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单位名称是*幼儿园第三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全额拨款公立幼儿园第四条 单位住所是*五组第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第六条 本单位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第 7 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第 8 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机构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 9 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第 10 条 单位业务范围包括 幼儿保育 幼儿保教第三章 组织机构忽然人员编制第十一条 举办单位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
2、) 制定、修改章程;(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 12 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教育局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凉州区下双镇学区选举。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决议; (二) 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 拟订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根据 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等 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第 14 条
3、本单位共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名,处级领导职数 0名,科级领导职数 0 名。第 15 条 本单位组织人事管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凉州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第十六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八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税务、会计、审计等主管部门监督。第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第二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
4、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第五章 信息公开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 本单位年度报告第六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二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5、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第七章 章程修改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四)单位人员编制发生变化的;(五)举办单位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订,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 2016 年 10 月 26 日(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凉州区下双镇涨泗幼儿园。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举办单位领导签字: (举办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