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确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9 条、第 80 条之规定,本人彭成全(身份证号码 ),现决定将对 XXX(身份证号码 )的债权人民币 XX 万元整(¥XXXX),转让给XXX(身份证号码 ),并由 XXX 作为该笔债权的债权人,行使全部相应的债权本金及利息追索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债务人收取欠款及利息、以债权人身份起诉主张权利等)。新债权人及原债务人签收本通知后,彭成全与双方再无债权债务关系。特此通知!通知人:XXX日期:2015 年 月 日债务人承认上述事实并签收: ,身份证号码:新债权人同意上述内容并签收: ,身份证号码:附: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具的欠条复印件壹份。