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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和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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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和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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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附件 7: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为规范化妆品原料技术要求,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管相关规定,编写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以下称要求),针对性地规定了聚丙烯酰胺的安全性要求及检验方法,其他相关要求及检验方法按相应规定执行。1. 基本信息1.1 名称聚丙烯酰胺1.1.1 INCI 名称及其 ID 号POLYACRYLAMIDEID:24011.1.2 INCI 标准中文译名聚丙烯酰胺1.1.3 化学系统命名法名称2-Propenamide, homopolymer;2-丙烯酰胺均聚物1.2 登记号1.2.1 CAS 登记号9003-05-8 1.2.2 EINECS 号

    2、202-173-7 21.3 化学通式和报道的平均分子量化学通式:(C 3H5NO)x报道的平均分子量:30,000-12,000,000 (Isacoff 1973)8,000,000-20,000,000 (SNF 2000)2. 技术要求2.1 使用目的及适用范围可用作成膜剂、粘合剂、润滑剂和发用定型剂等,广泛用于化妆品中。2.2 限制要求2.2.1 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限制要求丙烯酰胺单体是化妆品中的禁用组分,不得作为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作为聚丙烯酰胺类原料中的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在驻留类护肤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为0.1mg/kg;在其他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为0.5mg/

    3、kg。2.2.2 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的限量应对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含量进行必要的安全性风3险评估分析,以保证产品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安全危害。3. 检验方法3.1 鉴别试验方法红外吸收光谱(溴化钾压片法),在波数 3380cm-1、1660cm-1(酰胺)、1610cm -1、1460cm-1 和 1130cm-1 附近有特征吸收峰。3.2 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的测定方法3.2.1 适用范围本方法规定了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CAS:79-06-1)的方法。3.2.2 方法提要样品经过提取后,用液相色谱-串

    4、联质谱法测定,以多反应离子监测模式进行监测,采用特征离子丰度比进行定性,丙烯酰胺与内标峰面积比定量。本方法对丙烯酰胺的检出限为 0.00005 g,定量下限为 0.0002 g;若取 0.2 g 样 品测定,本方法对丙烯酰胺的检出浓度为 0.005 mg/kg,最低定量 浓度为 0.025 mg/kg。3.2.3 试剂和材料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去离子水。3.2.3.1 丙烯酰胺,纯度 99.0 %。3.2.3.2 氘代丙烯酰胺(2,3,3-D3),纯度 98 %。3.2.3.3 醋酸铵。3.2.3.4 乙腈,色谱纯。43.2.3.5 甲醇,色谱纯。3.2.3.6 空白阴性样品

    5、:选择不含丙烯酰胺单体的聚合物原料作为空白阴性样品。3.2.3.7 乙腈溶液(乙 腈)= 10%:量取 10 mL 乙腈(3.2.3.4)于 100 mL 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混匀。3.2.3.8 醋酸铵溶液 (醋酸铵)= 0.02 mol/mL:称取醋酸铵0.08 g,置 50 mL 量瓶中,加水溶解并定容至刻度,即得浓度约为 0.02 mol/mL 的醋酸 铵溶液。3.2.3.9 丙烯酰胺标准 储备溶液(丙烯酰胺)= 0.5 g/L: 精密称取丙烯酰胺标准品(3.2.3.1)50 mg(精确到 0.1 mg)置 100 mL 量瓶中,加乙腈溶液(3.2.3.7)使溶解并定容至刻度,摇匀

    6、,即得质量浓度为 0.5 g/L 的丙烯酰胺标准储备 溶液。3.2.3.10 丙烯酰胺系列标准溶液:按照表 1 操作,分别精密量取一定体积的丙烯酰胺标准储备溶液(3.2.3.9)于 10 mL 量瓶中,以乙腈溶液(3.2.3.7)稀释并定容至刻度,得系列浓度丙烯酰胺的标准溶液。3.2.3.11 内标工作溶液:精密称取氘代丙烯酰胺标准品 10 mg(精确到 0.1 mg)置 100 mL 量瓶中,加乙 腈溶液(3.2.3.7)使溶解并定容至刻度,摇匀,即得质量浓度为 100 g/mL 的氘代丙烯酰胺储备溶液,然后精密量取氘代丙烯酰胺储备溶液 1mL 置 10 mL 量瓶中,加乙腈溶液(3.2.3

    7、.7)使溶解并定容至刻度,摇匀,即得质量浓度为 2 g/mL 的氘代丙烯酰胺内 标工作溶液。53.2.3.12 丙烯酰胺加入空白阴性样品标准溶液:取空白阴性样品 6 份,每份约 0.20 g(精确至 0.001 g)于 5 mL 塑料离心管中,分别加浓度为 2 g/mL 的内标溶液 50 L,涡旋 30 s,再分别加丙烯酰胺系列标准溶液适量,涡旋 30 s;然后加 0.15 mL 0.02 mol/L 的醋酸铵水溶液, 涡旋 30 s。再加 2.0 mL 乙腈,涡旋 60 s后,以 10000 rpm 离心转速 10 min,取上清液,氮气吹干,残渣加 2 mL 色谱流动相复溶,涡旋 60 s

    8、,以 10000 rpm 转速离心 5 min,取上清液, 经 0.45 m 微孔滤膜过滤 后,滤液作为待测液,备用, 使得丙烯酰胺的浓度为 0.025 g/g、0.05 g/g、0.25 g/g、1.25 g/g、6.25 g/g、2.6 g/g。3.2.4 仪器3.2.4.1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3.2.4.2 分析天平:感量 0.001 g。3.2.4.3 超声波清洗仪。3.2.4.4 离心机3.2.5. 测定步骤3.2.5.1 样品处理称取聚丙烯酰胺样品约 0.20 g (精确至 0.001 g),于 5 mL塑料离心管中,加浓度为 2 g/mL 的内标 溶液 50 L,

    9、涡旋 30 s;然后加 0.15 mL 0.02 mol/L 的醋酸铵水溶液,涡旋 30 s,再加2.0 mL 乙腈,涡旋 60 s 后,以 10000 rpm 转速离心 10 min,取上清液,氮气吹干,残渣加 2 mL 色谱流动相复溶,涡旋 60 s,以610000 rpm 转速离心 5 min,取上清液, 经 0.45 m 微孔滤膜过滤后,滤液作为待测液,备用。3.2.5.2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分析条件3.2.5.2.1 色谱条件色谱柱:Waters Atlantis T3(3.5 m, 2.1 100 mm)或具有同等柱效的色谱柱;流动相:甲醇+0.1%甲酸水溶液 = 1.5

    10、+98.5,恒度洗脱 3 min;流速:0.3 mL/min;柱温:25 ;进样量:5 L。3.2.5.2.2 质谱参考条件离子源:电喷雾离子源(ESI 源); 监测模式:正离子监测模式;监测离子对及相关电压参数设定见表 2喷雾电压:50 psi; 干燥气流速:12 L/min ; 干燥气温度:350 ;毛细管电压:4000 V;0 - 1 min:不进入质谱仪分析, 1 - 2.5 min:进入质谱仪分析。3.2.5.3 定性判定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对样品进行定性判定,如果检出的7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与标准品相一致,并且所选择的监测离子对的相对丰度比与标准样品的离子对相对丰度比相一致(见表 3

    11、),则可以判断样品中存在丙烯酰胺。3.2.5.4 定量测定在“3.2.5.2”项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分析条件下,用丙烯酰胺加入空白阴性样品的系列浓度的标准溶液(3.2.3.12)分别进样,以丙烯酰胺加入空白阴性样品的系列浓度为横坐,丙烯酰胺与内标的峰面积比为纵坐标,进行线性回归,建立标准曲线,其线性相关系数应 0.99。取“3.2.5.1”项下处理得到的待测溶液进样 5 L,丙烯酰胺与内 标的峰面积比代入标准曲线,计算丙烯酰胺的质量浓度,按“3.2.6 计算” ,计算样品中丙烯酰胺的含量。3.2.5.5 平行实验 按以上步骤操作,对同一样品独立进行测定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

    12、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 15%。3.2.6 计算(丙烯酰胺)= m103式中: (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中丙 烯酰胺的含量, mg/kg;m 样品取样量,g; 代入回归方程计算得到的待测样液中丙烯酰胺的含量, g/g;83.2.7 回收率和精密度两个浓度水平的平均提取回收率在 85 - 110%,并且 RSD 小于 8(n=6),平均方法回收率在 96.6 106之间,并且 RSD 小于 8(n=6)。表 1 丙烯酰胺系列标准溶液的配制工作溶液 溶液初始浓度 量取体积 定容终体积 标准溶液终浓度储备液 (0.5 mg/mL) 5 mL 100 mL 25 g/mL标准溶液 1 (25 g/mL) 1

    13、 mL 10 mL 2.5 g/mL标准溶液 2 (25 g/mL) 1 mL 25 mL 1 g/mL标准溶液 3 (1 g/mL) 2 mL 10 mL 0.2 g/mL标准溶液 4 (0.2 g/mL) 4 mL 10 mL 80 ng/mL标准溶液 5 (0.2 g/mL) 1 mL 10 mL 20 ng/mL标准溶液 6 (80 ng/mL) 1 mL 10 mL 8 ng/mL标准溶液 7 (20 ng/mL) 2 mL 10 mL 4 ng/mL标准溶液 8 (20 ng/mL) 1 mL 10 mL 2 ng/mL表 2 三重四级杆离子对及相关电压参数设定表编号 物质名称 母

    14、离子(m/z) Frag.(V) 子离子(m/z ) CE(V)1 丙烯酰胺 72 40 55 82 氘代丙烯酰胺(内标) 75 40 58 8表 3 监测离子和离子相对丰度比监测离子对(m/z) 离子相对丰度比(%) 允 许相对偏差(%)72-58 10072-44 应用标准品测定离子相对丰度比 5072-27 应用标准品测定离子相对丰度比 5093.2.8 色谱图2x100.60.813x100.20.40.60.8Counts vs. Acquisition Time (min)1.11.21.31.41.51.61.71.81.92 2.12.22.32.4丙烯酰胺和内标标准溶液的多反

    15、应离子监测的高效液相质谱色谱图色谱峰:丙烯酰胺(T R=1.7 min),内 标(T R=1.7 min)内标丙烯酰胺10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要求编制说明一、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技术要求说明(一)化妆品中聚丙烯酰胺使用限量要求我国现没有化妆品中聚丙烯酰胺的使用限量要求。2005 年,由于食品行业关注丙烯酰胺单体的潜在影响,CIR专家小组审议了关于聚丙烯酰胺和丙烯酰胺的新数据,重新评估了其安全性,认为由于聚丙烯酰胺聚合物的分子量大,因此无法穿透皮肤。聚丙烯酰胺本身没有明显毒性,例如,大鼠的急性口服毒性研究显示,4.0 克/ 公斤体重仍可以耐受;亚慢性经口毒性研究(大鼠,狗),NOAEL464 毫

    16、克/公斤体重;2 年慢性口服毒性研究(大鼠,狗),喂食 5聚丙烯酰胺,均无明显副作用;没有与化合物相关的生殖毒性病变(NOAEL2000ppm);没有致癌性;没有眼刺激性;人类皮肤耐受性试验表明 5的聚丙烯酰胺仍耐受良好。由于聚丙烯酰胺无刺激性和过敏性,本身无毒,而且由于其分子量大无法穿透皮肤,所以在化妆品配方中无使用限量。(二)丙烯酰胺单体的限量要求丙烯酰胺单体是生产聚丙烯酰胺的原料,具有皮肤刺激性,致敏性,眼刺激性,神经毒性,发育毒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丙 烯酰胺列 为 CMR 2A 类致癌物质(可能对人体致癌)。在化妆品中由于使用聚丙烯酰胺类原料而有痕量存在。111、国内、外

    17、的监管情况(1)我国监管情况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丙烯酰胺(在规范别处规定的除外)属于化妆品禁用组分(表2 (1)序号208);聚丙烯酰胺属于化妆品限用物质(表(3)序号48),无使用量的限制,但用于驻留类护肤产品,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1mg/kg,用于其他产品,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5mg/kg2007年11月7日,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化妆品中聚丙烯酰胺限用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监督食便函2007154号)中明确指出,丙烯酰胺作为聚丙烯酰胺的杂质被带入化妆品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当聚丙烯酰胺用在驻留型体部护肤产品(即仅使用于颈部以下皮肤的驻留型护肤产品)时,产品中丙烯酰胺

    18、单体最大残留量为0.1mg/kg ;当聚丙烯酰胺用于其他 类型产品时,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为0.5mg/kg ;使用聚丙 烯酰胺的化妆品未说明使用部位和使用方式或说明不清的,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应为0.1mg/kg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生活饮用水中的丙烯酰胺限值为0.0005mg/L。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514-2008 水处理剂 聚丙烯酰胺中规定,聚丙烯酰胺作为饮用水处理剂,丙烯酰胺单体含量0.025%;而作为工业及废水、污水处理剂,丙烯酰胺单体含量0.05%。强制性国家标准GB 9685-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1

    19、2剂 使用卫 生标准规 定聚丙烯酰胺可用于纸包装材料中,最大使用量为0.1%,丙烯酰胺特定转移量为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mg/kg;2-丙烯酰胺(CAS :79-06-1)可按生产需要,适量用于粘合剂和纸包装材料中,丙烯酰胺特定转移量为不得检出,检出限为0.01mg/kg。(2)国外监管情况欧盟化妆品指令 Directive 76/768/EEC,规定聚丙烯酰胺类原料用于驻留类体部护理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1mg/kg;用于其它产 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0.5mg/kg。1999 年,SCCNFP 专家小组全面评估了丙 烯酰胺的安全性,认为为降低癌症几率,应控制丙烯酰胺单

    20、体在驻留类产品中最大残留量为 0.1ppm,在其他 产品中最大残留量 为 0.5 ppm。2002 年,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报和评估小组(NICNAS)评估了丙烯酰胺的安全性。根据 澳大利亚联邦国家职业健康与安全委员会(NOHSC)的规定,评估小组建议对丙烯酰胺进行危害分类如下:R21(皮肤接触有害),R25(吞食有毒),R48/25(长 期吞服, 对 健康有严重损害的危险),R48/20/21(长期吸入和皮肤接触,对健康有严重损害的危险),R36/38(眼刺激,皮肤刺激),R43 (皮肤接触可能致敏),R45(Cat2)(可能致癌),R46(Cat2)(可能引起遗传基因损害),R62(C

    21、at3)(有对生殖能力造成不可修复性损伤的可能性)。评估小组认为由于缺少丙烯酰胺13单体暴露数据,无法对其进行危害特征分析;也未发现化妆品、食品或食品包装材料中丙烯酰胺的残留水平数据,可供安全性评估。评估小组认为残留在食品和水中的丙烯酰胺单体的消化吸收,以及残留在化妆品产品中的丙烯酰胺的皮肤吸收是微不足道的。同时评估小组认为虽然缺少丙烯酰胺暴露数据,但是含丙烯酰胺单体0.05%的聚丙烯酰胺用作饮用水处 理剂,用量 1mg/L 时,不会对公共健康产生显著性危害;根据澳大利亚本国之外的数据,消费品中聚丙烯酰胺用量2%时,不会对公共健康产生显著性危害。1991 年,CIR 专家小组对聚丙烯酰胺的安全

    22、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尽管缺少聚丙烯酰胺的人体数据,但是由于其分子量大,含有聚丙烯酰胺的化妆品不会被皮肤稳定吸收,因此未对聚丙烯酰胺的用量进行限定;同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篇报告,评估小组认为丙烯酰胺暴露量低于 0.8mg/天是安全的。 1991 年的 CIR评估结论认为,丙烯酰胺单体残留量不超过 0.01%的聚丙烯酰胺,用于化妆品中是安全的。2005 年,CIR 专家小组审议聚丙烯酰胺和丙烯酰胺的新数据,重新对其进行了安全性评估。评估小组承认丙烯酰胺对人体由神经毒性,在动物实验中表现出致癌性,但是不会由于使用化妆品而达到产生神经毒性的水平。基于基因毒性和致癌性的研究,专家小组认为丙烯酰胺不是一种

    23、通常的基因毒性致癌物,几个风险评估方法高估了人类风险。专家小组再次确认在现有化妆品使用方法和浓度范围内,丙烯酰胺单体在化妆14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中不超过 5ppm 时,聚丙烯酰胺用于化妆品中是安全的。2005 年,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的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对丙烯酰胺 进行了评估, 认为其属于食品中的污染物,丙烯酰胺的每天平均摄入量为 0.001mg/kg bw,每天最高摄入量为 0.004mg/kg bw。医药部外品原料规格2006(日本)规定,聚丙烯酰胺中的丙烯酰胺单体残留量应在1.5%以下。因此,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相应要求,本原料要求规定聚丙烯酰胺类原料在化妆品中使用时,所带入的

    24、丙烯酰胺单体在化妆品中的限量,即丙烯酰胺单体是化妆品中的禁用组分,不得作为原料添加到化妆品中,作为聚丙烯酰胺类原料中的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在驻留类护肤产品中,丙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为0.1mg/kg;在其他产品中,丙 烯酰胺单体最大残留量 为0.5mg/kg 。目前,由于缺少丙烯酰胺单体在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仅有 1991 年 CIR 的 评估,聚丙烯酰胺中的丙烯酰胺单体不得超过 0.01%)中有关限量要求的数据, 要求规定:应对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含量进行必要的安全性风险评估分析,以保证产品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安全危害。三、聚丙烯酰胺检验方法的说明(一)聚丙烯酰胺鉴别试验方法15聚丙烯酰胺的鉴别试验方法引用医药部外品原料规格2006(日本)的相应方法。(二)聚丙烯酰胺中丙烯酰胺单体残留量的检验方法本原料要求参照化妆品中丙烯酰胺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食药监许函2010489 号),作为化妆品用聚丙烯酰胺原料中丙烯酰胺单体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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