图案设计的基本手段主要有:轴对称、平移、旋转三种方法。4、旋转对称图形:把一个图形绕着一个定点旋转一个角度 后,与初始图形重合,这种图形叫做旋转对称图形,这个定点叫做旋转对称中心,旋转的角度叫做旋转角(旋转角 满足 00 时, ( )=a, ( )=a.aa当 a0时, =a;2当 a0时, =-|a|12.3 立方根和开立方如果一个数的立方等于 a,那么这个数叫做 a 的立方根,用“ ”表示3a读作“三次根号 ” 。 中的 叫做被开方数, “3”叫做
19、根指数。3求一个数 的立方根的运算叫做开立方。正数的立方是一个正数,负数的立方是一个负数,零的立方等于零,所以正数的立方根是一个正数,负数的立方根是一个负数,零的立方根是零。任意一个实数都有立方根,而且只有一个立方根。12.4 n 次方根如果一个数的 n 次方 (n 是大于 1 的整数)等于 ,那么这个数叫做 的 n次方根。当 n 为奇数时,这个数为 的奇次方根;当 n 为偶数时,这个数为 的偶次方根求一个数 的 n 次方跟的运算叫做开 n 次方, 叫做被开方数,n 叫做根指数。实数 的奇次方根有且只有一个,用“ ”表示,其中被开方数 是任na意一个实数,根指数 n 是大于 1 的奇数。正数
20、的偶次方根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正 n 次方根用“ ”表示,na负 n 次方根用 “ ”表示,其中被开方数 0,根指数 n 是正偶数(当nan=2 时,在 中省略 n)。负数的偶次方根不存在。零的 n 次方根等于零,表示为 =0n0“ ”读作“n 次根号 ” a第三节 实数的运算12.5 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数1、有理数范围内绝对值、相反数意义:一个实数在数轴上所对应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的绝对值。实数 a的绝对值记作。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的两个数记作互为相反数;零的相反数是零,非零实数 的相反数是。2、实数大小的比较:负数小于零;零小于正数。两个正数,绝对值大的数较大;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
21、数较小。从数轴上看,右边的点所表示的数总比左边的点所表示的数大。3、两点间的距离:在数轴上,如果点 A、点 B 所对应的数分别为 、b,那么 A、B 两点的距离AB=b 。12.6 实数的运算设 0,b0,可知(a b) 2=(a )(b)=b。根据平方根的意义,得 = 。同理: = 近似数与准确数的接近程度即近似程度。对近似程度的要求,叫做精确度。对于一个近似数,从左边第一个不是零的数字起,往右到末位数字为止的所有数字,叫做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第四节 分数指数幂1、分数指数幂 nmna(a0)n (a0) 其中 m、n 为正整数, n1。有理数指数幂有下列性质:设 b,b0,p、q 为有理
22、数,那么(1) 、qpaa,qpqpa(2) 、 pqpa(3) 、 ppb,pba本章小结第十三章 相交线、平行线第一节 相交线13.1 邻补角,对顶角1、相交线的定义:在同一平面内,如果两条直线只有一个公共点,那么这两条直线叫做相交线。 2、对顶角的定义:一个角的两边分别是另一个角的两边的反向延长线,这两个角叫做对顶角。对顶角的性质:对顶角相等。3、邻补角的定义:有公共顶点和一条公共边,并且互补的两个角称为邻补角。邻补角的性质:邻补角互补。4、平行线的概念: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平行公理: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平行公理的推论:如果两条直线都和第
23、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平行。13.2 垂线1、 垂 线 的 定 义 : 垂 直 是 相 交 的 一 种 特 殊 情 形 , 两 条 直 线 互 相 垂 直 , 其 中 的 一 条 直 线 叫 做另 一 条 直 线 的 垂 线 , 它 们 的 交 点 叫 做 垂 足 。垂线的性质:性质 1: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性质 2:垂线段最短。3、垂线与斜线通过操作实践,所得到的结果说明垂线有这样的基本性质:在平面内经过直线上或直线外地一点作已知直线的垂线可以作一条,并且只能作一条。4、点到直线的距离:直线外一点到这条直线的垂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个点到直线的距离。联结直线外一点与直线
24、上各点得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简单地说:垂线段最短。13.3 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三线八角)1、同位角:两个角都在两条被截线同侧,并在截线的同旁,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同位角。2、内错角:两个角都在两条被截线之间,并且在截线的两旁,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内错角。3、同旁内角:两个角都在两条被截线之间,并且在截线的同旁,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同旁内角。第 2 节 平行线13.4 平行线的判定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平行线具有以下基本性质:经过直线外地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内错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
25、平行。(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旁内角互补,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13.5 平行线的性质1、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位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2、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内错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3、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旁内角互补。 (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4、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对于直线 、 、 ,如果 ,那么 。被称为平行的传递性)abccba/,ca/5、两条平行线中,任意一条直线上的所有点到另一条直线的距离都是一个定值,这个定值叫做这两条
26、平行线间的距离。第十四章 三角形第一节 三角形的有关概念与性质14.1 三角形的有关概念1、三角形的有关线段三角形的高,中线,角平分线2、三角形的分类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不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14.2 三角形的内角和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 。180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与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与它不相邻的内角。三角形的外角和等于 。360第二节 全等三角形14.3 全等三角形的概念与性质能够重合的两个图形叫做全等形。两个三角形是全等形,就说它们是全等三角形。两个全等三角形,经过运动后一定重合,相互重合的顶点叫做对应顶点;相互重合的边叫做对应
27、边;相互重合的角叫做对应角。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相等,对应角相等。14.4 全等三角形的判定判定方法 1 在两个三角形中,如果有两条边及它们的夹角对应相等,那么这两个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S.A.S) 。判定方法 2 在两个三角形中,如果有两个角及它们的夹边对应相等,那么这两个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A.S.A) 。判定方法 3 在两个三角形中,如果有两个角及其中一个角的对边对应相等,那么这两个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A.A.S) 。判定方法 4 在两个三角形中,如果有三条边对应相等,那么这两个三角形全等(简记为 S.S.S) 。斜 边 和 一 条 直 角 边 对 应 相 等 的 两 个 直 角 三 角
28、形 全 等 , 简 写 成“斜 边 、 直 角 边 ”和“HL”。、不能识别两个三角形全等,识别两个三角形全等时,必须有边的参与,如果有两边一角对应相等时,角必须是两边的夹角。三角形全等的证明思路找夹角.已知两边 找直角找另一边找边的对角.已知一边一角 边为角的邻边 找夹角的另一边找夹边的另一角边为角的对边找任意一角.已知两角 找夹边找任意一边第三节 等腰三角形14.5 等腰三角形的性质等腰三角形的两个底角相等(简称“等边对等角” ) 。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平分线、底边上的中线、底边上的高互相重合(简称为“等腰三角形的三线合一” ) 。等腰三角形是轴对称图形,它的对称轴是顶角平分线所在的直线。14
29、.2 等腰三角形的判定如果一个三角形有两个角相等,那么这两个角所对的边也相等,这个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简称为“等角对等边” ) 。14.3 等边三角形等边三角形是特殊的等腰三角形,它的三边都相等。等边三角形的性质:等边三角形的每个内角等于 。60判定等边三角形的方法:(1)三个内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2)有一个角等于 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60、不能识别两个三角形全等,识别两个三角形全等时,必须有边的参与,如果有两边一角对应相等时,角必须是两边的夹角。1、 线段的垂直平分线 :定理: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点与线段两端距离相等。与线段两端距离相等的点在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上。注意:三角
30、形三边的垂直平分线相交于一点,这点到三角形三个顶点的距离相等。2、 等腰三角形 :性质 :等腰三角形两个底角相等,简称“等边对等角” 。等腰三角形顶角的平分线垂直平分底边推论:等边三角形三个内角相等,每一个内角都等于 60。定理 :如果一个三角形有两个角相等,那么这两个角所对的边相等,简称“等角对等边” 。推论 :三个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有一个角是 60的等腰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定理 :在直角三角形中,如果一个锐角等于 30,那么它所对的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3、 角的平分线 :定理 :角平分线上任意一点到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在一个角的内部,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的点在这个角的平分线上。
31、第十五章 平面直角坐标系第1节 平面直角坐标系15.1 平面直角坐标系在平面内取一点 ,过点 画两条互相垂直的数轴,且使它们以点 为公共原点。这样,就在平面内建立了一个直角坐标系。通常,所画的两条数轴中,有一条是水平放置的,它的正方向向右,这条数轴叫做横轴(记作 轴) ;另一条是铅直放置的,它的正方向向上,这条轴叫做纵轴(记作 轴) 。如图所示,记作平面直角坐标系 ;点 叫做坐标原点(简称原点) , 轴和 轴统称为坐标轴。在平面直角坐标系 xOy 中,点 P 所对应的有序实数对(ab)叫做点 P 的坐标,记作 P( a,b),其中 叫做横坐标,b 叫做纵坐标。象限的划分:经过点 A(a,b)且
32、垂直于 x 轴的直线可以表示为直线 x=,经过点 A(a,b)且垂直于 y 轴的直线可以表示为直线 y=b.第2节直角坐标平面内点的运动15.2 直角坐标平面内点的运动点的坐标有了平面直角坐标系,平面内的点就可以用一个有序数对来表示,a 点对应 x 轴的数值为横坐标,b 点对应 y 轴的数值为纵坐标,有序数对就叫做 点 A的坐标,记作(a,b ) 。在直角坐标平面内,平行于 x 轴的直线上的两点 A( ,y)、B( ,y)的距离AB= ;平行于 y 轴的直线上的两点 C(x, )、D(x, )的距离CD= .点的平移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m0)将点(x,y)向右平移 m 个单位长度,可以得到对
33、应点( xm ,y) ; 将点(x,y)向左平移 m 个单位长度,可以得到对应点( xm,y) ; 将点(x,y)向上平移 m 个单位长度,可以得到对应点( x,ym) ; 将点(x,y)向下平移 m 个单位长度,可以得到对应点( x,ym) 。坐标平面图坐标平面图是由两条坐标轴和四个象限构成的,也可以说坐标平面内的点可以分为六个区域:x 轴上,y 轴上,第一象限,第二象限,第三象限,第四象限。在这六个区域中,除 x 轴与 y 轴的一个公共点(原点)之外,其他区域之间都没有公共点。建立了直角坐标系的平面叫做直角坐标平面(简称坐标平面) 。这样,原来平面内的点都可以用有序实数对来表示。在平面直角
34、坐标系 中,点 所对应的有序实数对 叫做点 的坐标,记作 ,其中 叫做横坐标, 叫做纵坐标。原点 的坐标是 。 的坐标是 , 的坐标是 。在 平 面 直 角 坐 标 系 中 对 称 点 的 特 点 : 关 于 x 成 轴 对 称 的 点 的 坐 标 , 横 坐 标 相 同 , 纵 坐 标 互 为 相 反 数 。( 横 同 纵 反 ) 关 于 y 成 轴 对 称 的 点 的 坐 标 , 纵 坐 标 相 同 , 横 坐 标 互 为 相 反 数 。( 横 反 纵 同 ) 关 于 原 点 成 中 心 对 称 的 点 的 坐 标 , 横 坐 标 与 横 坐 标 互 为 相 反 数 , 纵 坐 标与 纵 坐 标 互 为 相 反 数 。 ( 横 纵 皆 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